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的语系、语族中国少数民族的语系、语族1.汉藏语系: 壮侗语族——壮语、侗语、傣语、布依语、水语、仫佬语、毛南语、拉珈语、仡佬语、黎语等藏缅语族——藏语、嘉戎语、门巴语、珞巴语、土家语、羌语、普米语、独龙语、怒语、彝语、傈僳语、纳西语、哈尼语、拉祜语、白语、基诺语、景颇语、载瓦语、阿昌语等苗瑶语族——苗语、布努语、勉语、畲语等2.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乌孜别克语、塔塔尔语、撒拉语、图瓦语、西部裕固语蒙古语族——蒙古语、达斡尔语、东乡语、东部裕固语、土族语、保安语满—通古斯语族——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温克语、鄂伦春语3.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语、崩龙语、布朗语4.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排湾语、布嫩语、阿眉斯语等5.印欧语系:伊朗语族——塔吉克语斯拉夫语族——俄罗斯语1、夷离堇夷离堇:官名辽政权建立前,为契丹各部军事首领辽太祖以迭刺部夷离堇建立政权称皇帝后,于天赞元年分迭刺部为北院与南院两部,各置夷离堇,分掌部族军民政事后改夷离堇为大王2、阿保机:阿保机:全名耶律阿保机 (872-926) ,汉名为亿,辽开国君主,也就是辽太祖勇善射骑,明达世务。
十世纪初,统一契丹各部916 年称帝,建立契丹国,后来改称辽,都城在上京称帝后,接受汉族封建化,任用汉人制定封建典章制度,创制契丹文字,发展农业和商业,使契丹族的经济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被视为契丹族的民族英雄3、澶渊之盟:澶渊之盟:北宋与辽(契丹)订立和约的事件1004 年,辽军南下深入宋境,宋宰相寇准力主抗战,劝真宗亲征,真宗勉强至澶州督战宋军取胜,但北宋统治者无心抵抗,屈辱妥协,同意与辽议和1005 年 1 月,宋辽订和约:宋每年向辽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辽军撤走澶州又名澶渊郡,史称“澶渊之盟” 澶渊之盟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的,加重了北宋的财政困难,也使阶级矛盾不断激化,但是它结束了战争状态,促进了宋辽的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4、斡鲁朵制斡鲁朵制:斡鲁朵原义为宫帐,皇帝的戍卫亲兵,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共 12 个,还有一个同等级的王府斡鲁朵有自己的领地和属民,下设 38 个州,18 个县,41 个提辖司,23 个石烈辽太祖起,辽朝皇帝及太后都设有自己的斡鲁朵,并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奴隶和州县,构成独立的经济军事单位加强了皇帝的权利,后被蒙古人沿用5、投下军州:投下军州:辽的地方行政单位,多设在辽西地区。
军州是地方行政单位,实质上是契丹贵族建立的寨堡,贵族的领地,用来安置战俘,战俘主要是汉人,是契丹贵族的奴隶,从事农业生产投下军州具有双重身份,既受贵族管辖,又受辽政府管辖投下军州的官吏除节度使外,都由贵族委派辽末,州逐渐消失 6、阿骨打:阿骨打:全名完颜阿骨打,即金太祖十一世纪,女真族的完颜部逐步统一了女真各部十二世纪,完颜阿骨打成为女真首领1115 年,完颜阿骨打领导女真部取得反辽战争胜利后在会宁称帝,国号金在位期间,定制度、立刑法、造文字,加强皇权,后来,与北宋订约共同攻辽,攻占了辽的大部分土地他对女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7、猛安谋克制:猛安谋克制:产生于女真氏族社会末期,是一种部落联盟的组织形式,最初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后来逐渐由血缘组织向地域组织转化氏族、部落首领在进行生产或行军时,按率人数多少,称为“猛安”或“谋克” 1114 年,阿骨打重新规定“猛安谋克制” ,以 100 人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平时出猎、战时作战,这样不仅节约财政支出,还保证有较高的战斗力猛安谋克是女真人兼具军事、政治、生产三方面职能的社会组织8、八旗制:八旗制:是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过程中在氏族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政治、军事、经济合一的政治制度。
