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601节 通 则601.01 范围本章内容包括护栏、隔离栅、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防眩设施、通信管道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601.02 一般要求1.护栏、护柱、隔离栅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立柱应采用新的、整根的钢管或槽钢2.道路交通标志⑴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执行⑵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A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办理⑶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3.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按照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
4.通信及电力管道、预埋(预留)基础、防眩设施、收费设施和地下通道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施工601.03 计量与支付本节不作计量与支付第602节 护 栏602.01 范围本节内容为中央分隔带上及路侧设置的波形梁钢护栏,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活动式钢护栏,中央分隔带上及路侧设置的缆索护栏以及混凝土护栏的设置等的施工及有关作业602.02 材料1.混凝土护栏采用的材料和制作应符合本规范第410节和403节的要求2.波形梁钢护栏、活动式钢护栏和缆索护栏采用的钢材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第五章第二节和第六章第二节技术条件的要求3.波形梁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1)波形梁板、立柱、防阻块、横隔梁、端头、螺栓、螺母等构件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1995)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 457—2001)产品标准的规定生产厂方在提供产品时,应同时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2)波形梁板、立柱、端头、防阻块、托架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3)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1988)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和400MPa(分别适用于JT/T 281—1995和JT/T 457—2001)。
4)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1994)、《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1988)或《合金结构钢》(GB/T 3077-1999)的要求,公称直径16mm、8.8S级抗拉荷载不得小于133KN5)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应对护栏各部件的外观、尺寸、防腐处理进行抽样检查不相同的部件各以200件一批为取样单位,分别取出一片护栏板、一个端头、一根立柱、一块托架进行检查,如果受检的构件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件检验;如果这两件中仍有一件不符合要求,则以此为样品的整批产品应被拒收,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付6)护栏板、端头梁、立柱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不允许焊接,构件不应出现裂缝7)高强度螺栓应抽样进行楔负载拉力试验,断裂应发生在螺纹部分或螺纹与杆部交接处;如不能做楔负载拉力试验,则应做芯部硬度试验,芯部硬度值为洛氏HRC34~40螺母应抽样进行保证荷载和硬度试验8)每批高强螺栓都应有出厂合格证,螺栓连接副扭矩应附有扭矩系数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的试验数据和扭矩系数测试时的环境温度等技术资料9)波形梁护栏、活动式钢护栏及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所有部件均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铝)进行金属表面处理。
热浸镀锌应采用《锌锭》(GB/ T470-1997)中所规定的一号锌或一号锌锭镀锌构件锌层质量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热浸镀铝应采用《重熔用铝锭》(GB/T 1196—2002)中所规定的特一级、特二级、一级铝锭,镀铝构件铝层质量应符合表602-2的规定 镀锌构件锌层质量 表602-1构件名称平均锌层质量(g/㎡)锌层近似厚度(μm)构件名称平均锌层质量(g/㎡)锌层近似厚度(μm)护栏板、端头、立柱60085紧固件、防阻块、托架35050镀铝构件铝层质量 表602-2 构件名称平均锌层质量(g/㎡)构件名称平均铝层质量(g/㎡)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过渡板、端头120紧固件、托架110高强度螺栓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后,对高强度螺栓连接件表面要涂黄油,并进行磷化润滑处理,在出厂时应密封包装,以防运输、保存期间生锈或弄脏10)镀锌构件的锌层应均匀,试样经硫酸铜溶液浸蚀5次不变红,并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1995)附录B的规定;镀锌构件的锌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经锤击试验镀锌层不剥离、不凸起,并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1995)附录C的规定。
