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补充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为更好贯彻《华东交通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发展综合素质,并使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全面、标准更客观、结果更公正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细则本细则遵守《华东交通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平时记实测评,对必修基本课、选修与附加项、负分值三部分进一步细化考核测评各班成立学生测评考核小组,由员(或班主任)任组长,正、副班长任副组长、学习委员及班级推荐2名同学组成,负责本班测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对学生平时特征行为进行记录、评议、审核和上报本细则操作以按学年考核、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学生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初两周内,向班级学生测评考核小组提交上学年第一学期9月至第二学期7月的加分申请材料(说明加分项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活动加分项目由院团总支、学生会提供,学生社团成员提供该年注册的有效社员证),由班级学生测评考核小组审核、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学工办审核、汇总,并将结果在本院网站上或专业班级公布同学若有疑议,在公布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反馈。
第二章 必修基本课测评实施细则(F21) 标准项目分值考核标准ABCDEABCDE上课出勤情况421-1-3100%80%以上,且无旷课现象60%以上50%以上50%以下班集体活动参与情况421-1-3100%80%以上60%以上50%以上50%以下集体公益劳动421-1-3100%80%以上60%以上50%以上50%以下社会实践421-1-3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报告,并至少参加两次其它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报告,并参加一次其它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报告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但未完成完成实践报告没参加任何社会实践活动院校安排的活动参与情况421-1-3参加10次以上或参加7次以上并至少获得一次荣誉参加7次以上或参加5次以上并至少获得一次荣誉参加3次以上或参加2次以上并至少获得一次荣誉只参加1-2次没参加一次说明:1、上课出勤情况的考勤含病事假与旷课2、班集体活动指要求全班同学参加的活动3、集体公益劳动指劳动周活动及其它指定要参加的公益性劳动 4、同一项活动不能重复统计第三章 选修与附加分项测评实施细则(F22)(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加分加分条件6分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大学生;全国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所有成员,下同)。
5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大学生;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5)2分-1.5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十佳大学生、交大之星等获得者,学风建设先进个人;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2)院五星级文明寝室成员(1.5)1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院十佳学习标兵、综合治理先进个人、院综合治理先进班集体;(1)3-1分参加理论型研究协会(如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红旗社等),履行义务并取得成果发表论文者,校级(2)、省级以上(3)校、院世纪英才班学员(1)6-1分见义勇为,勇斗歹徒,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等优秀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表彰的,全国(6)、省(4)、市(3)、校(2)、院(1)说明:1、属同一类别表彰的,分数不累加,计最高等级分2、不同类别分数可累加二)学习、科技竞赛及论文发表加分加分条件10-4分获国际级大学生学习、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10)、一等奖(8)、二等奖(7)、三等奖(6);四-六等奖及其它单项奖(4)8-3分获国家级大学生学习、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8)、一等奖(6)、二等奖(5)、三等奖(4);四-六等奖及其它单项奖(3)6-2分获省级大学生学习、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6)、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四-六等奖及其它单项奖(2)5-1分获校级学习、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5)、一等奖(4)、二等奖(3)、三等奖(2);四—六等奖及其它单项奖(1)3-0.5分获院级学习、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3)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四—六等奖及其它单项奖(0.3)2-1分获得各类专业资格、等级证书,高级(2)、中级(1.5)、初级(1),专业类资格证书(如人力资源、物流、会计、营销等)则参照上述标准分级执行(2-1)(仅当年综合测评有效)2-1分大一期间通过四级英语考试者(1),大二通过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者(2)(仅当年综合测评有效)大二通过四级,大三通过六级及以后通过的不记测评分8-4分发表一篇论文,核心期刊(8)、重要期刊(6)、一般期刊(4)此项累计不超过5分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期刊上每发表一篇文章:省级(3)、市级(2)、校级(1);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期刊上每发布一则短讯或新闻报道:省级(1)、市级(0.5)、校级(0.3)在校日新网发表一篇文章(校报上没有刊登的)(0.5);院<<经管风>>及院网站发表一篇文章(0.5),一则短讯或新闻报道(0.2)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每发表一篇摄影、美术、书法等作品(2);在校报上每发表一篇摄影、美术、书法等作品者(0.5)。
