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制品公司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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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米制品公司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米制品公司股东会及运作机制分析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2二、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2三、 必要性分析3四、 项目基本情况3五、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6六、 中小股东及其权益13七、 股东会权利15八、 股东(大)会16九、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18劳动定员一览表18十、 SWOT分析说明20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31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33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34一、 产业环境分析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市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是郑州“爬坡过坎、攻坚转型”的关键期,更是“抢抓机遇、奠定基础、确立地位”的关

2、键期。这一时期,全市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将加快由以工业为主导向工业和服务业并重转变,动力结构将加快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开放创新双驱动转变,社会结构将加快由区域核心型向国际节点型转变,供给结构加快由政府主导投资为主向市场决定消费拉动转变。全市上下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战略机遇意识,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集中精力抓开放,扭住创新不放松,全力推动转型升级,真正做到遵循经济规律实现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实现包容性发展。二、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随着行业的发展、技术的成熟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食品各品类产品日趋多样。如方便食品粽子,近年来市场上粽

3、子的消费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种类日益丰富,除了传统的鲜肉粽、豆沙粽、红枣粽、蛋黄粽外,以菌菇、海鲜、燕窝、粗粮、坚果、西米、果脯、巧克力酱、茶汤等为馅料的花式粽陆续推向市场。我国食品制造业技术和装备水平持续提高,在食品非热加工、包装材料、在线监控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从方便食品和焙烤食品细分行业看,近年来行业内的主要企业从技术创新入手,将传统的生产工艺与现代化技术相结合,不断增加技术资金投入,为保证产品品质稳定和食品安全、传统工艺的改良创新等提供了有力支持。近年来,伴随现代都市生活节奏加快、居民饮食消费需求日趋多样,连锁化经营持续发展,连锁食品企业积极建设中央厨

4、房,实现了原辅料的集中采购、产品的统一生产、统一配送,逐渐形成了生产工业化和规模化、产品和服务标准化的技术特点。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有限责任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58.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

5、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8494.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590.7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77%;建设期利息543.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1%;流动资金6360.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2%。(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8494.6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7401.98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1092.62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79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

6、C):47575.83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7547.50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9.24%。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19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2656.22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8667.00约58.00亩1.1总建筑面积69685.87容积率1.801.2基底面积23200.20建筑系数60.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53.592总投资万元28494.602.1建设投资万元21590.772.1.1工程费用万元18079.1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

7、用万元2949.402.1.3预备费万元562.242.2建设期利息万元543.532.3流动资金万元6360.303资金筹措万元28494.603.1自筹资金万元17401.983.2银行贷款万元11092.624营业收入万元579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7575.836利润总额万元10063.337净利润万元7547.508所得税万元2515.839增值税万元2173.6910税金及附加万元260.8411纳税总额万元4950.3612工业增加值万元16780.9013盈亏平衡点万元22656.22产值14回收期年6.19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9.24%所得税

8、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1055.21所得税后五、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一)累积投票权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作为股东选择公司管理者的一种表决权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宪法的规定。后逐渐为各国效法。按照适用的效力不同,累积投票权制度可以分为两种强制性累积投票权制度,即公司必须采用累积投票权制度,否则属于违法。许可性累积投票权制度。许可性累积投票权制度又分为选出式和选入式两种,前者是指除非公司章程做出相反的规定,否则就应实行累积投票权制度;后者是指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不实行累积投票权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立法政策随着现代制度的成熟

9、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而呈现渐趋宽松的发展趋势。2002年我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以规章的形式肯定了累积投票制,是对这方面法律空白的填补。目前我国已有许多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添加了该细则。(二)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1、请求权的强化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当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从目前看,此比例过高,建议将10%的持股比例降至一个合理的程度,如5%或3%。2、自行召集权我国公司法规定,

10、股东有召集请求权,但没有规定董事会依请求必须召开股东大会,也没有规定董事会拒绝股东的该项请求时应如何处理,故法律还应规定小股东有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力。3、提案权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就某个问题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大股东提出的或已通过的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决议。股东提案权能保证中小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实现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监督和修正。(三)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类别股东是指在公司的股权设置中,存在两个以上的不同种类,不同权利的股份。具体区分包括发起人股、非发起人股;普通股、优先股;无表决权股份,特殊表决权股份(如双倍表决权);不同交易场所的股份,如在香港联交

11、所、伦敦交易所、纽约交易所上市股份;关联股东股份、非关联股东股份等。进行股东类别区分的实质是优化股东的优势,保护弱势股东的利益。类别股东大会在我国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但实际上已存在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或从主体角度划分的发起人股和社会公众股。类别股东表决制度是指一项涉及不同类别股东权益的议案,需要各类别股东及其他类别股东分别审议,并获得各自的绝对多数同意才能通过。如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只有获得持该类别面值总额的3/4以上的绝大多数同意或该类别股东经分别类别会议的特别批准才能通过决议;欧盟公司法第五号指令第40条、台湾地区所谓的公司法159条也有类似制度的规定。第五号指令第40条就明确指出如果

12、公司的股份资本划分为不同的类别,那么股东大会决议要生效就必须由全体受该决议影响的各类股东分别表决并同意。这样,中小股东就有机会为自身的利益对抗大股东的不公正表决。但是“类别股东投票”也有自身的局限性:不能过分强化股东的分别,不能过度使用,否则会造成各类股东代表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致使冲突升级,从而影响公司的稳定发展。为了稳定有效地推行“类别股东表决制度”,我们认为:(1)“类别股东表决制度”要逐步推行。对于类别股东投票制度的实施是有成本的,同时还需要相关配套条件作支撑,即会带来治理成本的增加:虽然从长期来看,这种投资是适应的,但在目前流通股东参与较少、网上投票、征集投票权尚未实行的现实情

13、况下,公司实行这种制度时还应量力而行。(2)平衡各类股东的利益是实施成功的关键。在我国国有非流通股“一股独大”的现实情况下,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已是不争的事实。完善并推广类别股东表决机制无疑是治“病”的一剂良药。但是,我们采用类别股东投票机制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并不是要削弱或否定非流通股东的控制权,减弱或影响他们正常的决策权利,干预公司高层的日常管理,而是要在大股东单独做出决定之前,给中小流通股股东代表自身利益说话的机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即兼顾和平衡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3)完善配套制度是制度保障。关于“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具体实施,还需要一系列配套制

14、度的支持。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形式无非是三种:传统的现场形式、通讯形式、网上投票。目前应该大力推广网上投票,让更多的流通股股东参与投票。流通股股东网上投票机制可以极大弥补分散在各地的流通股股东不能及时到达会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缺陷,尽可能促使更多的中小股东关心自身的利益。(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基础。公众股东要有效地参与表决,首先要对将要表决的事项有较准确的、详细的了解,这些都要求公司大力加强与公众股东的沟通与交流,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这是“类别股东表决机制”成功实施的基础。我国证监会于2004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股股

15、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四)建立有效的股东民事赔偿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为股东民事赔偿提供了权利根据,中介程序法上的诉权领域尚有空白。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18条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一旦我国建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可以将蓄意侵犯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告上法庭,那些以身试法者必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五)建议表决权排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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