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文 规 则 省政府办公厅 陈理云,一、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一)行文方式 逐级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二)主送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 (三)抄送 1.可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2.不抄送下级机关 3.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4.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四)请示件的要求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2.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要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本机关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这是新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责权相适应的原则,有助于约束中间部门的行文行为,落实中间部门的责任,理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发挥各级机关的职能作用 (五)组织对组织行为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行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行文 ⊙这是新规定这个规定进一步明确公文往来是公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公文是机关发往机关、组织,不发个人二、向下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一)行文方式。
要求逐级行文,也可多级行文,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二)主送 主送受理机关 ⊙即主送需要贯彻执行、办理公文和应当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三)抄送 1.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即抄送应当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机关 2.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三、部门行文的规则 (一)部门向上行文 1.党委、政府的部门对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但重大事项,部门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后,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部门向下行文 1.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2.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3.需要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由政府职能部门向下级政府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4.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5.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能协调一致,不得向下行文。
(三)部门之间行文 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工作和答复审批事项,用“函”行文 ⊙部门之间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发布、传达要求周知和执行的事项,一般用“通知”行文 (四)部门内设机构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四、其他有关机构行文的规则 (一)群众团体机关行文 1.党政机关可向群众团体机关行文 2.党委、政府的部门可与同级群众团体机关联合行文 3.群众团体可对其有领导关系的党委、政府行文 (二)事业单位行文 1.党政机关可向事业单位行文 2.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部门处理行文关系党委、政府的部门可与同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 3.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能直接向党委、政府行文,因工作需要,应向其主管部门行文三)企业行文 1.党政机关可向企业行文 2.党政机关一般不与企业联合行文 3.企业应向其主管部门行文,由其主管部门再向党委、 政府行文 (四)议事协调机构行文 1.可以向其组成单位行文 2.可以向下级机关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行文 3.可以向批准其成立的党委、政府行文五、联合行文的规则 (一)联合行文的目的。
推动共同管理的工作或与联署机关有关的工作 (二)联合行文的前提 1.有共同管理的事项或者有关联的事项 2.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 3.各联署机关行政层级相当 (三)联合行文的有关要求 1.联署机关不宜过多 2.应当明确主办机关 3.主办机关一般排列在前四)联合行文的方式 1.同级党委、政府联合行文 ⊙同级党委、政府可以联合行文,但要尽量减少联合行文 《条例》规定,属于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2.同级党委、政府的部门联合行文 3.同级党委、政府的部门与同级军事机关的部门、人民团体机关、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4.同级党委、政府与上级党委、政府的部门联合行文六、印发、批转和转发的规则 (一)印发类通知 ⊙印发是对本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如:《××关于印发××××方案的通知》 (二)批转类通知 ⊙批转是对下级机关公文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三)转发类通知 ⊙转发是对上级机关、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公文 的处理形式。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批转、转发的注意事项 ①印发、批转和转发类公文,标题中应杜绝出现 介词“关于”和文种“通知”的重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 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其他情况下,根据需要,可以重复使用“关于” 和“通知”这两个词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 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有关 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的意见 ①省政府转发 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的通知的通知 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的意见的通知 ②设区市政府再转发 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②除印发、批转、转发法规性文件要加书名号外,被印转的文件在标题中均不加书名号③公文标题中,一般只能出现一个文种名称,但批转和转发类通知(注意:不包括印发类通知),其标题中可同时出现两个文种名称。
▲《关于印发×××决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决定命令》 ▲《关于我省新建两个机场的请示报告》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 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等功能推广工作函 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的通知》,④被印发、批转和转发的材料不是附件 ⑤被批转、转发的文件,经处理以后,只保留了原文件的标题、正文、成文机关、(成文日期△) ⑥被印发、批转和转发的材料要置于版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