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

上传人:spr****hai 文档编号:245728451 上传时间:2022-0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版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2021-xxxx7 / 7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可另附表)品种规格产地商标交货期限数量(公斤)单价(元/公斤)金额(元)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计金额(大写):第二条 质量要求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一)有机食品标准.(二)绿色食品标准.(三)吉林省安全

2、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四)无公害食品标准。(五)约定标准 。第三条 包装要求(一)包装方式及要求 。(二)包装物由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第四条 交付和货款支付(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 提货.(二)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1。即时结清。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4。其他方式 。第五条 验收(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

3、果书面通知甲方.(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 %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

4、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的违约金。(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 的违约金。(四)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五)其他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甲 方 乙 方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温馨提示: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签订的注意

5、事项(修改时可删除)为预防和减少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争议,在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主要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履约能力状况等信息。第二,选择书面形式签订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当事人订立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为避免履约纠纷,最好选择书面形式订立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白纸黑字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当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第三,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尽量参照同类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没有示范文本的,应当在沈阳市蔬菜买卖合同书中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