11)镀铝构件的铝层应均匀,不允许有针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铝层有孔度试验后,无红褐色的氢氧化铁沉积物;镀铝构件的铝层应与基底金属结合牢固,按GB/T 18226—2000铝层弯曲试验后,铝层不剥离、不凸起,不得开裂或起层到用裸手指能够擦掉的程度4.缆索护栏产品质量要求(1)缆索的性能和构造应符合表决602-3的规定制造钢丝绳用的钢丝,其机械性能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的规定并符合《制绳用钢丝》(GB/T8919-1996)的规定为保证缆索的质量要求,应对进场的缆索进行表面检查,包括:缆索内不应有断裂、交错和折弯的钢丝钢丝表面不应有凹陷、锈蚀、压扁、碰伤或切伤等缺陷股中钢丝的接头应尽量减少,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缆索的性能表602-3钢丝绳直径(mm)单丝直径(mm)构造钢丝绳断裂强度(Pa)断面积(mm2)捻制方法单位重量(kg/m)182.863股7芯1.2×108134右同向捻1.09(2)缆索护栏的端部立柱、中间端部立柱、中间立柱应采用《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有关Q235钢的机械性能的规定。
立柱采用焊接低硬钢管3)缆索护栏用的托架应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制造,应符合《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1989)的规定4)索端锚具(包括锚固缆索的锚具和与立柱连接的调节拉杆螺栓)应采用45号优质碳素结构钢制造,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的规定5)螺栓、螺母、垫圈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的Q235钢的机械性能的规定6)缆索护栏用钢丝绳的表面应采用单丝热浸镀锌的方法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层重量应不小于215g/m2,并符合图纸规定热浸镀锌应采用《锌锭》(GB/T470-1997)中规定的特1号或1号锌锭经热浸镀锌处理的钢丝不应出现裂纹、疤痕和露铁现象为了保证缆索护栏经久耐用和美观,根据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可在缆索外再加涂层7)缆索护栏的各种立柱、托架、索端锚具和螺栓、螺母、垫圈等所有部件均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热浸镀锌应采用《锌锭》(GB/T470-1997)中所规定的特1号或1号锌锭锌锭构件锌层质量应符合表602-1的规定。
5.油漆采用材料及技术条件和要求,同本规范第415节有关规定6.混凝土构件,应按本规范第410节有关要求对预制构件进行检查批准602.03 施工要求1.混凝土护栏(1)设在中央分隔带的混凝土护栏,施工前应按图纸所示逐桩量测施工中线和施工标高基层的压实度,应满足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压实度,经检验合格后铺填砂砾垫层材料2)现浇水泥混凝土基础,应按图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分段进行制模;基础的宽度、厚度和基面标高应符合图纸规定,经校正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浇筑,经过养生,达到混凝土强度70%以上方可拆模3)当预制混凝土护栏时,应考虑安装防眩设施时需要连接的预埋或预留构件,按图纸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在中央分隔带混凝土护栏的起终点和开口处,应进行混凝土护栏的端头处理端头基础处理方式,应与其连接混凝土护栏相一致;端头与标准段混凝土护栏的结合部,其断面形状应统一4)在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并对基础检测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将检验合格的混凝土护栏块件进行吊装,并先将基础面及相邻块件的各接缝面湿润和座浆,厚度均匀,然后护栏块件渐渐落坐,进行纵向企口连接,但不能碰撞相邻砌块,落座时位置正确,砌缝挤紧,宽度不大于10mm,灰浆饱满,线条顺直。
最后卸去缆绳,进行养生5)当在超高地段的中央分隔带的一侧,设有排水沟、集水井以及纵向或横向排水管或有预埋管线工程等,护栏施工不应损坏已经完成的上述管线及设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进行中央分隔带护栏的施工6)混凝土护栏块安装完毕后,应清洗其表面杂物及污点,保持混凝土的本色外观,光洁干净2.波形梁钢护栏(1)承包人应在护栏运往工地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所采用的护栏部件的样品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必要时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荷载试验所有运往工地的护栏构件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2)护栏在施工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安装护栏,承包人应尽量避免损坏路面下埋设的管线设施;若造成损坏时,承包人应负责修好,损坏后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设置于路侧的波型梁钢护栏,不应使护栏面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立柱外边缘到路肩边缘的最小距离:当土路肩宽度为0.75m时,不应小于0.25m;当土路肩宽度为0.5m时,不应小于0.14m4)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路侧护栏的端头构造形式应符合图纸规定逆行车方向的上游圆头式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渐变段,顺行车方向的下游端头可与标准段护栏成一直线布设。
当在路侧安装护栏时,护栏柱应垂直装设护栏不应破坏或干扰地下结构或其他设施5)在中央分隔带上设置的波形梁钢护栏,有分设型(单柱单面)及组合型(单柱双面)两种,其构造特征及埋设方式亦因之不同,应按图纸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6)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的护栏应进行端头处理分设型波形梁护栏,其端头应与中央分隔带线形相一致,在分隔带开口处,护栏的圆端头的半径应与分隔带开口处的线形相一致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式钢护栏的构件,应按图纸所示在工厂加工和拼装后设置7)立柱放样:施工之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立柱放样,并以桥梁、涵洞、通道、立交、分隔带开口及入孔处等为控制点,进行测距定位放样后应调查每根立柱下的地基状况,如遇地下管线、泄水管等或涵洞顶部埋土深度不足时,应改变立柱固定方式或调整立柱位置涵洞、通道等顶部的护栏立柱的基础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