努尔哈赤将所辖的军民编成八旗(初设有四旗,分别以黄、红、蓝、白四个颜色的旗帜作为标志后来又增设四旗,以镶黄、镶红,镶蓝、镶白的旗帜为标志,合称八旗) 规定每 300 人为一牛录,5 牛录为一甲喇,5 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八旗成员脱离部落酋长管辖, “出则为兵,入则为民” ,是强有力的军事、行政和生产组织八旗制度的建立,是与当时女真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巩固女真各部的联系起着重要作用9、西洱河之战:西洱河之战:唐征讨南诏叛离的作战唐天宝九年十二月.南诏王阁罗凤不堪云南太守张虔陀的欺压而起兵反唐次年四月,唐以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率兵征讨唐军 8 万之众分两路至曲、靖州南诏王派使者谢罪,并归还云南城,请唐罢兵鲜于仲通不许,扣留使者,军至西洱河,被南诏军打败,死 6 万人这次战争称为西洱河之战10、点苍会盟:点苍会盟:南诏国依附吐蕃,但对吐蕃繁重的税贡、军役颇为不满,双方关系出现裂痕恰逢唐王朝对南诏政策有变,决定联合南诏挟制吐蕃,于是南诏与唐朝重修旧好794 年,双方代表在点苍山会盟,正式恢复友好关系,史称点苍会盟之后南诏大破吐蕃军队,将吐蕃军队势力赶出了云南11、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指明清两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世袭土司统治,而改任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
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最初是利用土官犯罪、绝嗣等时机取消土司统治权力,到明永乐十一年平定贵州思州、思南两宣慰使之乱后,废除土司制度,设立贵州布政使司清朝更加紧在云南、贵州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促进边远地区的发展以及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唐羁縻府州制度唐羁縻府州制度“羁縻”制度的实质是“以夷治夷”,即利用土官治理土民羁縻”制度就是用马络头和用牛牵绳把西南各族群众的头给以络住,鼻子给以穿上绳子在“羁縻”制度下,各少数民族群众是牛马,土著王、侯、邑长是络头和牵绳,主人则是王朝派驻的郡县官吏王朝统治者为了达到政治上统治、经济上剥削西南少数民族群众的目的,必须通过地方奴隶主、部落贵族,而西南少数民族中的奴隶主、部落贵族为了继续保持其在本民族中的政治经济地位,又必须和王朝派驻的郡县官吏勾结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西南各少数民族就要受到王朝统治阶级和地方奴隶主、部落贵族的双重压迫和剥削羁縻府州是唐代的边疆民族地方管理机构,主要建置于关内、河北、陇右、剑南和岭南五道唐政府又在“缘边镇守及襟带之地”设边州都督府,在边远民族地区设边州都护府主掌少数民族事务,包括“慰抚、征讨、斥堠、安辑蕃人及诸赏罚,叙录勋功,总判府事”等职责,唐代共设有单于、安北、安西、北庭、安东、安南六个大都护府。
唐羁縻府州的设置呈现出这样一种趋势: 在时间跨度上,羁縻府州的设置贯穿唐王朝始终;在地域上,南疆各民族地区设置最早,继而才在西北、东北和北疆广泛设置;在总体数目上,南疆的羁縻府州少于其他各地由此可见,羁縻府州制度不仅是唐朝一项相当重要的民族政策的本质属性,而且它与唐的民族关系的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过程息息相关唐羁縻府州的特点:唐羁縻府州的特点:(1)羁縻府州县的划分不以地域、而以各少数民族部落为标准,府州县的最高官员不由中央委任,而由其部落首领担任,且职位世袭2)羁縻府州不同于普通的州直隶于中央,而是隶属于边州都督府或都护府,属唐中央政权间接统治下的唐版图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3)羁縻府州在经济发展方面享受优惠的政策,纳税少,只承担一定的贡奉义务羁縻府州制度的意义:羁縻府州制度的意义:唐统治者善于总结以前历代统治者在民族问题上的成功与失败,并在处理与各少数民族关系的实践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民族政策:开疆拓土,怀柔抚纳为第一层次;输出儒学,渐陶声教,以达同化之目的,此为第二层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和亲、册封、赏赐、任用等多种“怀柔远人, 