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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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经济法案例分析1.参考答案 :(1)、主体合法;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 订立。(2) 、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3) 、不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4)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

2、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2参考答案 : (1) 刘某退伙有效。刘某对台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刘某尚未退出合伙企业时,代销电冰箱的合同已正式签订。因此, 刘某对此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 徐某不能被列为被告。法律规定,新合伙人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案中徐某要求人伙,而其他合伙人只口头

3、表示认可,外未正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徐某并非合伙人。(3) 徐某的行为是委托代理行为而不是执行合伙事务。代理是指代理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本案中,徐某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各项活动,其又非合伙人,故应认定为是一种民事委托代理行为。3参考答案:(1) 丰华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 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水泥的行为构成违约。(3) 丰华水泥厂不可以请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可以请求其赔偿因其拒收行为致丰华水泥厂的损失。(4) 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是要约行为。(5) 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的合同于后者接收货物

4、是成立。合同内容除价款为吨价1600 元外,其余依建筑公司的第一份函件内容为准。4参考答案:公司章程规定中,不符合公司法要求的规定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非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总会计师应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监事均可以是自然人,并非一定是股东。5参考答案:( 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2)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6参考答案:( 1)答: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甲银行

5、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 偿。( 2)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汪某已经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7.答案要点: (1) 成立。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选举产生, 一方担任董事长的,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不成立。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由董事会通过后,经审批机构批准。18答案要点:该日用品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本案中高压锅存在质量问题,并给使用者造成了损失。法律规定:对于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是从产品交付给最初用户、 消费者起满 10 年才丧失,或

6、者以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为限,而并非以保修期为标准。因此,日用品厂必须对丁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9、答案要点: 1)对于新发公司,由于其虚报注册资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2) )对于张氏兄弟,应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3) )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要求该公司予以改正,补足出资金额,或是要求其重新更正注册资本。20.答案要点:( 1)该保温瓶厂系诋毁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2)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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