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表一安全“体检”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陕西西韩兴隆煤矿有限公司企业类别国有经营性质私营设计能力30万t/a检查时间2017.3.27-3.31参与安全“体检”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业签名茹秦川陕西煤监局正处级监察专员采矿李宏仓渭南监察分局副局长兼总工通风史志高渭南监察分局主任科员机电马德昌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采矿范志堂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安全管理史志国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通风高栓文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采矿高 峰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机电陈 雷省政府驻韩城瓦斯督导组督导员通风高星勋韩城市煤炭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赵忠栋韩城市煤炭管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程 毅韩城市煤炭管理局监察大队三科科长被安全“体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注:煤矿企业类别按本《通知》中对应的6类煤矿企业填写;其中“煤矿上一级公司”的设计能力填所属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之和表二 正常生产煤矿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依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备注一、证照情况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变更后以及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2月15日到期 停止井下采掘活动2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无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矿长焦仲星、总工刘万宽、副矿长陈伟刚、冯志光于2017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在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中心进行培训(证明)二、机构和人员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1条、第24条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无2防突机构及人员配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置防突机构和人员,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第27条规定无3防治水机构及人员配备设立地测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规定无4防冲机构有冲击地压矿井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8条规定无5人员培训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9条规定其他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安全生产法》第25条的规定,培训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11条、第13条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关人员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的规定 区队级管理人员只有张伟峰、高超、陈伟刚和冯强4人安排管理人员按计划培训取证6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法》第27条、《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复审,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防突作业人员28人;采掘机司机6人,爆破员17人,探水工5人,瓦斯抽采工5人,提升机司机14人,井下电气作业17人,瓦斯检查工18人,安全监测工5人,安全检查15人安全监测井下维护3人,值班2人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1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地质灾害普查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
1.目标管理制度不具体,没有时间、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等2.缺少技术措施、劳动组织定员审批制度3.培训制度编制内容不全按规定进行整改2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符合《安全生产法》第4条、第19条、第43条,《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6条规定未制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制补充制定3托管煤矿管理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无4生产计划落实情况下达的本年度生产计划不得超能力矿井制定的生产接续计划缺少编制和审批人签字,也未盖公章;未制定月度产量计划补充完善计划5技术管理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矿井生产需要的资料、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无6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达标,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规定2017年陕西省煤工局将兴隆煤矿划归建设矿井,未进行质量标准化评定四、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1开拓系统井筒数目及功能设施、主要巷道和专用回风巷、主要硐室布置合理;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相关规定要求。
井筒数目及功能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7条、第145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1.7的规定;主要巷道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6条、第88条、第90条、第91条、第92条、第195条、第231条、第262条、第307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3规定;主要硐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1条、第256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31条、第332条、第333条、第456条、第457条、第458条、第458条规定;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59条、第60条、第68条;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4.3的规定无2采区巷道采区巷道布置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第195条;第231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第23条规定无3开采顺序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满足瓦斯治理、防治水、防煤层自然发火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第111条、第149条、第192条、第231条、第263条、第306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2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3.4.2的规定265下山采区系统未完善,掘进22301运输顺槽按《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规定整改4采掘工作面矿井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规定、《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4〕893号)、《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1.2的规定。
无5采煤方法淘汰巷采等落后采煤方法,采用有利于瓦斯、水害和煤层自然发火防治的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7条、第113条、第114条、第115条、第116条、第196条、第263条规定;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9条规定;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1规定11306工作面未进行矿压观测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规定执行6超能力生产矿井月产量按月度计划组织生产;没有月度计划的,不得超过矿井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12,符合《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灾害严重矿井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98号)规定未按规定对矿井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按规定列计划核定7四个煤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及安全(抽采、超前治理)煤量平衡,无“剃头下山”开采情况四个煤量的开采期符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23条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11条和第13条规定未达到“抽、采、倔”平衡,存在“剃头下山开采”情况完善二水平生产系统后方可掘进8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按规定填绘,能反映实际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条规定。
未绘制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没量图纸补充完善图纸9采矿许可依法在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井巷煤柱留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95条、第123条规定 无10回采工艺及设备回采工艺及采掘设备先进、适用、可靠,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5.2.2、5.2.3的规定无11循环作业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确定合理的推进度,采掘进度与支护、通风、防突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11306综采面作业规程月循环产量超月计划修改作业规程五、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通风能力核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39条规定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第147条、第148条、第152条、第153条、第155条规定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实行分区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突出矿井通风系统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3条规定专用回风巷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采掘工作面、硐室无不合理的串联、扩散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第168条规定采区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井下充电室实现独立通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6条、第167条、第168条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抽采泵站应设在新鲜风流中,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
采空区及时封闭,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4条规定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655条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降温措施无2通风设备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和各类保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59条、第160条和《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5.0.5、5.0.6、5.0.7的规定水柱计的引入负压胶管漏气,负压显示不真实(实际3250Pa,漏气后2700Pa)更换胶管3通风设施风门、风窗、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安全可靠, 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4条、第155条规定,能满足防灾抗灾要求密闭墙应编号建档,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1、+390北回联巷几处永久密闭墙质量差,漏风大,密闭前未设置栅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