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年终综合考核及奖金分红方案样本1 、培训中心应当在次年的 1 月份之前完成全年度的绩效考核,即全年的实际完成业绩—全年的目标业绩,差额作为整个年度的盈余2 、年终分红的总体原则:有盈则分,无盈则不分 全体员工都应参与年终盈余的分红3 、培训中心根据自身实情可拿出总体盈余的 30%— 40%作为分红的 基数 ,剩余盈余作为投资者出资的回收或作为对培训中心的追加投资4 、按部门进行第一次分红,具体比例由校长来决定,财务来分配给各部门经理,参考比例如下:销售部门:教学部门:后勤部门(如财务、行政)=4: 3: 3(以总体盈余的 30%作为基数)5、由各部门经理进行第二次分红,分红时需要考虑如下事项A:为培训中心服务满一年的员工且处于同一级别的, 所得分红应相同,个别员工成绩突出,可适当增加分红数,但相差不到 20%B:为培训中心服务不满一年的员工, 应当按月计算分红数,即与其相同级别的员工分红数 /12 * 其为培训中心服务的月份数但当注意,为培训中心服务≤ 3 月的员工不参于培训中心分红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于培训中心分红)C:相差一个级别的员工,分红数不应相差 20%E:对部门主管的分红不得超过对最低员工分红数的五倍。
F:二次分红的权限在部门主管, 部门经理在制定出分红方案后应报校长审批,在校长审批后交财务,由财务放发年终奖G:年终分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格式, 各培训中心应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培训中心的内部构架,制定恰当的分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