吉林省宝晟源经贸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存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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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吉林省宝晟源经贸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存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吉林省宝晟源经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吉林省宝晟源经贸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存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谢印宝联系方式1384318109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邱家村海尔大道与北兴路交汇西行 550米地理坐标(125 度 15 分 26.462 秒,43 度 59 分 56.21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5949其他危险品存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49 危险品仓储-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2、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1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专章情况:表 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本项目运营期会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 年)中的铅及其化合物且厂界北侧500m范围内有居民区(邱家村),因此本项目需设置大气专章。地表水无环境风险无生态无海洋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的工

3、业制造版块中的城镇综合发展区。22012年9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出具了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家镇总体规划(2011-2020)的批复(长府批复201247号)(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无独立规划,依托兰家镇规划)。2017年3月1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的审查意见(吉环函201782号)。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原名为“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春市建成区北部,长春市宽城区境内,共计45.2km2)。2006年7月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1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 执法函200638号)审核认定的省级开发区资质,并更名为“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长春宽城经济

4、开发区共“三大板块,10个功能区”,具体如下。表2本项目与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分区位置关系规划内容本项目与规划相符性功能分区(一)生产物流板块:铁路仓储物流区、公铁联运物流区、物流生产加工区;(二)工业制造板块:农产品加工区、装备制造产业区、新兴产业发展区、能源加工产业区、城镇综合发展区;(三)商贸物流板块:日用品生活物流区、东北亚物流区。本项目位于工业制造板块中的城镇综合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开发区管委会于2009年委托吉林大学编制了长春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仅针对辖区之一的工业与物流园区进行评价,面积36km2),原吉林省环保局于2009年11月16日以吉环行审字【2

5、009】1418号对该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制造板块,根据兰家镇总体规划(2011-2020)中涉及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的内容,工业制造板块主要为农产品加工区、装备制造产业区、新3兴产业发展区、能源加工产业区、城镇综合发展区。本项目为废旧蓄电池储存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无生产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东侧和西侧为空闲厂房、南侧为现有企业(长春科峰电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外北侧隔100m宽的开荒地为居民区(邱家村),厂区四周与本项目不存在相互干扰。本项目不属于兰家镇总体规划(2011-2020)中涉及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规

6、划的内容中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类别准入负面清单。根据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符合园区准入条件。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环保条件。根据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出具的证明可知,同意本项目入驻该园区。项目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待各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若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项目自动停止,风险自担。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的符合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三线一单”规定,本项目符合“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

7、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分析见表2。表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三线一单”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吉林省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9.43万 km2,占吉林省总面积的 49.20%。其中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5.23 万 km2,占吉林省总面积的 27.30%;吉林省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为 4.20 万 km2,占吉林省总面积的 21.89%。本项目所在地位于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吉林省三线一单”成果,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吉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明

8、显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80%以4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 2015 年下降 20%以上”目标。表 3.1长春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结果年份VOCsNOxSO2一次 PM2.5202018.5613.828.6414.20202515.8312.157.8511.90203515.0110.826.5710.27本项目不排放以上污染物。依据吉林省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的划定结果,按照优先保护区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弱扩散重点管控区的原则,形成吉林省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初步划定 428 个大气

9、环境管控分区,其中优先保护分区 47 个,占吉林省国土面积的 11.8,重点管控分区 322 个,占吉林省国土面积的 21.4,一般管控分区 59 个,占吉林省国土面积的66.7。2、水环境长春市主要水体为伊通河,根据吉林省三线一单成果,伊通河断面水质目标如下:表 3.2伊通河断面水质目标流域河流断面名称2020 年目标2025年目标2035年目标备注松花江伊通河星光IIIIIIIII“十三五”考核断面新立城大坝IIIIIIIII靠山大桥氨氮4mg/L,其他 VV杨家崴子“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表 3.32020 年伊通河允许排放量(单位:吨)流 域预测排放量理想容量(吨)允许排放量COD氨氮C

10、OD氨氮COD氨氮丰水期2979012061478766750296881194平水期3382316011319216435335321451枯水期259491577911894829235751395本项目周围无地表水体,不在水环境管控区域。3、土壤环境表 3.4长春市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目标表5年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020 年90%90%2025 年92%92%2030 年95%95%2035 年97%97%本项目占用现有已做硬化厂房内,不涉及占用农用地以及污染风险重点管控等用地。资源利用上线1、水资源表 3.5 长春市 2020 年、2025 年、2035 年吉林省水资源

11、管理控制指标(单位:亿 m)市(州)202020252035长春市323234.52、土地资源表 3.6长春市土地资源控制指标(单位:万公顷)年份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20167.34143.9333.8028.183、能源资源表 3.7长春市能源消费总量、结构、效率目标表年份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占比(%)非化石燃料消费占比(%)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202022961446.35639.515.5202526091643631115本项目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电,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

12、用上线的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未列入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划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禁止建设的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本项目属于 G5949 其他危险品存储,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是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硫酸雾和铅尘,运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和水,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吉林省“三线一单”中长春市的负面清单。62、其他相关规范符合性表4其他相关规范符合性相关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3】163号)禁止将废电池堆

13、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电池遭受雨淋水浸本项目废旧酸蓄电池贮存于室内,严禁露天堆放,同时厂区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要求防风、防雨、防流失,可避免废电池遭受雨淋水浸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应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经营活动。本项目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符合收集、运输、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装有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必须粘贴符合 GB18597 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本项目

14、贮存设施拟按 GB18597-2001 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企业应建立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废铅蓄电池的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并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严格按要求设立台账制度、建立信息系统。符合禁止在收集、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铅蓄电池;禁止倾倒含铅酸性电解质。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收储,不进行拆解、破碎、丢弃。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规标准的相关

15、要求。符合7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和运输企业应组织收集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运输单位具有相关资质,相关人员参加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符合废铅蓄电池运输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有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运输废铅蓄电池应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公路运输车辆应按 GB13392 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时,应在集装箱外 GB190 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满足国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条件的废铅蓄电池,豁免运输企业资质、专业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道路危险货物

16、运输管理要求。运输单位具有相关资质,满足 GB13392 和 GB190 标准要求符合铅蓄电池运输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验收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废铅蓄电池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应放置于耐腐蚀的容器内,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运输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严格做好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符合收集网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 90 天,重量应不超过 3 吨;集中转运点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 1年,贮存规模应小于贮存场所的设计容量本项目为集中转运点,贮存时间为 30 天,每 30 天转运一次,贮存规模为 100t,小于贮存场所设计容量 285t。符合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面积不少于 3m2。b)有防止废铅蓄电池破损和电解质泄漏的措施,硬化地面及有耐腐蚀包装容器。c)废铅蓄电池应存放于耐腐蚀、具有防渗漏本项目暂存面积 264.5m2。符合8措施的托盘或容器中。d)在显著位置张贴废铅蓄电池收集提示性信息和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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