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建《法规》知识点总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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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义提炼周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一、 著作权(等同于版权)1.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的著作权作品有:文字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2.著作权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国家。易混淆点概念作者著作权归属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单位完全归单位所有(是指制作该作品的单位)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设计师与设计图纸

2、自然人个人一般情况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特殊(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委托作品勘察设计文件都是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创作的委托作品-(1)通过合同约定;(2)无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

3、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3.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4.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

4、保护。二、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1.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2.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3.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4.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

5、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则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

6、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1Z30106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包括违约和侵权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寻求的保护途径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法保护。一、 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法规定,建设工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2.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

7、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1Z30106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一、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1.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中,最主要的还是赔偿

8、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3.如侵犯的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为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著作权,应当是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商标权,应当是300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

9、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Z3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1.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Z3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是建设工程最常用的方式。2.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3.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3)保

10、证方式;(4)保证范围;(5)保证期间等。4.保证的方式有两种:(1)一般保证;(2)连帯责任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注】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

11、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6.保证人资格: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7.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

12、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

13、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招标人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招标人履约保函、保证书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中标人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发包人-1Z3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一、抵押权概念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可抵押不动产: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在建建筑物动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14、;在建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不可抵押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设立不动产:登记时设立动产: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效力抵押期间,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所得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者提存。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未经同意,不得转让,但受

15、让人代为清偿债务除外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二、 质权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分类动产质押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权利质押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对象(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三、 留置1.概念: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四、 定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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