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件报批件)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0年年9月月 国家国家生态生态环境环境部部 制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 建设单位 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谌*联系人 谌*通讯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南侧 联系 189*/邮政编码 620041 建设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南侧 立项审批部门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文号 川投资备【2020-511400-26-03-485007】FGQB-016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45568.65m2 绿化面积(平方米)5000 m2 总投资(万元)396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1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31%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四川侨侨源源”)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10 日,位于四川都江堰市灌温路 1399 号,属于高技术绿色、环保、生态、安全可持续性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净资产近 100 亿元四川侨源专业从事各类气体生产经营 30 余年,是西部地区最大的专业化气体生产龙头企业。
目前有阿坝汶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成都晨源物流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州侨侨源源”)是四川侨源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主要生产销售:高纯度液氮、高纯度液氧、高纯度液氩、高纯度氧气、高纯度氮气等为进一步拓展市场,着重抓住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眉同城化等重大战略机遇,助力甘眉工业园区锂、铝、硅等重点产业发展,为眉山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成为“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福州福州侨侨源源成立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侨1 源”)拟投资 39600 万元,在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南侧选址建设“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 45568.65m2,建筑面积约为 9105 m2,主要包括新建压缩机厂房、综合楼、循环水泵房、变配电房以及其他相关配套的公辅设施用房,同时,项目建设 1 条高纯度液态气体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 35 万吨液氧、高纯度液氮、高纯液氩产品,年产 3.6 亿立方米工业氧气、高纯度氮气产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项目氧气、氮气均由氧气、氮气均由输送输送管线管线送至所需企业,输送送至所需企业,输送管线管线工程工程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价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 2017 年 10 月 1 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空气分离项目,属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 修订版)(GB/T4754-2017)中的 C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 1 号)第十五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 36 项“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根据名录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空气分离,为了准确界定本次评价的报告编制形式,分析如下:环保部相关回复:环保部相关回复:原环保部 2018 年 1 月 30 日关于化学肥料“单纯混合和分装”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的回复:如果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且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下简称名录)其他条款及项目类别规定的内容,建议按照名录:第十五条“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肥料制造”的“其他”类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如项目生产过程虽不涉及化学反应,但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其他条款及项目类别规定内容的,应综合考虑判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原环保部 2017 年 10 月 20 日关于新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疑问的回复:来信中所提“20%氯化钙溶液经蒸发浓缩后干燥造粒制备氯化钙颗粒,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的2 项目,应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以下简称名录)“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单纯混合或分装的”类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但若建设内容涉及名录其他条款及项目类别的,应综合考虑判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可见,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关于报告编制形式的界定,主要考虑条件之一为生产过程是否涉及化学反应已审批的同类项目报告编制形式已审批的同类项目报告编制形式 经查询已审批的同类项目报告编制形式可知,原四川省环保厅于 2011 年批复的内江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30000+40000Nm/h 空分项目、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于 2019年批复的台嘉成都玻纤有限公司窑炉生产线配套助燃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制氧站)等项目,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为空气分离项目,不发生化学反应,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噪声污染,影响程度较轻。
因此,根据项目特征,参考环保部其它行业的相关回复,本次评价认为,可参考名录中第十五条第 36 项“单纯混合或分装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委托成都三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及资料收集等工作,并对业主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依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0 年 1 月 1 日实施),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时,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了“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400-26-03-485007】3 FGQB-0169 号)(见附件 2)。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用地与规划相容性、项目用地与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厂房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康定大道南侧,项目征地约为68.35亩2020年5月,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与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合同编号:甘眉投202009号);2020年6月,眉山市政府副市长召开2020年第1次工业项目审查联席会,根据眉山市项目审查联席会议纪要(第1期)可知,会议上原则同意原则同意“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入驻甘眉工业园区入驻甘眉工业园区;经项目由来可知,眉山侨源为福州侨源全资子公司,具体的项目建设由眉山侨源负责实施2020年8月,眉山市自然局于出具关于侨源气体(眉山)有限公司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选址意见的函(眉市自然资函【2020】161号),明确项目用地性质为三类三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其用地性质;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用地规划要求2、项目与项目与甘眉工业园甘眉工业园产业定位的符合性产业定位的符合性 甘孜-眉山工业园区(以下简称“甘眉工业园区”)前身为眉山铝硅产业园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成立于 2006 年 5 月。
2007 年 4 月,眉山市环保局批复了园区规划环评(眉市环函【2007】93 号),园区产业定位以铝产业、多晶硅产业为主,发展铝硅深加工,总规划面积 11.6km22008 年 6 月,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调整园区产业定位(眉府办函【2008】87号),即在原有铝硅产业的基础上,增加天然气化工和精细化工类产业2008 年 9 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批复园区规划环评(川环建函【2008】774 号)2012 年为进一步落实藏区扶持政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适应甘眉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甘孜州和眉山市在现有眉山铝硅产业园区基础上设立甘眉工业园区园区由 11.6km2扩大到 15.74km2,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由“光伏产业、有色金属产业”调整为“有色金属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2013 年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眉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4 报告书,2014 年 10 月原四川省环保厅对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川环建函【2014】233号)根据园区规划环评,园区鼓励发展行业园区鼓励发展行业: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园区或某片区中,主要或重要项目的上下游企业,或有利于区域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在满足与园区或片区主导产业发展不形成交叉影响、废水和废气排放量较小的条件下,鼓励其发展;禁止发展产业禁止发展产业:新建金属冶炼、氯碱、水泥、焦化、燃煤发电机组和工业废物焚烧处理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制浆造纸、皮革、印染等水污染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界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以及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允许发展产业允许发展产业:对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项目,若在具体项目环评中经分析与周边环境相容,不影响园区或片区规划的实施,允许其发展。
目前,甘眉工业园区的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目前,甘眉工业园区的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2020 年年 5 月月 28 日日甘孜甘孜-眉山工业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正式审查眉山工业园区修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正式审查小组会小组会根据审查小组意见可知:修编后的规划环评产业定位审查小组意见可知:修编后的规划环评产业定位:以有色金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