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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华侨高级中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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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华侨高级中学章程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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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华侨高级中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揭阳华侨高级中学,英文表述为Jieyang Huaqiao High School;校址为揭阳市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南厝、双彭村,邮政编码为522000;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公众号为jyqzwxh 第三条 本校由广东省顺风实业有限公司举办,经揭阳市民政局民登记,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 学校为普通中学全日制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的九年级毕业学生办学规模为90个教学班,总体4500人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 学校继承和发扬海外侨胞捐资兴学的赤子情怀,将“尽己之力,聚众之智,培育英才,服务社会”作为办学宗旨与使命;秉承“教育是公益事业,教育可以由个人投资,但不属于个人所有,教育为公”的办学观和“学校文化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是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的学校文化观,努力营造优良的教育生态和人文环境。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及愿景概括为人文侨中、规则侨中、实力侨中、素质侨中、特色侨中和学习型侨中,致力建设浓郁传统文化氛围,并具有国际视野,在办学特色上具有一定示范性的现代化高中第七条 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培养目标为:以“培养有尊严和时代精神的公民”为培养目标,以“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当好公民;做好学生成就自己,当好公民,服务社会”为成才观教师培养目标为:依托“教师发展学校”,构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理念、基本思路与知识结构图,按照教师的文化修炼与专业化发展、情感修炼与专业化发展、理论修炼与专业化发展、课程修炼与专业化发展、技术修炼与专业化发展、艺术修炼与专业化发展要求促进教师成长,以教师的核心素养为基本目标第八条 精神文化与办学特色学校主题理念:成就与发展校训:日新其德①,日勤其业②校名标准体:(汉字为集苏轼书)校徽③:校旗④: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九条 举办者:学校由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广东顺风实业有限公司对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拥有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享有依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担揭阳华侨高级中学经营、管理的责任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学校总资产为肆亿捌仟万,建有教学楼、实验楼、教研办公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图书电教楼、艺术楼、体育馆及其它教学设施等,用地面积为180090㎡,总建筑面积约为127000㎡第十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榕东办事处南厝、双彭村第十一条 审批单位:学校的审批机关是揭阳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榕城区民政局学校接受榕城区教育局和榕城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权限、职责、任期、议事规程(一)董事会的组成:学校设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兼秘书长一名董事秘书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董事秘书长代其行使职权二)董事会行使下列权限: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三)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四)董事会的任期:首届董事任期壹年,以后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届董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按照章程推选董事长、董事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董事会的议事规程:1.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董事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2.董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1)聘任、解聘校长2)修改学校章程3)制订学校发展规划4)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6)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4.董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担任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3)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4)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校长的任免、职责和权限(一)校长的任免:1.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聘2.校长任期届满或不能胜任,董事会有权免除其校长职务,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执行董事会的决定,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2.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4.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5.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6.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7.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8.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9.负责学校安全工作10.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五条 内设机构及职责(一)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 (二)校务委员会下设四个职能部门:综合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部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副主任2-3名,正副主任由校长提出人选,经校务领导班子考察后,报董事会聘任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上级党委和组织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搞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落实第十七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接受党总支领导,结合学生特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正能量第十八条 依据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大会规定》,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二十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校史文化展览馆、荣誉室,加强档案资料与学校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学校网站、公众号、校讯通平台等及时发布与师生关系密切,与学校发展关系密切的信息第二十一条 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 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 教学管理架构(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级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二)每个年级分为两个级部,每个级部设主任1名,主任助理1名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级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全校性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四)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年级本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常规的检查落实,完成基本的教育教学任务第二十三条 课程管理(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二)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三)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第二十四条 教学管理(一)实行班级授课制二)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优化课堂教学为重点,开发学生潜能为突破口,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三)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使用国家颁布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学科教材、乡土教材、活动课程教材和实验教材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不随意停课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五)加强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第二十五条 课堂管理(一)了解学生的需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二)建立积极的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营造愉快、和谐的课堂气氛,树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理性的教师权威,满足学生各方面特别是心理的需求  (三)实施有效的教学措施,使用难度适当的教材和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评价,以鼓励学生不断获取学业成就,增强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积极主动性第二十六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一)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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