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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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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最新资料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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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庄煤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考核标准项目内 容标准分加分扣分得分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的扣4分;调解分会、小组名单未上报的扣1分;调解分会、小组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并上报的扣1分;未具体开展工作的扣4分8职责明确未明确专(兼)职调解人员的扣4分;未明确调解组织职责的扣2分;调解人员履行职责不好的扣2分8预防机制建设制度健全未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扣6分,一项未建立扣2分,不规范扣1分;6排查调处未按要求排查劳动争议纠纷的扣5分(每月1次);对排查出的劳动争议纠纷有推、转现象和未能及时调解的扣10分;对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无分析改进措施的扣3分8宣传学习会议培训未按照规定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和调解专业知识的扣2分(每月1次);季度内未组织1次调解成员学习的扣2分(查学习计划);未召开会议的扣2分(查会议记录);矿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无故缺席、不请假、不参加的扣4分6信息管理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员月度未报送信息的每次扣1分;重要信息被采用的每条加2分;年底检查前未上报劳动关系信息调研资料的扣5分6开展活动年底检查前未组织一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扣4分;活动主题不明确、没有影响力的扣2分。

5自检自查每年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荐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未上报的扣4分6程序建设文书规范未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三书一簿”的扣2分;处理后的案件无立卷存档的扣3分4调解规范对劳动争议未按照程序进行办理登记、填写文书、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和意见书的,有一项不合格扣3分;在规定期限内未出具调解法律文书的扣5分;调解成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扣2分;对案件有推、转现象的扣2分8作风建设个人越级上访争议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出现越级上访到矿、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的个人劳动争议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件扣15分15集体越级上访争议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出现越级上访到矿、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的集体劳动争议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件扣20分20组织建设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小组组委会以及成员名单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周传振成员:刘宣秋成员:刘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组织成员名单上报的请示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本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协煤发字〔2010〕11号文件)要求,近我们修理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员进行调整充实。

我们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分会、小组根据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结合《协庄煤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管理考核标准》上报名单如下: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周传振成员:刘宣秋、刘凯请领导批准为盼!修理厂2012.12.30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职责我们修理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研究制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办法,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防止群体性案件的发生,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走访,主动化解矛盾,尽量把争议的苗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保持矿区和谐稳定我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根据我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王学彬同志任综采一队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周涛、孙成元同志为成员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责:(1)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帮助指导劳动争议双方依法维权;(2)开展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及时向本单位提出加强劳动保障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聘任、解聘专(兼)职调解员;(4)受理劳动争议,组织举行劳动争议调解会议,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5)讨论重大疑难的劳动争议事项;(6)对调解活动进行监督;(7)加强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促进调解协议落实;(8)我们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向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定期汇报工作,大案、要案要积极争取上级调解组织协助处理。

预防机制建设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的各项制度1.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法令、全总群监三个条例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基层工会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2.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3.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注意发挥群监组织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4.协助有关部门改进方法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5.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形式多样受职工欢迎的安全教育活动6.深入调查研究,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利,组织职工对矿井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每人每月下井参加安全活动不少于2次每人每月座谈人数不少于15人次;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不少于2次7.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8. 参加本单位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协商与制定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监督落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3.督促本小组成员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大检查活动,督促本小组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抽查4.组织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管理工作,做到各项活动正常开展,记录规范并取得效果5.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意识,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活动,做到内容丰富、有创新、记录规范、切合实情6.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稳定职工队伍7.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排查调处我们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本单位支部办公室,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制度健全、调解人员经培训资质合格、调解作用得到切实发挥我们修理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成员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员工担任调解员实行聘任制,从以下人员中产生:1、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的;2、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法律、工会等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的;3、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或调解员证书的。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可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形成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被调查人也应该签字确认;(2)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或其指定的其他调解员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部门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以由调解员独立进行调解;(3)调解人员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办法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帮助其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形成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姓名、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它应说明的事项;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矿调解委员会或各基层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分会、小组各一份)5)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6)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宣传学习会议培训1、按照规定学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和调解专业知识(已经建立学习记录),每月一次2、季度内组织2次调解成员学习;每一季度组织二次调解成员学习并且有学习记录3、学习计划如下:(见下页)4、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有会议记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调解成员学习计划2012年第一季度一月份学习企业员工手册第一章企业概况;2012年第一季度二月份学习企业员工手册第二章劳动用工;2012年第一季度三月份学习企业员工手册第三章假期管理;2012年第二季度四月份学习第四章计划生育有关规定;2012年第二季度五月份学习第五章组织纪律、监察规定;2012年第二季度六月份学习第六章治安管理规定以及第七章安全、监察管理规定2012年第三季度七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七编2012年第三季度八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八编2012年第三季度九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九编2012年第四季度十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十编2012年第四季度十一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十一编2012年第四季度十二月份学习山东省“五五”普法读本第十二编会议记录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劳动争议调解小组会议(有会议记录)积极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有成员参加了泰安的培训。

矿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不缺席、做到有事请假,积极参加信息管理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员月度报送信息;尽量上报重要信息并被采用;年底检查前上报劳动关系信息调研资料开展活动年底检查前组织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题明确、要有影响力自检自查每年进行一次自检自查、自荐活动,并形成书面材料程序建设文书规范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三书一簿”;处理后的案件要立卷存档调解规范对劳动争议按照程序进行办理登记、填写文书、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和意见书;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调解法律文书;调解成员应当回避的必须回避;对案件不准有推、转的现象作风建设个人越级上访争议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出现越级上访到矿、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的个人劳动争议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件扣15分集体越级上访争议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出现越级上访到矿、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的集体劳动争议的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1件扣20分 其它根据法律法规和矿、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视情节给予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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