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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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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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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表E-1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类别项目配套标准每处设置规模设置建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置1处—≥2000 m2宜为相对独立的建筑,若设在公共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的连续楼层,且不宜超过四层可设置不超过50张、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床位,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0.3-0.6张床位,相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2000 m2;服务人口5-7万人,建筑面积≮2500 m2;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3500 m2人口规模大于10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文化体育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置1处,每千人建筑面积100-200 m2—4000-6000 m2包含配置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书屋)、广播室等宜与商业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绿地等共同形成街道公共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每千人建筑面积60-100 m2—≥1800 m2每5-10万人设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为4000 m2; 每3-5万人设一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用地面积约2000 m2。

多功能活动场地(体育健身广场、文化广场、运动场、田径场)每个街道至少应各设1处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250m2——单独设置可作为避难疏散场地可根据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布局多运动场(或健身广场、田径场)居民运动场(田径场)10000-15000 m2;大型体育健身广场≮5000 m2;小型体育健身广场≮1000 m2 健身步道(或登山道)——原则上按不低于0.5 km /万人配建服务人口10-20万人,不低于10 km;服务人口5-10万人,不低于5 km;服务人口3-5万人,不低于3 km;服务人口1-3万人,不低于1 km健身步道宽度1.2m-2.4m,登山健身步道主步道路面宽度0.6m-1.5m,应配套引导、解说、指示、警示等各类标识和设施健身路径——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1条10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可配置于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处教育小学≤6班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1所1-1.5万人设立1所完全小学84座/千人,45座/班9(15)*-25.8 m2/座—服务半径宜为800~1000米,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35%。

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小学用地宜采用高限指标,采用底限指标时,新建城区不得低于15 m2/座,老城区不得低于9 m2/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新建城区采用括号内数值12班9(15)-24.2 m2/座—18班9(15)-21.4 m2/座—24班9(15)-20.6 m2/座—≥30班9(15)-18.8 m2/座—初中12班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应设1所3-5万人设立1所初中42座/千人,50座/班11.25(18)-25.9 m2/座—服务半径宜为1000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35%校均规模应达到18班,900名以上在校生,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初中用地宜采用高限指标,采用底限指标时,新建城区不得低于18 m2/座,老城区不得低于11.25 m2/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18班11.25(18)-23.3 m2/座—24班11.25(18)-21.9 m2/座—≥30班11.25(18)-20 m2/座—高中≤18班8-10万人设立1所普通高中20座/千人,50座/班18-25 m2/座—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35%。

每校单个校区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新建城区高中用地应采用高限指标,老城区高中用地不得低于18 m2/座已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24班18-23.5 m2/座 —30班18-22.5 m2/座—≥36班18-21.1 m2/座—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级)两级配建要求应满足: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 m2;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5 m2—建筑面积≥750 m2床位数≥20张一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至少应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康复以及近家集中养老服务可附设老年食堂、护理关怀服务站(室)、托老所等宜与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设,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相邻应按照配建指标、服务半径等要求逐步增设多处养老院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40-50 m2/床≥30m2/床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已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服务街道办事处每个街道合设1处—≥3000 m2街道办事处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合设一处,含街道办工作用房、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

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原则上每个街道设1个≥600 m2870-1600 m2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管辖人口及其分布、社会治安情况、地理环境等因素,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便于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具体结合公安系统内部的基层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选址尽可能单独建设,宜建低层、多层建筑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等每个街道至少应设1处—≥300 m2宜与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置,组成综合楼公用设施垃圾收集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 km≥80 m2垃圾收集站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应小于8 m鼓励和推广环卫设施采用“四合一”或“五合一”组合建设方式,含垃圾收集站、公厕、道班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和环卫停车场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km以内,最大不宜超过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km避灾点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应设2-3处——避灾点应优先利用其所在区域内的现有人防工程、体育馆、影剧院、会场、学校、社会福利设施、街道办公楼、活动中心等公共建筑物,并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改造利用,使之具备较好的防灾避险功能原则上不新建专门场所容量不小于200人/处,允许容纳的避灾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 m2商业设施社区商业商圈半径≤3 km,服务人口8-10万人—宜以独立的集中设置为主。

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可结合轨道交通枢纽、沿居住区的主要道路布局和设施,与住宅的间距不小于50m社区商业中心应满足日常综合需求,提供个性化消费和多元化服务,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药店、图书音像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沐浴、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照相馆、专卖店、专业店、旅馆、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等分区公共配送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宜设1处以上——顺应电子商务趋势构建城市物流共同配送网络,街道区域内应设置分区公共配送中心注: 1、规划人口规模大于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街道以8-12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小于50万人的小城市或县城,街道以3-5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在50-100万人之间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街道规模体系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3、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表E-2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类别项目配套标准每处设置规模设置建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服务站每个社区至少应设1处每千人建筑面积110-140 m2。

—600-1300 m2宜与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城市社区服务站房屋建筑由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构成社区工作用房宜由服务厅、调解室、警务室、社区办公室、治保会办公室等构成居民活动用房宜由居民议事室、文体活动室、阅览室、残疾人康复室、多功能室及公共卫生间构成建设规模按社区常住人口分为三类: 3000人以下,600m2;3000-6000人,600-800m2;6000-9000人,800-1000m2; 9000人以上的大型社区房屋建筑面积按不超过1300 m2控制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社区至少应设1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级)两级配建要求应满足: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 m2;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5 m2—≥200 m2居家养老服务站包含休息室、保健室、活动室、家政服务用房等,可有少量床位宜与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统筹建设,或与幼儿园相邻设置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站0.8-1万人宜设置1座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和布局,可与邻近社区合并设置,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150-220 m2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并建设时,应设在首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一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应增加不少于90 m2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宜为0.8-1万人较小规模的社区,可与邻近社区合并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与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统筹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室每个社区至少应设1处,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60 m2—≥300 m2应配套羽毛球场、乒乓球台、棋牌室及其他健身活动等0.5万人以上社区配置的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500 m2,0.3-0.5万人社区不低于300 m2多功能广场(健身广场)每个社区至少应各设1处,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 m2≥400 m2—0.5万人以上社区配置的健身广场或多功能运动场用地面积不低于500 m2,0.3-0.5万人社区不低于400 m2健身路径——1条全民健身路径含8件以上器材可配置于公园、健身广场、小区绿地等处教育幼托(幼儿园)≤6班原则上每个社区辖区至少应设1所根据社区规模及拟规划幼儿园的班级数,亦可2-3个社区合设一所幼托(幼儿园)。

40座/千人,30座/班16 m2/座8.84-14.80 m2/座幼托(幼儿园)应按其服务半径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300-500 m已编制专项规划的城市,可按照经批准的专项规划的千人指标执行12班及12班以上的幼儿园容积率宜取0.65,12班以下的幼儿园容积率宜取0.6人均用地面积指标根据人均建筑面积指标计算办园规模大于12班时,可参照12班的人均面积指标寄宿制幼儿园可根据有关标准在本表基础上增加人均面积指标9班15m2/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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