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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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决定书篇一: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决定(一)民事判决1、概念: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民事判决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是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也是民事诉讼最重要的结案方式2、分类(1)根据案件性质不同,可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讼案件的判决法院审理这两类案件并作出判决时适用不同的程序与原则,如是否公开审理、处分原则等(2)按照其所解决民事纠纷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判决的内容并不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诉,如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他一定的欠款,如果原告无

2、理败诉,此时,法院所作的判决就不属给付判决而属确认判决。(3)按照所解决的争议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在审判实践中,法院所作的判决,大部分是全部判决。先行判决的案件一般有两类:一类是一方当事人迫切需要对方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否则将其生产或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第二类是案情比较复杂,在法定审理期限内或短期内难以全部查清(4)按照双方当事人到庭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5)依判决作出的时间,可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决补充判决主要针对法院漏判,是大陆法系国家采取的救济方式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对裁判遗漏可适用上诉,当事人对裁判遗漏也可申请再审(6)依判决的法律效力,可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

3、判决(7)按照审判程序和审级的不同,可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3、内容(1)首部包括:作出判决的法院名称、案件类别和编号;包括诉讼代理人在内的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2)正文(主要内容)a.诉讼请求和理由,争议的事实和理由b.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c.判决结果,包括诉讼费用的承担(3)尾部向当事人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名称;审判人员署名,写明判决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正本及副本加盖校对戳记。4、效力(1)拘束力判决即使没有生效也会产生一定的效力a.自我拘束力:无论是生效或未生效判决,法院一旦作出,原则上不得撤销、变更该判决的效力b.

4、对当事人的拘束力:生效判决(或称终局判决)的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并不得以上诉请求变更或废弃该判决的效力c.对社会的拘束力(2)既判力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和法院均受判决内容的拘束。当事人不得主张与之相反的内容,法院不得作出与之内容矛盾的判断。当事人也不得再起诉或上诉(3)执行力:针对给付判决(4)形成力:指判决引起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二)民事裁定1、概念:法院为处理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包括审判和执行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如保全和先予执行)2、适用范围(一)不予受理(二)管辖权异议(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

5、)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其中,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在法定期间内允许当事人提出上诉。3、形式:书面或口头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4、效力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拘束力一般不涉及诉讼外的主体个别裁定还有执行力(先予执行)(三)民事决定1、概念:法院为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障碍,或者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特殊事项依法所作的权威判定民事决定解决程序中的特殊、紧急问题,目的是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2、适用情

6、形(一)解决是否回避问题(二)采取强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三)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顺延诉讼期限的申请问题(四)解决当事人申请减、免、缓诉讼费用的问题(五)解决重大疑难问题3、效力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不得上诉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第一,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程序性问题;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第二,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第三,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判决必须书面形式。裁定只有部分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

7、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第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后10日内上诉;判决是在作出后的15日内上诉。决定跟判决不同:第一,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而判决用于处理案件的实体问题。第二,判决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而决定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可以作出。第三,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决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决定和裁定不同:第一,决定用于处理某些特定事项;裁定用于处理程序性的问题。第二,决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诉讼中的障碍;裁定的主要作用在于指挥诉讼活动,推进诉讼的进程。篇二:法律文书全国2012年1月自考法律文书写作试题课程代码:00262一、单项

8、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法律文书的是()A通缉令B仲裁调解书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D法律意见书2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A用语学术化B用语成文化C用语口语化D用语通俗化3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称之为()A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B呈请立案报告书C立案决定书D呈请破案报告书4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

9、人身、住所及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出示的法律文书可以是()A通缉令B调取证据通知书C呈请搜查报告书D逮捕证5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必须制作呈请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报请批准的机关或个人是()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C县级以上电信管理机关负责人D县级以上电信管理机关6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A侦查的手段B侦查的目标C补充侦查的结果D补充侦查的经过7起诉书中,当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并存时,在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部分,应当叙写的顺序是()A犯罪行为先重后轻B犯罪行为先轻后重C先自然人犯罪、后单位犯罪D先单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8公诉意见书应发表于()A法庭

10、调查阶段B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C当事人辩护之后D法庭辩论后9第二审行政判决书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改判决定,主要针对第一审判决的()A程序问题B实体问题C法律适用问题D上诉范围问题10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A劳教所B劳改所C司法局D监狱11罪犯服刑期间,符合法定条件保外就医的,需要填写()A罪犯监外执行审批表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C罪犯奖励审批表D罪犯评审鉴定表12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A刑事上诉状B刑事自诉反诉状C刑事申诉书D刑事自诉状1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在裁决生效后()A半

11、年内提出B一年内提出C两年内提出D四年内提出14辩护词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它具有较强的()A公正性和确定性B准确性和正义性C针对性和驳辩性D证据行和反驳性15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以作为()A证明使用B证据使用C依据使用D论据使用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6法律文书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17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8民事裁定书的类别有哪些?19怎样阐明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中提请复查的理由?20什么是仲裁申请书?当事人

12、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三、写作主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30分)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10年10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张与其朋友熊(女)共同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清晨出现神志不清的症状。当日上午,张带着熊,驾驶市规划局所有的、牌号为湘AD1939的银灰色本田商务车,在市政府广场乱转。张的家属及同事劝其下车,张拒不下车并阻止熊下车,双方僵持至次日凌晨。10月26日凌晨,张将车驶离市政府广场后又在市内道路上乱转,在迎宾路至省军区大门口之间的马路上,刮擦李驾驶的湘AT3541出租车车身。清晨6时40分左右,张开车闯进中专湖南省委机关大院。张

13、驾车在省委大院内乱闯,先后撞倒或刮蹭武警战士曾、李、吴、陈、林、王,并先后将吴、李、陆、龚驾驶的、在路面正常行驶的四台轿车不同程度撞坏。最终,张驾驶的车辆被截停,熊被解救。经法医鉴定,武警战士曾头面部多处软组织裂伤并右腓骨骨折,构成轻伤;在省委大院内受损的四台轿车经修复,共花费修理费25624元。张因本案于201O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一看守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1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1年2月17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提交了相应证据,提请湖南省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

14、处。被告人张对起诉书的指控供认属实,没有提出异议。辩护人师认为,张是在吸食毒品后,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构成犯罪,其主观恶意不深,并没有产生严重的犯罪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减轻判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证明张驾车在湖南省委机关大院内冲撞后,车辆终被截停,张被执勤的武警战士抓获,交公安机关处理的过程;2、扣押经过、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公安人员从熊的住处查获冰毒和麻古等毒品;3、被害人吴、李、陆、龚(被撞轿车的驾驶员)的陈述等。2011年3月5日,市区人民法院由审判长肖英、人民陪审员曾飞、人民陪审员杨刚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杜梦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以危险方

15、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贺华出庭支持公诉,张的辩护人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师提出张是在吸食毒品后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张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处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1年3月8日市区人民法院签发了2011年第127号刑事判决书。附:张,男,3O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省县村。注:张已经受到法律惩处,此案件材料只作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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