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专科门诊的工作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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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专科门诊的工作管理制度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预约挂号专家原那么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平安。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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