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10.1 防火分区,建筑物室内火灾:对流热、辐射热和传导热-火灾传播→整个建筑物--阻止火灾蔓延 防火分区:具有较高耐火极限墙和楼板等构件-区域边界构件→一定时间内阻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他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防火分区:控制火灾蔓延、人员安全疏散区域一、防火分区划分原则 满足防火规范中规定面积及构造要求外,其它: (1)用于避难通道的楼梯间、前室和某些有避难功能的走廊,须受安全保护,保证不受火灾侵害和畅通 (2在同一建筑物内,各危险区域间、不同用户间、办公用房和生产车间之间-进行防火分隔处理 (3)高层建筑的各竖向井道-电缆井、管道井、垃圾井等,为独立防火单元,保证井道外火灾不传入,内部火不传到外部4)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医院等)在防火分区内尚应设置更小防火区域 (5)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以每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6)所有建筑地下室,垂直方向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 (7)为扑救火灾而设置的消防通道,其本身应受到良好的防火保护 (8)设自动喷水灭火设备防火分区,允许面积可以适当扩大二、水平防火分区 在建筑物内用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在建筑物水平方向划分出的防火空间。
面积(或相应长度)-根据:消防队控制火灾能力、使用建筑物人员疏散要求 控制防火分区最大面积:目的是在允许时间内把火扑灭(一般=20min),确保建筑物及人员疏散安全 允许扑救时间:建筑物最不耐火的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用不等式表示,即(10-1): tmh-由开始出水灭火起-火被扑灭止持续时间,min;R-承重构件最低的耐火极限,min;K0为安全系数,采用1.1由(10-1)可得到计算防火墙间占地面积的公式: 式中,△t0-控制火势需要的时间,min;Q为灭火过程中实际用水量,L/s;β-预计燃烧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I-火场给水最适宜的强度,I=0.1L/(s·m2);tb-火场给水适宜强度条件下标准灭火时间,20min △t0:采用非固定灭火装置时,=30min;采用固定灭火装置时,取10min;采用移动式灭火装置,但出水量不大,不需要集中大量消防车时,取20min 根据(10-1),计算过程中再视实际情况修正,可得出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水平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允许超过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如表10-l所列民用建筑划分防火分区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多层民用建筑物内设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敞开楼梯间除外)等开口部位且无防火分隔措施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且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表10-1的规定。
2)建筑中设有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面积叠加计算;超过一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能自行关闭且耐火极限不低于0.90h的防火门 窗; ②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0.90h的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在火灾时能联动自动关闭当防火卷帘周围有可燃装修或可燃物品时,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或在防火卷帘两侧增设水喷雾喷头或闭式喷水喷头; ③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3)地下、半地下建筑内防火分区间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②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③应设置防排烟设施防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执行。
4)设有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或B1级材料作内装修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的商店营业厅、单层建筑时,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时,地上部分每层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2;地下、半地下单独建筑或附建在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有上下连通的开口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1.9条或第5.1.10条的规定 (5)建筑中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每个防火分区间或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10-1及第(1)至第(3)条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6)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类似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除洗浴部分外)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②每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③应设置防排烟设施。
