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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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入境检验检疫-详解 目录 1 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1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1 3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 4 商品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 5 商品检验检疫的机构 6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7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8 参考文献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1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管管理工作。我国法律规定,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报关前,必须履行报检手续。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1(一)法定检验检疫1法定检验检疫的概念法定检验检疫,

2、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是指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措施。2005年1月1日实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共涉及HS编码21类,编码4974个。目录节选如表1所示。表1目录节选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备注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1001100010硬粒小麦千克ABMPRQS81019700钨废碎料千克AM81042000镁废碎料千克AM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进出境时必须履行法定检验程序,分别按照检验检疫类别的规定进行相关检验检疫,才能由检验检疫机构发放出

3、入境通关单。2海关监管的代码表示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项下的代码,意义分别如下。A:实施入境检验检疫B:实施出境检验检疫D: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3检验检疫类别的代码表示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项下的代码,意义分别如下。M:进口商品检验N:出口商品检验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成套设备:海关监管类别是“A”,检验检疫类别是“M”。表示进口成套设备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应实施进口商品检验。(二)进出口商品检验(1)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

4、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2)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3)合格评定程序包括以下几项。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4)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封识。(三)动植物检疫(1)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情形包括五种,即:进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法

5、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2)对于国家列明的禁止进境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在签订合同之前,先办理检疫审批。(4)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5)对过境运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行检疫监管。(6)对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实行检疫监管。(7)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和有关消毒处理。(四)卫生检疫与处理(1)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

6、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2)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3)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4)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5)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应阻止其入境。(6)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留验、发就诊方便卡等措施。(7)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该项卫生监督包括以下内容。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

7、昆虫的防除。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没施。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可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8)对发现的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9)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五)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的检验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的检验,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的主要内容和规定(1)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

8、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进口废物前,进口单位应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2)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2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的主要内容和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

9、按规定实施到货检验。(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进口商品认证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包括以下两点。(1)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1“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的主要内容和规定(1)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2)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

10、、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书。(3)对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出rJ商品实行验证管理。2卫生注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规定国家对出口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出i3食品生产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1)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2)生产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

11、鉴定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数量鉴定等。(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1)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的船舶和集装箱等运输工具,承运人、集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适载检验。(2)对外贸易关系人及仲裁、司法等机构,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监视、残损鉴定、监视卸载、海损鉴定、验残等残损鉴定工作。除以上十项工作外,出入境检验检疫还有以下工作内容。(1)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2)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3)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入境货物的检验

12、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为:申请报检一受理报检一办理通关一实施检验检疫一放行。具体要求如下。(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提供有关的资料。(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的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

13、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2入境货物通关单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规定,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3检验检疫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是“报检后

14、,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报检手续较为简单,这里不多赘述。1.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进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办理报关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与进境货物一次报检,一次签证放行。(2)出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3)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地点接受检疫。(4)出境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接受检疫。2.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具体工作流程为:报检申报一计收费一抽样采样检验检疫一卫生除害处理一签证放行。六、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管机构及其主要工作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管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于2001年4月10日正式成立,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质检总局在各个进出境口岸和重点城市设置多级检验检疫机构,具体执行所辖区域相关的进出境货物、交通工具、人员等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商品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确定商品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实际上就是确定买卖双方哪一方行使对商品的检验权,即哪一方提供检验证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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