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在诚信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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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局在诚信大会上的讲话监察局在廉政会议上做了发言。要坚持宽严相济的纪律原则,三是把纪律落实到位。在执行“七个要求”和解释的过程中。也就是说,有问题可以自查自纠,对人不对,但个人责任不能追究;有问题不自查自纠,无论是对事还是对人,都要追究个人责任。重申对严重但未查纠或隐瞒不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中央纪委解释规定严肃处理。市政府在这里召开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工作会议。旨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推动国有企业党风

2、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省国企领导会议精神,我给出以下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和理解中央纪委颁布的“七个要求”和解释的意义。也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它在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中央纪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项要求和解释是中央纪委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最新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七个要求”和解释,对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业行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

3、作,促进国有企业健XX县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十七项要求和解释号文发布。中央一直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重点。自1995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纪委几乎每次全会都会根据新形势,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央纪委制定了21项规定,其中包括28项禁止和禁止。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央纪委目前正在修订,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

4、员廉洁自律提出了七点要求或七点不实。随后,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国有企业在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这些年功不可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结合、注重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原则,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在当前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廉洁行为的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变化。一些领导利用边际间接和隐性的方法来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XX有的企业领导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同业操作或关联交易为自己或特定关联方谋取利益;有的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一些企业在资产整合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

5、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制止,将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动摇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因此,中央纪委提出“七个要求”并发布解释,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促进国有经济健XX县发展的现实需要37个要求”和解释。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家赋予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神圣职责。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会严重挫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企业的凝聚力,阻碍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七个要求”和解释的颁布,既体现了对国企领导的关心和爱护,也体现了监管大门的先进性,以便及早向他们打招呼和提醒,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

6、芽状态,督促有这些违规行为的领导自觉改正错误。在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他们能够准确把握政策法规,严格运用国家授予的管理权力,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XX经济效益。深化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四七项要求和解释号文件相继出台。统筹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反腐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形成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工作格局。有鉴于此,中央、省委、市委都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XX前段时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方案(2008-2012年),省委发布的

7、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2008-2012年),市委发布的温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2008-2012年),都把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放在了惩防体系的构建和落实,需要具体的措施。七项要求”由于抓住了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抓住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此,落实好“七项要求”和解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源头治理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从整体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要认真学习和把握“七项要求”及解释基本内容和纪律规定既有以前已经提出过、这次再次强调的内容,中央纪委提出的七项要求”中。也有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来的新要求、作出的新规定,应该说

8、针对性、时效性、政策性都很强。特别是解释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党纪处分的依据,为“七项要求”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对此,国有企业的每一位领导人员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下面,对“七项要求”及解释相关内容分别作一解读,与大家一起学习。一关于“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XX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分别是同业经营和关联交易。这里主要涉及两个概念。1关于同业经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规定,结合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中纪委的解释具体列举了违反该要求的三种具体表现形式,即(1本人经

9、营或者为特定关系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业务;2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属于本企业的商业机会;3利用本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资质、品牌或者商业信誉,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处理,对利用职务上的便XX过同业经营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中纪委的解释明确。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关于关联交易指关联方之间转移XX、劳务或义务的行为,所谓关联交易。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交易往往会导致不公平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企业的关联方是指以下十类情形。1该企业的母公司;2该企业的子公司

10、;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影响的其他企业。本项要求针对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未必都是违法的有害的如果交易信息和条件是公开、公平的非关联方参与交易的机会是平等的交易即是合法的因此。以关联交易为手段,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利,实质上是防止以权谋私。解释规定了关联交易违纪行为的几种具

11、体表现形式:1与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2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3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或者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4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经营的企业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者转嫁风险;5不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难以确定应当适用的具体条款,由于仅仅根据关联交易的几种表现形式。因此,解释根据违纪性质,明确规定按照“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这类违纪问题的兜底条款处理,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关联交易为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12、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关于“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以往的规定只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而本项要求强调了不准相互为对方”从而对这种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解释第五条对“提供便利条件”解释、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规定以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对于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这次中纪委的解释确定了以下几种违纪表现形式: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

13、人经营;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提供服务或者相互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3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4向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提供本企业的商业机会或者商业秘密;5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管理的单位拆借资金、提供担保或者承担风险;6通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或者控制中标结果等方式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中标。解释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对为亲友非法牟利违纪行为的处分。因

14、此。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关于“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包括收购资产、资产置换、出售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受赠资产等。国有企业改制、并购、重组都涉及资产整合。资产整合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XX关系或XX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禁止以权谋私行为。解释具体列举了企业资产整合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可能

15、出现的典型违纪式,本项要求针对新形势下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如受贿、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失职渎职等,并根据这些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确定适用的处分条款,即规定:企业重组改制、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处置国有资产权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隐匿、截留、转移国有资产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以经济补偿金、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谋求业绩,编造

16、或者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关于“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因为这几种行为会导致企业经营风险加剧,强调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如果不严格决策程序,就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即规定。擅自以企业资产抵押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解释分别对三种行为确定了适用的处分条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擅自以企业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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