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258126894 上传时间:2022-02-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word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 - - - - -XX省其次安装工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XX 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由XX 省其次安装工程公司承建, 针对该工程的详细特点和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准时、照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 督治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 发生事故的,仍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报告;接到报 告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照实上报;”

2、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准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准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仔细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形;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 年国务院令第 34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 号也对生产安全事故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安全生 产法第七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

3、报告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精选名师 优秀名师 - - - - - - - - - -第 1 页,共 5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 - - - - -财产缺失,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刻照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紧急措施削减人员伤亡和事故缺失,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伤亡事

4、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规定:“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七条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依据本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准时、照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部门对

5、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督治理的职 能,因此,其必需明白企业事故的情形;同时,有关调查处理的工作也需要由其来组织,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治理部门,对建设安全生产实行的是统一的监督治理,因此,各个行业的建设施 工中显现了安全事故,都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专业工 程的施工中显现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于有关的专业主管部门也承担着精选名师 优秀名师 - - - - - - - - - -第 5 页,共 5 页 - - - - - - - - - -对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治理职能,因此,专业工程显现安全事故,仍需要向有关行业

6、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六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准时、照实地向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等有关部 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条例规定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治理部门报告;这是由于特 种设备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专业性、技术性更强,因此,由特种设 备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有关救援和调查处理更便利一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仍规定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报告义务主体;本条例其次十四条规定:

7、“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负起准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1)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刻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刻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

8、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4)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爱护事故现场,并快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 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需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形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 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 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 事故发生地的市、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刻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刻向人民

9、政府和建设部报告;3)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 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4)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缺失的初步估量; 事故发生缘由的初步判定; 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及事故掌握情形; 事故报告单位;(3) 依据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殊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1)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需做到: 立刻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形,报告上级归口治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治理部门; 在 24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项所列部门;2) 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需立刻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形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 事机关,并应当在24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3)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治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刻向国务院作出报告;4) 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 “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XX省其次安装工程公司20XX 年 11 月 6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