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镜片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目录第一章 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3一、 经理的地位与职权 3二、 新兴的首席执行官制度 4三、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5四、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 7五、 企业的基本特征 9六、 企业制度的历史演进 11七、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 16八、 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征与历史作用 18九、 “协作群生产”假说与企业等级制 22十、 企业被看做是市场交易的“内在化” 26第二章 公司简介 29一、 公司基本信息 29二、 公司简介 29第三章 项目背景分析 31一、 镜片制造行业的发展概况 32第四章 法人治理结构 35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 35二、 董事 39三、 高级管理人员 45四、 监事 47第五章 组织机构管理 48一、 人力资源配置 48二、 员工技能培训 48第六章 SWOT分析说明 51一、 优势分析(S) 51二、 劣势分析(W) 53三、 机会分析(O) 53四、 威胁分析(T) 54第七章 风险风险及应对措施 60一、 项目风险分析 60二、 项目风险对策 62第一章 现代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一、 经理的地位与职权经理是具体掌管和处理公司事务,对外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商务活动的业务执行机构。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其他国家,也有公司最高管理人员成为总裁、首席执行官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立经理1人,副经理若干人《公司法》中所讲的经理,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经理并不完全相同后者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而前者只是董事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董事会的辅助机构经理的职权可分为两种:一是经营管理权,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代理权,即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以公司的名义从事商务活动我国《公司法》第50条和114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所行使的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有着明显的分工: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分工,本质上是控制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然而,在我国的许多股份公司中,普遍存在着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现象,这不利于董事会与经理的分工,也不利于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这是我国股份制改革走向规范的重要—步二、 新兴的首席执行官制度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总经理通常称为总裁,主管着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但公司的法人代表却是董事长这种职能分工固然有利于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但也存在着由于权力的相互制约而造成的公司运转不灵的问题例如,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长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很高的地位但是,按董事会的职权来说,只有任命总经理的权力,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的重要职务则由总经理提名任命;而总经理虽然掌管着公司的经营管理,却没有对外签约的权力和对内决策的权力这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不利于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在美国的一些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如信息、网络等行业,近几年开始试行首席执行官即CEO制度由首席执行官取代总裁,这绝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对原有的公司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因为首席执行官实际上兼有了总经理和董事长的一些职权,他既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又可以在一定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约。
这样,就将公司的控制权进一步向经营者集中,从而提高了资本的决策效率,适应了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关于首席执行官的变革,人们还在进一步研究,以分清其利弊得失三、 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体现公司的组织意志,从事经营和管理职能的机构按照公司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分组成这里所说的公司组织机构,同公司的机关或部门不同,后者是公司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的机构,如公司的财务部、公关部、技术开发部、人事部等公司机构采取三权分立的原则,是由公司的“公众公司”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有众多的投资者,因此,公司的组织设置必须遵循如下宗旨:(1)充分反映全体股东的意志,体现民主管理原则;(2)提高资本的经营效益,实行两权分离原则,提高资本的经营效益;(3)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权益,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依照上述宗旨,股份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构建起三权分立的组织机构这种权力机构的设置,同民主的政治制度的三权分立体制,在原则上和制度安排上都有相似之处1.公司的权力机构一股东会。
公司的权力机构是决定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一般是股东会《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职权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通过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审批公司报告、公司的改组和终止清算等等,都要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会表决时,实行“一股一票”的原则2.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负责贯彻执行公司权力机构通过的决议,具体管理公司的日常活动的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经理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要对股东会负责《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经理一职,因此,经理不仅是一种职务,也是一个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3.公司的监督机构—一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察人,是代表股东对公司执行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有些国家的公司法没有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如美国的标准公司法,这样的公司结构称为“一元结构”,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的称为“二元结构”。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设监事会,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要有监事人;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设立监事会四、 正确处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我国的《公司法》针对我国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现实情况,对公司的组织机构还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明确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在公司中的地位新《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职工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原《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对工会和职代会的组织依据和权利范围的规定,要明确多了特别是提出了职代会只是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方式,而并不是一些企业必须设立的组织形式,这点应值得注意新《公司法》第19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这样,就出现了如何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问题所谓“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和执委会(或经理),这是世界各国的公司制度中都具有的公司治理机关;而“老三会”指的是党委会、工会、职代会,除了工会是国外企业所共有的外,党委会和职代会则是中国特有的组织新、老“三会”的关系处理不好,不仅会造成机构臃肿,还会造成互相扯皮、影响效率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项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决定》还指出,要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由此可见,“老三会”的职责主要是起政治核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这与“新三会”的职能是明显不同的,因而可以将它们很好地结合起来《决定》中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阶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党组织按照党章、工会和职代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这样,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老三会”与“新三会”,特别是董事会与党委会之间的矛盾,变“分力”为“合力”,理顺劳动关系,依法平等协商,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高效有序的现代企业制度五、 企业的基本特征企业是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条件下,集合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并在利润机制驱动和承担风险的条件下,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基本经济单位企业不是一般的生产单位,而是一种生产商品的营利性机构为取得利润,企业必须有一定的营业效率,而营业效率又来自于企业制度安排和经营管理的效率制度安排的效率主要来自产权制度的效率;经营管理效率主要来自计划、组织、市场营销的绩效企业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早期的家庭手工业经济或手工业作坊,都不是企业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雇佣劳动制度和手工业工场的发展,企业才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成为市场经济中一种典型的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在企业的参与者中,出资者成为“雇主”,其他人员为“雇员”雇主对雇员拥有权威,并有权获取剩余收入;雇员在一定的限度内服从雇主的权威,并得到固定的工资和薪水。
由于企业雇用许多工人,分工协作、共同劳动,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企业作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以下特征:(1)企业以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基础,是取代家庭经济单位和作坊而出现的一种有更高生产效率的经济单位;(2)企业直接为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并通过商品交换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3)企业是一种较复杂的经济组织,行使企业应有的经济职能,包括生产经营的组织、管理、营销和分配等;(4)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润,利润是企业经济效益的集中体现;(5)企业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6)企业是纳税单位,企业照章纳税是企业与国家之间唯一直接的经济关系六、 企业制度的历史演进所谓企业制度,是以企业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制度,包括企业筹资设立的资本组织形式、企业的法律地位、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其中,企业的资本组合形式,或者说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企业制度的核心过去,我国习惯于根据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把企业类型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这种划分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只适用于投资主体是单一所有制的情况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客观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