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第二章 履职待遇第五条 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需要配备的车辆宏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当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第六条 为保障履职需要,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属于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宏发公司领导按照1人1车或者多人1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等)公务用车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取消为其配备公务用车。
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方式参照执行第七条 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28万元(含)以内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八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部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按照宏发公司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确需更新公务用车,企业确需采用租赁方式解决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由宏发公司办公室报省国资委审批;下属单位确需更新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或确需采用租赁方式解决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应逐级报宏发公司审批本办法实施前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城市型SUV或越野车购车价格(不含购置税,下同)超过(含)70万元、轿车购车价格超过(含)40万元以及经过评估车辆余值超过配备标准的,应予以调整、处置,其他公务用车以及达到更新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应当继续使用。
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下属单位由于非政策性因素发生亏损或者处于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得为企业负责人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企业负责人使用第十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并列入企务公开范围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费用不得以货币化方式发给个人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本人提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订企业负责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管理,不得为企业负责人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补贴第十一条 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后,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企业负责人不能同时既配备公务用车又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不再配备公务用车,不再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或者另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第十二条 办公用房是企业为保障负责人履职待遇需要配备的办公室及附属专用配套用房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企业负责人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严格履行宏发公司内部审核程序第十三条 宏发公司领导办公室(含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其他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得超过35平方米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在不高于集团总部负责人标准基础上,由下属单位合理确定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第十四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新配置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现有的办公室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进行改造第十五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十六条 培训费是企业为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发生的相关费用第十七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培训项目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按相关审批程序报批,费用按有关预算标准执行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和开支标准,不得在培训经费中列支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等活动不得参加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第十八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第三章 业务支出第十九条 业务招待是指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公务招待活动等一)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下同),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500元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宴请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企业负责人的标准。
二)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按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第二十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严格按照接待审批、报销等程序对企业负责人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第二十一条 宏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安排;总部各部门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由本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安排,办公室配合;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安排业务招待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首选本企业食堂或者协议酒店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外事招待工作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原则,从严控制招待费用支出开展业务招待活动,严禁铺张浪费不得安排接待对象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娱乐、休闲等经营场所活动企业负责人不得参加子企业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接待活动第二十二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宏发公司办公室建立纪念品订购、领用等审批程序第二十三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及时结算。
业务招待费报销需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业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内部审核内容包括业务招待类型、招待日期、招待对象的单位、来宾人数、陪餐人数、经费预算、经办人签名、相关负责人审批等内容报销内容应当与业务招待活动内容一致,不得弄虚作假第二十四条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费,是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在境内因公出差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所发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方面的支出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第二十五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因公出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租用商务机,不得乘坐头等舱,不得乘坐高铁(动车)商务座,不得选住高档宾馆豪华套房第二十六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严禁企业负责人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国内差旅活动,从严控制国内差旅随行人员企业应当保障企业负责人处理本企业及所出资企业境外经营管理业务的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与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随行。
第二十七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制度和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者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无故延长因公临时出国(境)时间宏发公司严格规范国(境)外接待工作,严禁超标准接待第二十八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境)旅游严格按照差旅管理制度,凭有效票据报销企业负责人差旅费用,不得报销企业负责人出差期间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第二十九条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次数、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因私出国(境)应履行报批程序,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不得用公款支付宏发公司总部国内差旅及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通信费是企业负责人从事公务活动所发生移动通信费用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应参考电信市场资费标准,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要求和履职需要,合理确定通信费用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宏发公司及下属单位对企业负责人通信费用采取年度预算额度内统一结算支付的方式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目为企业负责人发放通信补贴,个人住宅消费不予在预算中列支第三十一条 宏发公司领导通信费用年度预算总额不超过元(含流量费,下同),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元,普通职员不超过元确因拓展业务需要或者特殊时段发生的超出个人年度预算额度的部分,在履行内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