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叶** 联系人 周** 通讯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南溇底村 联系 139******35 / 邮政编码 312000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南溇底村 1 号地块 立项审批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 文号 14601192013007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仓储业 C59、生活用燃料零售F5297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896.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81.12 总投资 (万元) 19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1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已建,补做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8 月,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南溇底村,该企业成立主要是因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在 2002 年 1 月成功拍得原绍兴市城区煤气公司储配站,为了方便地域行政管理, 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决定在绍兴成立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两公司的股东人员组成及其所持股份比例均相同。
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并将在绍兴拍得固定资产(包括设备、资产、土地等)无偿转让给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使用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拍得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南溇底村公开出让1 号地块,并经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实施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仓库建设项目, 但该企业成立至今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部门审批, 现在需补做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 》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 我公司受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版)》2015.1.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修订;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3 年版) 》 2013.6.29 修正;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2013.5.1; 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2010.10.13; 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⑿《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 ,国家环保部环办[2010]97 号; ⒀《环境影响评价 “十二五”规划》2011.12.31。
1.2.2 地方有关法规技术规范 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 》2014.3.13;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 》2013.12.19; 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12.19; ⑸《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本) 》2014.3.13; 3 ⑹《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 》2012.12.28; ⑺《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0.11; ⑻《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 》2012.4.1; ⑼《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 年)》2010.3.15; ⑽《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 年) 》 (绍政办发[2012]166 号,2012.12.14) ; ⑾《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 年本)》2011.8.5 1.2.3 有关技术规范 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2.1-2011, HJ2.2-2008, HJ/T2.3-93, HJ2.4-2009及 HJ19-2011; ⑵《城镇燃气设计规划》 (GB50028-93) ; ⑶《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 》2005.4; ⑷《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7.12; ⑸《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04; ⑹《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2001.12; ⑺《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2003.8; ⑻《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1.7。
1.2.4 其他 ⑴建设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环评合同及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1.3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3.1 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南溇底村 1 号地块 建设性质:改扩建(补做) 总投资:190.0 万元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详见表 1-1 4 表 1-1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用地面积 748.41m2 2 建筑面积 896.80m2 3 建筑占地面积 224.20m2 4 建筑密度 30% 5 容积率 1.20 6 绿地率 24.2% 项目建成的仓库主要用途为放置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购置的新钢瓶 1.3.2 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仓库主要用途为放置新钢瓶,新钢瓶搬运主要靠人工, 因此项目无其他设备 1.3.3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需新增工作人员 1 名,主要管理液化气新空瓶的进出,单班制工作,年工作日为 330 天,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使用企业原食堂和宿舍楼 1.3.4 公用工程 ⑴给排水: 本项目给水由绍兴市越城区供水系统供给。
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产生的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在集水池内由绍兴市清卫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运,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绍兴市越城区供电系统提供, 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 1.4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8 月,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南溇底村,该企业成立主要是因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在 2002 年 1 月成功拍得原绍兴市城区煤气公司储配站,为了方便地域行政管理, 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决定在绍兴成立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 两公司的股东人员组成及其所持股份比例均相同 瑞安市中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并将在绍兴拍得固定资产5 (包括设备、资产、土地等)无偿转让给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使用绍兴城区煤气公司于 2002 年 7 月经浙江省建设厅同意更名为绍兴市瑞源液化气有限公司,企业现有 9 个 100m3的卧式贮罐(目前西侧 4 个暂停使用) ,其中一个为残液贮罐(100m3) ,目前企业每天的充装量为 10t,有工作人员 10 人,企业提供食堂及住宿,住宿人员为 6 人,单班制工作,年工作日 330 天。
1.4.1 企业现有生产设备一览表 企业现有生产设备详见表 1-2 表 1-2 企业现有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 单位 型号 数量 备注 1 800 立方米液化气贮配流水线 套 / 1 2 压缩机 台 6KW 2 1 用 1 备 3 烃泵 台 4KW 3 2 用 1 备 4 喷淋泵 套 / 9 5 卧式贮罐 个 100m3 9 其中一个为残液贮罐 1.4.2 企业现有原辅材料一览表 表 1-3 企业现有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用量 包装方式 1 液化石油气 吨/年 3300 车运 2 电 万 KWH/年 30 / 3 水 吨/年 11286 / 企业目前液化石油气用槽车运来,一般每 2 天左右运一次,一次的重量为 25t 1.4.3 企业现有生产工艺 ⑴企业现有生产工艺流程 噪声 废气 废气 汽车槽车 压缩机 贮罐 烃泵 钢瓶 图图 1-1 企业现有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现有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企业将汽车槽车运来的液化石油气经过压缩机后注入卧式贮罐, 待有居民充瓶时经过烃泵将卧式贮罐内的液化石油气充入钢瓶即可。
居民来充瓶时可能钢瓶6 内还有残液,企业利用两个钢瓶气相压差将钢瓶内的残液充入残液贮罐 1.4.4 企业现有污染源分析 ⑴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 企业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喷淋冲洗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①喷淋冲洗水 贮罐在自然条件下,有可能因温度的升高出现液化石油气泄漏或爆炸等事故,因此一般贮罐采取喷淋降温措施根据企业贮罐的安全设计,企业贮罐温度控制临界点为 35℃,当温度大于 35℃时,将采取人工喷淋降温根据绍兴市高温情况,夏季出现高于 35℃的季节主要集中在 7~10 月份,考虑下雨等因素,粗估需喷淋天数约 90 天/年,每天需喷淋时间约 6 小时(10 点到 16 点时段) ,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夏季喷淋用水量为 20m3/h,则由此计算出企业夏季用于人工喷淋贮罐的用水量为 10800 吨/年;若以蒸发量 10%计,则喷淋水排放量为 9720 吨/年,此部分水较为清洁,可经收集后循环回用,补充用水量为 1080t/a ②员工生活污水 企业现有员工 10 人,企业提供食堂及住宿,其中住宿人员为 6 人,单班制生产,年工作日为 330 天,不住宿人员生活用水量按 75L/人·d 计,住宿人员生活用水量按 195L/人·d 计,排污系数 0.85,则生活用水量为 1.47t/d(485.1t/a) ,产生生活污水 1.25t/d(412.3t/a) ,废水浓度以 CODcr 300mg/L、氨氮 35mg/L 计,则 CODcr 产生量为 0.124t/a,氨氮产生量为 0.014t/a。
目前企业产生的生活污水未进管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河流,属于超标排放 ⑵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 企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主要来源于液化石油气装卸、 灌装等过程产生的跑、 冒、 漏的工作排放问题, 为无组织排放, 可由下估算其工作排放量: LW=4.188×10-7×M×P×KN×KC 式中:LW—工作损失(kg/M3投入量) ; M—项目液化石油气成份是丙烷(C3H8)和丁烷(C4H10) ,其分子量M=48.2 7 P—企业安全阀定压 1.05P 操作取 P=1.05 KN—周转因子(无量纲) ,取值按年周转次数(K)确定; (K≤36, KN=1; 36≤K≤220, KN=11.467×K-0.7026; K≥220, KN=0.26) ; 取值如下:企业槽车约 2 天对贮罐进行一次加气,K 值为 165; KN=0.317 KC:产品因子取 1; LW=0.67×10-5kg/M3投入量 项目年销量 3300 吨,液化石油气比重为 1.52,则工作损失总排放量约为0.015kg ②油烟 企业设有食堂提供职工用餐据有关资料统计,居民食用油量为 3.5kg/100人·d·餐,企业现有员工 10 人,不住宿人员每天按一餐计,住宿人员每天按两餐计,则每天食用油用量为 0.56kg,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