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评定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定要点及等第结论 一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场 馆 1. 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 , 初中 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生均占地面积: 小学达到或高于 18 ,初中达到或高 于 23 的为合格; 小学低于 18 在 17 以上,初中低于 23在 22 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 以上的, 小学不低于 15 、初中不低于 20 )的为基本合格;否 则为不合格 注:老城区的老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但近几年 来政府采取措施已逐步提高生均占地面积的,可视为“基 本合格” 2. 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达到或高于4.5 ,初中达 到或高于 6 的为合格;小学低于4.5 在 3.5 以上, 初中低于 6 在 5 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 小学生均活动 面积不低于 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 低于 300米环形跑道及 100米直道的田径场 (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小学生均体育活动面积达到或高于4 (含风雨操场), 初中有 300 米以上环形跑道及100 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 区学校环形跑道不低于200 米或有体育馆)的为合格;否 则为不合格。
二 图书、 仪器设备及 实验室、专 用教室 4. 教学仪器设备齐全 学校教育装备高 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类) 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类)的 为合格;低于类但70% 以上的装备达到类的为基本合 格;达到类的装备不足70% 的为不合格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 藏书室和阅览室都有的为合格;缺少藏书室或阅览室 之一的为基本合格;藏书室和阅览室均无的为不合格 生均藏书量: 小学达到或超过 20 册、初中达到或超过 于 30 册30册的为合格(不含数字图书);否则为不合格 6. 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 个;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 个 小学有 1 个及以上科学实验室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 格 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各有1 个及以上的为合格;只有2 个实验室、生化合用1 个实验室的为基本合格;只有1 个 实验室或没有实验室的为不合格 7.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每百名学生不少 于 10 台计算机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 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 乐器等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 室及教学器材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 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有网络教室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生均计算机台数,达到或高于0.1 台的为合格,低于 0.1 台在 0.08 台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并 配有适量音响设备、乐器的为合格;有音乐教室、配琴但 其他设备或乐器很少的为基本合格;没有音乐教室或没有 配琴的为不合格 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的为合格;有教室但器材很少 的为基本合格;没有教室或没有器材的为不合格 有体育器材室且器材充足的为合格;有器材室但器材 较少的为基本合格;没有器材室的为不合格 三 办学规模、 班额 8. 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 应原则上小学、 初中班额不超过 50 人外 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 以上的学校,班 额可适度放宽( 10 人以内)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到生源30% 的小学、初中,年级平 均班额不超过 50 人的为合格;超过 50 人低于 55 人的为基 本合格,超过 55 人的为不合格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 以上的学校,年级平均班 额,不超过 55 人的为合格; 超过 55人不超过 60 人的为基 本合格,超过 60 人的为不合格 四教师配备9. 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师教职工配备,师生比小学高于或等于1:21,初中高于 生比小学不低于 1:21,初中不低于 1:16。
或等于 1:16 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0. 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 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所有规定应开课程的为合格;有 1 门应开课程难以开足的为基本合格;有1 门及以上课程不 开的为不合格 11. 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中 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小学、初中高一级 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 和 60% 每所学校都 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小学、初中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 和 60% 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学校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 安全保障、 生活设施 12.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 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 全的为合格;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不全或学校安全保 障体系不够健全的为基本合格;没有安保人员或没有安全 设施或没有安全保障体系的为不合格 13. 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 有安 全卫生的饮用水 有食堂的学校,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并向 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合格;食堂卫生但不能 满足需要,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基本合 格食堂不卫生或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 为不合格。
没有食堂的学校,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 的为合格;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不合 格 14. 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 并 有水冲设施 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的为 合格;厕所有水冲设施但规模偏小的为基本合格;没有水 冲设施的为不合格 15. 寄宿生宿舍安全、 卫生、够用,住宿 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有寄宿生学校,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 报警设施齐全,每生都有一张床的为合格;宿舍安全、卫 生,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但比较拥挤,少量学生 不能有一张床的为基本合格;宿舍不安全、不卫生,或缺 少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或大部分学生不能有一张床的 为不合格 六管理与质量 16. 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 ,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 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 风和学风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 工作落实到位,校风、教风和学风较好的为合格;校风、 教风和学风较好,但各项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的 为基本合格;校风、教风和学风不够好,或各项制度不完 善,管理不规范的为不合格 17.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择 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学校均衡编班,没有 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 违规行为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择校生低于 10% 的为合格;学生免 试就近入学、 择校生高于 10% 低于 20% 的为基本合格; 学生 不是免试就近入学或择校生高于20% 的为不合格 均衡编班的为合格,以各种名义非均衡编班的为不合 格 18.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开足开齐各 类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 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含综合 实践活动课程),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为合格; 能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类课程能开齐但开不足或很少开 展专题教育活动的为基本合格;各类课程开不齐的为不合 格 19. 严格落实 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体育艺术“ 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 校园文 化富有特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 落实每天 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体育艺术“ 2+1” 专项教育活动正常,学生社团活动丰富的为合格;落实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但体育艺术“ 2+1”专项教育活动 不够正常,学生社团活动不够丰富的为基本合格;没有落 实 1 小时“阳光体育”活动, 或没有开展体育艺术“ 2+1” 专项教育活动,或基本没有学生社团活动(含兴趣小组) 的为不合格。
20. 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 以上身体、 心理健康, 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 以上 80% 以上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 团活动 学生学业以按省里规定由学校组织的学科考试成绩为 依据, 合格率达 95% 及以上的为合格;合格率低于 95% 在 90% 级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合格率低于90% 的为不合格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合格率达 90% 及以上 的为合格; 合格率低于 90% 在 85% 及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合 格率低于 85% 的为不合格 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的学生比例达到 80% 以上的为合格;不到80% 在 70% 及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不足 70% 的为不合格 总体情况评价 及综合结论 说明: 1、正在实施异地新建、老校改扩建工程及正在进行学校撤并等特殊情况的,其规划指标可用来测算认定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 积、体育活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等认定后2 年内各项工程必须完成,否则撤销认定; 2、评定等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3、学校合格标准:31 项的结论(等第)都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综合结论为合格;有3029 项的结论(等第)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综合结论为基本 合格;否则综合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