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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考试复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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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考试复习总结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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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精讲班第1讲讲义 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简介 一、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简介(一)考试简介(二)考试题型基础理论与知识题型:满分100分1、单项选择题(1×35=35)2、多项选择题(1×10=10)3、判断题(1×25=25)4、简答题(4×6=24)5、计算题(3×2=6)单证操作与缮制:满分100分1、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20分)2、根据信用证审核单据(30分)3、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资料制作单据(50分) 单证概述 二、单证概述(一)单证的含义 1、单证: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 2、狭义单证:单据和信用证 3、广义单证:各种文件和凭证二)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意义 1、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以CIF贸易条件成交的合同,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实行单据和付款对流的原则例:(2006年试题)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正确)2、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外贸企业经营的好坏与单证工作组织管理的优劣关系很大。

3、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 4、企业业务和素质的体现 (三)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1、正确——单证工作的前提,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 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 单证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占首要地位 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同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银行只要求前两个相符,而对于外贸企业,则还要加上一个“单货相符”2) 二是单据必须与有关惯例和法令规定相符信用证按照(UCP600)的解释例:(外销员试题)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①单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②单据和信用证严格相符 ③信用证和合同严格相符 应选:②2、完整 (1) 成套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在结汇时,要提供齐全的,成套的单证 (2) 每一种单据的所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 (3) 单据的份数齐全,尤其是提单的份数 例:(2005年试题)根据制单的“完整”原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D )A.单据种类的完整 B.单据所填写的内容完整C.每种单据份数的完整 D.所有单证都必须签署3、及时 (1)出单及时: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

保险单日期早于或等于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装运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各单据日期早晚次序:发票日期<检验证书日期或保险单日期<提单装船日期<信用证最迟装运日期<汇票出票日期<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2) 结汇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单据也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例如: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6月26日问卖方最迟的交单期为哪一天?6月24日补充:*:有效期:(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交单付款、承兑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信用证还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装运期:装运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的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日期信用证可以没有装运期,只有有效期,在实际业务中叫做“双到期” 例: (2005年试题)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30 DAYS FROM DATE OF BILL OF LADING,提单日期为MARCH 1ST,2005,则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汇票的到期日应该是(B )A.2005年3月30日 B. 2005年3月31日C. 2005年3月20日 D. 2005年4月1日4、简洁 5、清晰 (四) 国际商务单证的分类 1、按交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为:进口单证和出口单证 (1)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进口报关单、保险单、信用证 (2)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商业发票、保险票据、汇票等 2、按单证的性质划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1) 金融单据——汇票、支票、本票 (2) 商业单据——发票、运输单据 3、按单证的用途划分为: (1) 资金单据——汇票、支票、本票 (2) 商业单据——商业发票、形式发票、装箱单、重量单 (3) 货运单据——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空运单、公路运输单据、铁路运输单据、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报关单、报检单、托运单等 (4) 保险单据——保险单、预借单、保险证明、投保单 (5) 官方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检验检疫证 (6) 随附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舱证明 4、根据业务环节划分为:托运单证、结汇单证、进口单证 (五)国际商务单证的改革与发展 瑞典是最早进行单据简化工作的国家,曾在1957年创造了一种“套合一致”的单据形式。

1、单证制作和管理的现代化 美国采用的ATP付款方法,加速贸易付款2、制单设计的国际化 :套合一致的标准单证格式3、推广使用国际标准或代码 (1) 运输标志:收货人简称、参考号(合同号)、目的地、件号SHIPPING MARKS: K.K.G.T3178SINGAPORENO.1-200(2) 国家和地区代码:2个英文字母组成,中国CN,英国GB , 美国US (3) 货币代码:3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一个符号代表货币,如人民币CNY,而不是RMB,RMB只是货币符号英镑为GBP, 美元USD (4) 地名代码:5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三个符号代表地名,如上海CNSHG, 伦敦GBLON, 纽约USNYC (5) 用数字表示日期代码:年、月、日2005-11-24例:(2006年试题)创造“套合一致”单据形式的国家是(C )A.美国 B.英国 C.瑞典 D.日本 单证员精讲班第2讲讲义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讲 国际贸易交易程序与磋商一、交易前的准备工作1、出口交易前准备工作国际市场调研确定销售市场,建立业务关系制订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广告宣传和无形资产的保护2、进口交易前准备工作进行市场调查进口商品的调研落实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研究制订进口商品经营方案进口成本核算二、 进出口贸易交易磋商1、交易磋商的内容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品质、包装、交货方式、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发生意外的处理方式、保险办理等等。

交易磋商一般包括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接受两个基本环节是:发盘和接受2、询盘,又称邀请发盘,要约邀请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项商品以及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发出询盘的可以是买方,也可是卖方询盘没有法律约束力例如:(美方来电)拟订购买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及最快交货期3、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称为发盘,又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卖方提出的,叫“卖方发盘”买方提出的,叫“买方发盘”例如:(我方去电)你9月8日电发盘限15日复到我方美加净牙膏货号101纸箱装每箱6打每罗32英镑CIF伦敦12装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1)构成发盘的必要条件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特定的人指在发盘中指明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如商业广告或价目单.B.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所列条件完整、明确、终局完整指通常应包括货物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付款和保险等七项条件公约规定,一发盘只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就属于“内容是完整的”。

明确指不含糊,所谓“参考价”“大约5月份”“大概”“预计”“可能”都是不明确表示终局指有法律约束力,如“以我方确认为准”是有保留条件的C、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发盘人的发盘在得到接受时,发盘人将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D、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到达主义,中间丢失不能算有效发盘,受盘人没有收到或没有正式收到就没有法律效力2)发盘的有效期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接受的时间或期限,几种规定方法:A、规定一段有效期,例如,发盘有效期为3天B、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例如,发盘限10日复有效C、不明确规定有效期,在合理时间有效如“发盘、、、速复”口头发盘,除双方另有约定,受盘人必须立即接受进出口贸易交易磋商(续) (3)发盘的撤回和撤销《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发盘撤回的条件:撤回通知比发盘先到达受盘人或撤回通知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4)发盘的终止在以下情况下可造成发盘的终止:过期: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时受盘人拒绝或还盘被撤销不能控制的因素所致如战争、灾难或死亡、破产3、还盘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条件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而提出需要变更内容或建议的表示还盘有两个法律后果:还盘做出后,还盘的一方与原发盘的发盘人在地位上发生了变化还盘人由原发盘的受盘人变成新发盘的发盘人,而原发盘的发盘人则变成了新发盘的受盘人新受盘人有权针对还盘的内容进行考虑,决定接受、拒绝或是再还盘例如:你10日电价格太高还盘30英镑限14日复案例:公司周一对外发盘,限周五复到,客户周二回电还盘,邀我电复,我未处理但是,周四客户又来电接受我周一的发盘,请问客户这样做合理吗?4、接受所谓接受(Acceptance),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无条件同意的行为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成立根据《公约》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就是说,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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