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介绍2 2 1.0 相关文件3 3 1.1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范围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包括: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的人员,在机构内的身份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等4 4 1.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的内容信 用 积 分 指 标纳税信用委托人纳税信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实名办税业务规模服务质量构成指标体系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人员信用5 5 1.3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用的内容信 用 积 分 指 标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构成指标体系6 6 1.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分规则1月1日4月30日前开始积分第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积分的基础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当前纳税信用得分未参加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第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积分的基础分按照70分计算完成上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产生之日起,有效期一年X月份按月公告当前实时信用积分涉税服务失信名录12月31日积分结束以该时点累计积分作为年度信用积分4月份新一周期重新发布上年度等级一个评价周期信用积分信用等级1月1日新一周期积分7 7 1.5 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积分规则2019年1月1日X月份开始积分积分累计计算,所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影响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积分X月份按月累计积分公告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中止积分;从涉税服务失信名录撤出后,个人信用积分基于纳入前的分值恢复计算8 8 1.6 信用积分管理主要环节依据依据公告公告对象积分分业务信息归集信用积分计算积分公告、查询涉税服务机构(人员)9 9 1.7 积分对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已已实名名已已实名名1010 1.8 积分业务信息机构/人员实名信息涉税业务信息税收征管信息服务机构实名信息服务人员实名信息服务协议专项报告一般税务咨询业务信息其他涉税业务信息机构年度报告纳税信用委托方申报行为记录电子税务局办税行为个人纳税行为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调查检查、处罚、行业惩戒检查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行业惩戒训诫、通报批评遵守办税秩序的情况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查情况服务协议满意度评价1111 1.9 涉税业务信息报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采集报送以下信息:1212 1.9.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1313 1.9.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1414 1.9.3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采集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1515 1.9.4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采集1616 1.9.5 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采集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1717 1.9.6 专项业务报告要素采集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1818 1.9.7 专项业务报告要素采集1919 1.9.8 采集途径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9号公告)2020 1.9.9 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第十四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暂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一)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二)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三)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四)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五)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查的;(六)其他违反税务机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税务师事务所有前款第一项情形且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2121 积分计算按月自动计算积分系统自动计算,无需人工干预按天记录信用行为台账实时失信名录管理2.02222 信用公告公告的渠道公告的内容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积分涉税服务失信名录2.12323 信用查询(机构、人员、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本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及积分明细所属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纳税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查询主体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信用积分平台接口服务2.22424 2.2.1 积分查询途径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525 2.2.2 积分查询途径2626 2.2.3 积分查询途径2727 2.2.4 积分查询途径2828 2.2.5 积分查询途径2929 2.3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等级TSC5TSC5TSC4TSC4TSC3TSC3TSC2TSC2信用等级TSC1TSC1信用积分400(含)500的TSC5 TSC5 级信用积分300(含)400的TSC4 TSC4 级信用积分200(含)300的TSC3 TSC3 级信用积分100(含)200的TSC2 TSC2 级信用积分100以下的,TSC1 TSC1 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年度积分满分为500分,等级标准如下:TSC:Tax Service Credit3030 2.3.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激励/管理TSC5TSC5TSC4TSC4TSC3TSC3TSC2TSC2TSC1TSC1激励正常管理重点监管绿色通道、发票领用、批量申报、批量报送、税务机关优先购买服务政策、选择激励重点监管、委托人纳税重点关注、风险提示、上门办理等3131 2.4 积分计算过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行为台账自动采集服务委托方信息涉税服务工作开展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机构年度报告涉税实名信息涉税行为信息关联评价信息机构监管信息违法违章信息历史信用结果外部信用信息涉税服务信用积分定期自动计算涉税服务信用积分评价指标体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历史信用情况纳税人信用税务机关评价信息实名办税业务规模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人员信用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涉税服务机构涉税专业服务实名信息报送服务机构实名信息服务人员实名信息服务协议要素信息纳税人评价信息委托方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代理办税信息电子税务局办税信息代理办税行为3232 2.5 基础信息采集自动采集机构、人员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协议信息专项报告纳税信用委托人申报记录人工采集人工采集指标税务机关评价纳税人评价3333 2.6 委托方纳税人评价流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委托方纳税人涉税服务协议发起评价接收评价信用加分服务接口接收评价表提交评价表服务接口(电子税务局、短信、APP等)3434 2.7 涉税服务机构积分指标体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评价3委托人纳税信用2上一评价周期信用情况1行业自律7人员信用99456业务信息质量实名办税服务质量业务规模共32个积分指标自动采集14个人工采集19个涉税机构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xls3535 涉税服务人员积分指标体系实名信息报送情况、涉税专业资格、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所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等违法违规、处罚等个人依法纳税情况基本信息职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涉税人员共32个积分指标自动采集17个人工采集15个2.8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xls3636 2.9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积分的构成计分规则计分规则123直接得分直接得分(9个个)基准分(基准分(16个)个)直接扣分(直接扣分(6个)个)4直接加分(直接加分(2个)个)270分70分3737 3.0 机构积分注意事项(加分指标)020406080100120上一年度评价周期信用情况接受行业自律管理委托纳税人信用变动情况纳税人评价人均涉税专业服务收入单独报送一般税务咨询、其他涉税服务业务信息委托人纳税信用业务结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人均信用积分变动情况设立党组织情况起评分打分上限3838 3.1 机构积分注意事项(资料报送)服务协议终止后30天;专项报告服务项目要与服务协议要一致。
按所属年度;报送期限3月31日;服务项目与协议一致服务协议终止后,15天内评价完成;上一所属年度;第一周期为纳税信用得分;以后每个评价周期为上一评价周期期末信用积分20%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年度报告委托纳税人评价表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积分年度有效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