义在羁縻”的手段反复使用,而这一切无不与羁縻府州的设置和管理交错进行,这也就决定了羁縻府州制度对唐中央和各少数民族都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政治方面政治方面,对唐中央政权来说,羁縻府州“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其组织隶属关系已十分明确,对少数民族首领的大量册封进一步强化了二者的“君臣之位”;对各少数民族来说,上层贵族通过册封而成为唐王朝的正式官员,身价、地位、权势皆提高,通过受赏赐获得的经济利益颇为丰厚,自然安心做唐的臣子与此同时,羁縻府州制度承认各少数民族的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与中原地区存在的不平衡性,以不改变少数民族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为基本原则,深受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欢迎,因而极大地保证了唐边疆广大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军事方面军事方面, ,羁縻府州受边州府州驻军的控制和统领,成为唐军事上的后蓄力量,多次充当唐王朝的后备军因以部落划分,唐的许多羁縻府州实际上成了悍勇善战的游牧民众的集合体,其战斗力不可低估,常常能应唐王朝的一时之需参加唐军对外作战,乃至帮助唐王朝平定内乱此外,经济和文化方面经济和文化方面,羁縻府州制也为增进各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联系和交流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和制度保证羁縻府州制度下,边疆地区与中原的经济往来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朝贡和回赐,二是互市,二者实际上都是民族间的贸易行为唐政府还专门设有诸互市监,“掌诸藩交易之事”,虽然互市并非民间贸易,是在官方主持下进行的,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但对于各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还是大为有利的。
文化领域,唐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并采取有关制度和措施加大力度对羁縻府州各少数民族进行教化一方面,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学,长安设“国子学”,邻近羁縻府州的地区设郡学,大量招收少数民族领袖子弟就读;另一方面,唐公主出塞和亲,携带大量儒书、佛经、历法、医药等方面的书籍作为向各少数民族文化输出的辅助手段,佛教能成为回鹘国的国教就是这种文化输出的结果之一客观地讲,羁縻府州制所包含的多方面内容对双方来说是具有不同侧重意义的,就唐政府而言,更注重发挥它政治和军事方面的作用,因此在羁縻府州制下所采取的各项措施都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而就各少数民族而言,则更注重于它对自身经济文化发展上所具有的积极意义,羁縻府州制最大限度地符合了双方的即时利益,这正是它能顺利实行的原因所在土土司司制制度度土土司司制制度度是一种封建的地方政治制度,是中央封建王朝在边疆民族聚居区和杂居地带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是中央王朝对内属的各民族或部落酋长(首领)封以官爵,赐以名号,让其世袭统治原有的个民族人民,中央王朝只通过这些民族首领进行间接统治;同时,又规定各民族首领必须承认是中央王朝委派的官吏其统治区域是中央王朝统治下的一部分,并听从中央的征调,按期交纳一定的贡赋。
土司制度的源头是两汉时期的羁縻制度,是一套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它是由羁糜政策发展、演进而来的, 一些管理办法粗具雏形, 始于元代,大盛于明代,各种管理办法臻于完备,衰落于清代, 制度逐渐瓦解、废弃土司制度分为三个时期;建立初期(元朝)、完善时期(明朝)和衰落时期(清朝)元朝是对西南及南方民族统治深入的一个朝代,在总结了汉、唐、宋各朝统治南方各民族的羁縻制度的基础上,推行土司制度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设立各种土司职务,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司,其下还有蛮夷千户所、洞、处、寨等土司,同时设立路、府、州、县各级土司②土司土官皆任命少数民族中的豪酋担任③规定了土司的义务:各级土司必须向中央尽一定的义务,按规定时期向中央皇帝朝贡,按时交纳一定的赋税等④规定了各级土司的信物、承袭、升迁、惩罚的制度明承元制,是土司制度发展成为一种完善的政治制度在土司区的分布、土司的官衔、土司的信物与俸禄、朝贡与差发、承袭制度、升迁与惩罚、对士兵的惩罚等内容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对土司的等级、人民、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使之发展到极盛时期清袭明制,凡土司归附者,皆授原官职,雍正、乾隆年间进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后来的土司统治制度也就随之而衰落。
土司制度的历史作用土司制度的历史作用:土司制度作为元、明、清三朝统治南方民族的一种政治制度,对南方各民族有着巨大的影响:⑴使国家空前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