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民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其防火墙间最大面积应小于等于500m2表10-2列出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限值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应遵守以下规定: (1)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2)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3)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表10-2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4)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②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③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划分水平防火分区时还必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使用功能及人流、货流情况妥善确定防火分隔物的具体位置二、竖向防火分区 在建筑物垂直方向,用耐火性能较好楼板及墙壁(含上下连通的竖向井道井壁及外墙壁)等防火分隔物划分出的防火空间 控制火灾:一个特定垂直高度范围内,对建筑物(高层建筑)应划分竖向防火分区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互连通的走马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跨层窗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对待 普通高层建筑,虽规定在每个楼层内设置防火分区,但对于火灾通过外墙窗口向上层蔓延的危险性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外墙窗口是火灾向上层蔓延最危险部位火场经验表明,两楼层间的窗槛墙高度(即上下窗间墙的高度)如果不足1m, 难起防火作用为确保火灾不通过外墙窗口向上层蔓延,可设置防火挑檐,檐板挑出墙面的宽度不宜小于0.5m,檐板长度应大于窗宽外加1.5m,防火挑檐视具体情况灵活设置10.2 防火分隔物,一、防火分隔物的种类 为了保证建筑物防火安全,防止火势由外部向内部,或由内部向外部,或在内部之间蔓延,用防火墙、防火门、楼板等构件,把建筑空间分隔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控制火势,给扑救火灾创造良好条件。
这种具有阻止火势蔓延,能把整个建筑空间划分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建筑构件称为防火分隔物 防火分隔物可分两类,一是固定式的,如普通砖墙、楼板、防火墙、防火悬墙、防火墙带等;二是可开启和关闭式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吊顶、防火幕等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如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进行分隔二、防火分隔物的设计要求 防火墙 防火墙:不少于4.00h(高层民用建筑为3.00h)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墙壁防火墙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的框架上防火墙应截断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屋顶结构,且应高出非燃烧体层面不小于40cm,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层面不小于 50cm (2)防火墙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燃烧体时,应预设防止火势蔓延的设施 (3)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突出燃烧体墙的外表面40cm,防火墙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4)防火墙内不应设排气道,民用建筑如必须设置时,两侧墙身截面厚度=12cm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
其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将缝隙紧密填塞 (5)建筑物内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非燃烧体固定窗扇时,可不受距离的限制 (6)设计防火墙时,应考虑防火墙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火灾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防火门 防火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门 按耐火极限: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1.2h、0.90h、0.60h;按燃烧性能不同,分为非燃烧体防火门和难燃烧体防火门 (1)非燃烧体防火门系采用薄壁型钢材作骨架,在骨架两面钉1~1.2mm厚的薄钢板,内填55~60mm厚的矿棉或玻璃棉,耐火极限达1.50h;若用同样规格的薄壁型钢骨架和薄钢板,内填30~35mm厚的矿棉或玻璃棉,耐火极限可达0.90h以上;若用同样规格的薄壁型骨架和薄钢板,空气层厚度为50~60mm,其耐火极限可达0.60h2)难燃烧体防火门 采用一、二层木板交替排列钉在一起,用5~7mm厚石棉板或厚15mm以上浸过泥浆的毛毡做夹层,从一面或两面把木板包严,后在表面钉上镀锌铁皮。
火烧或高温下,以木板为主体的难燃烧体防火门,因木板受热碳化分解出可燃气体→急剧膨胀→铁皮撕裂→防火门失效 防火门上半部或下半部中间须开设泄气孔→气体迅速排出,避免防火门过早破坏 新型木质防火门-难燃胶合板:门板阻燃浸渍液浸渍、干燥、胶合、热压等,外表无镀锌铁皮,芯材-陶瓷棉、岩棉等耐火纤维充填→门框阻燃处理 防火门:较高耐火极限+关闭严密-不窜烟,窜火 国内已广泛采用与火灾探测器直接联锁,或由控制室远距离操纵的自动关闭式防火门联动),防火窗 防火窗:采用钢窗框、钢窗扇及防火玻璃制成的窗,-隔离和防火势蔓延 按安装方法:固定窗扇与活动窗扇两种 固定窗扇防火窗,不能开启,平时可以采光,遮挡风雨,火灾时可阻止火势蔓延; 活动窗扇防火窗:能够开启和关闭,起火时可以自动关闭,阻止火热蔓延,开启后可以排除烟气,平时还可以采光和遮挡风雨 为了使防火窗的窗扇能够开启和关闭,需要安装自动或手动开关装置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防火分隔物钢板、铝合金板等金属板材,用扣环或铰接的方法组成→可卷绕的链状平面,平时卷起放在门窗上口的转轴箱中,起火时放下展开→防止火势从门窗洞口蔓延 防火卷帘:轻型、重型轻型卷帘钢板厚度为0.5~0.6mm;重型卷帘钢板厚度1.5~1.6mm。
厚度1.5mm以上卷帘适用于防火墙或防火分隔墙上厚度0.8~1.5mm卷帘适用于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