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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法知法守法主题讲话稿四篇学法知法守法主题讲话稿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端公平、扬正义、立公正。应本次演讲的主题,作为晚辈,在这里暂时允许我对“公正”一词作肤浅的解释。“公正”者,法之不阿,端公平之均衡,扬正义之旗帜。大家都知道,在古希腊,法律女神手托天秤,权法律之公平,评断世间的是非曲直,这是法律给我们最直观的说教,法律即是要秉持公平;而法律作为普遍准则,终归必须应用到实际才能发挥作用,在法律的适用上,我国宪法就已明确“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身份地位、教育、宗教信仰等的差别,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不能有差别待遇。而结合监狱工作的实际,监狱干警
2、是法律条文的直接执行者,以法律的精神改造教育罪犯。根据我省现在对罪犯的奖罚考核操作办法,每月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行为规范、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情况等四个方面对罪犯进行月综合评定,这是罪犯行政奖罚的基点,也是监狱公正执法的关健所在。身为监区狱政干事,是对罪犯月考核的主要负责人,也是监狱公正执法一个对外形象,因此,每月在对罪犯进行考核时,本人严格按照罪犯考核奖罚规定对罪犯进行全面的、公正的考核,并认真的核对,防止误给、滥给考核成绩,同时杜绝打招呼请托行为,做到对全体服刑人员一律平等对待,一切按规定严格操作执行,从而在服刑人员中树立了监狱警察公正无私的高大形象,荡涤着罪犯心灵的污垢,激励他们
3、弃恶从善,改过自新。上面提到的法律女神,除了左手托天秤外,右手还执着一把正义剑,以正义之剑征除非法罪恶。这只是古希腊对法律正义的表述,而在我国古代也有关于法律正义的传说,古时有正义兽,头上长一角,以角触有违法嫌疑之人,“直则不去,曲则去之”,由此可见,正义是除恶安良的法宝。监狱作为惩治罪恶、伸展正义的场所,是对法律正义宣传运用的最后一种手段,以强制性手段弘扬正义。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正义的形象代表,对罪犯进行改造惩治,引导罪犯走向正义。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日常与罪犯较量中,不仅要与罪恶斗勇,更需要斗智。在本监区有一名温姓罪犯,属二级病犯,身患高血压及眼疾,由于久病导致心里阴暗,对改造比较抵抗,
4、不认罪服法,不服从管教,还经常挑衅滋事。在监区专管警察用尽了各种教治手段,仍无转化的情况下,本人在对该犯进行深入了解分析,找出该犯经常犯事的原因,然后以一个监狱人民警察的正义对其进行多次的个别谈话教育,解其心里扭结,使其认识到其所犯下的罪行的危害性,消极改造、抵抗教育的罪恶性,从而转变改造态度,积极接受管教。现在该犯在日常改造中能够认罪服法,听从管教,改造积极性较高,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公正执法,从公平正义始;振威严之师,要求干警执法公正。在演讲结束之际,本人在此倡导大家:公正执法,从我做起。谢谢大家!学法知法守法主题讲话稿2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学法知法守法、共创人
5、类文明。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xx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单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我校同学中还存在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突出问题。同学们,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约为6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4 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目前,在我们学校虽然没有出现严重的违法犯罪现象,但有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出现不良苗头,如夜不归宿、旷课逃学、打架斗殴、欺负同学、敲诈勒索、与社会上无业青年交往密切等,这些行为
6、的进一步发展将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能会给你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伤害和损失。那么,同学们如何防止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呢?首先、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只有远大理想的人才能勤奋刻苦、奋勇拼搏,体现自身价值。其次、各位同学要不断提高法制观念,用法律标准约束自己,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同时,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常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再次、青年学生要
7、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间的矛盾,要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可鲁莽行事,要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争当文明、遵纪、守法的学生。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去共同创建人类社会的伟大文明。学法知法守法主题讲话稿3各位领导: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
8、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
9、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
10、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
11、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
12、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
13、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学法知法守法主题讲话稿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在我们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我们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16年中判过6
14、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
15、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我们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6、,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首先,要遵守咱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咱们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