说明:1、学习、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必须是经上级有关单位批准举行的各种竞赛活动,如:挑战杯、双基竞赛、数学建模、用友沙盘等活动,活动级别视主办单位级别由学院确定2、院级学习、科技竞赛必须是由学院举办的正式竞赛,学习竞赛指知识、征文等各种形式的竞赛3、不同学科的学习竞赛及发表文章可累计加分,同一学科的不同级别学习竞赛及同一论文在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时,只计最高分,不累加4、以上所获奖者在评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或证书,以便核实无误5、竞赛级别的衡定,由举办单位的级别决定譬如,由某学院举行的全校性征文,只能算是院级竞赛三)文化、体育、社会活动加分加分条件8-4分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打破记录者,全国(8)、省级(6);全校(4)6-2分全国文艺演出、全国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第一名(6)、第二名(5)、第三名(4)第四--五名(3);六--八名(2)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5-1分全省文艺演出、全省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第一名(5)、第二名(4)、第三名(3)、第四--五名(2);第六--八名(1)、其它奖项的个人(1)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获省级先进个人或论文三等奖以上者(4);获校级先进个人或论文三等奖以上者(2); 4-0.5分全校文艺演出、全校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第一名(4)、第二名(3)、第三名(2)、第四--五名(1);第六--八名(0.5)的个人或集体项目成员;全院文艺演出、全院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第一名(1.5)、第二名(1)、第三名(0.5);获院最佳组织奖(0.5)。
1-0.5分参加公益性社团组织,并履行义务,如校、院军乐团、国旗班、拉拉队、礼仪队、文工团、辩论队等成员(1);每参加一次校、院体育竞赛或文艺汇演者(0.2);活动需要较多时间准备的,可酌情增加0.2;校文体工作奖(1);院文体工作奖、院文体活动积极分子(0.5)说明:1、大学生社会活动各种竞赛活动,如:辩论赛、演讲比赛、心理剧、主持人大赛等活动,必须是经上级有关单位批准举行的活动,级别由主办单位级别确定,分数按文艺演出相应级别名次计算2、活动级别根据主办单位确定,校院级文艺汇演指由学校在俱乐部举办的艺术节、青歌赛、十佳歌手、“一二·九”大合唱等大型文艺演出3、校内各种学生社团必须是经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4、同一竞赛或文艺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只记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加5、获奖名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对应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以次类推,其它奖项指单项奖,集体奖按相应获奖等级(或名次)加分四)社会工作加分加分条件4-3分校学生会主席(5);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4)3.5-2分校学生会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副书记(3.5);院学生会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团委委员(3);校、院级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学生会副部长(2)2-1分班长、团支部书记、员助理(3);副班长(2);校社会工作奖获得者、班委、团支部委员(1)1.5-0.5分校报、日新网、校电视台、校广播站及其它校刊校报主编或主持人(1.5);获校优秀记者、校优秀通讯员(1);日新网、校报等校级记者、《经管凤》编辑、院优秀宣传报道员(0.5)0.5分寝室长、学生会、社团干事说明:1、学生干部必须任期一届届满(寝室长、学生会、社团干事必须干满半年以上),且工作有计划,措施落实有创新精神,工作考核合格者才能加分(特殊原因中途任职或免职,但任职半年以者,经学院认可后也可加分)。
社团必须是经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2、校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的加分由校团委出任职证明;院学生党支部干部的加分由院党总支出据意见;院团总支干部、学生会干部的加分由院学工办、团总支出据意见;班委、团支部干部的加分由员或班主任出据意见上述人员的加分同时由所在班级同学进行评议打分两项打分按70%与30%(本班同学评议)核算后得出总加分3、兼任多项社会工作者可分别考核,累加不能超过两项第四章 负分值测评实施细则(F23)扣分扣分原因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15分受记过处分者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5分受警告处分者3分受通报批评者1-0.3分在各类卫生检查中,被通报的较差宿舍成员,校级1分/次、院级0.3分/次0.5-0.2分在校、院有关部门(包含学生会)、班主任要求必须参加的讲座、会议、活动、班会中,没有正当理由的迟到(0.2)、早退(0.2)、缺席(0.5)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翻倍扣分说明:1、各类会议、讲座、活动等等,相关部门必须根据与会要求严格考勤,及时报学工办班会由班主任考勤 2、院学生会每周检查卫生后,及时将后十名作为较差寝室报学工办如连续2周或一个月内累计2次(一学期累计4次)被列为较差寝室,学院予以通报批评。
3、该章内容每项均可累加第五章 附则一、选修与附加分项的加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不含扣分)二、若有细则上没列举到的加减分项目,可按上述加分原则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学院同意后酌情加减分三、获奖者在申请加分时必须出示有关获奖证明或证书,以便核实与查验四、本细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受校学工处、学院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五、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