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实验室违规典型案例与解析 典型案例1 1.1 案例基本状况 上海xx校准试验室是2021年获得认可的民营公司,2021年通过监督评审2021年7月,专项监督评审共发觉3个不符合项,包括: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状态声明;出具的校准证书有错误;管理体系文件没有准时更新等其中涉及违反认可规章的严峻不符合项1个,据此CNAS暂停了该试验室认可资格 1.2不符合描述 通过现场抽样核实,该试验室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状态声明试验室2021年5月出具的编号为2021012XXXXX的校准证书中,给出了359台/件计量器具的规格、精确度等级,并作出了合格判定,证书使用了认可状态声明其中,宽座角尺、框式水平仪项目不在认可力量范围之内 1.3问题分析 依据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7.3规定:"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产生误导,使客户误认为CNAS对获准认可的机构出具的结果及其看法或解释负责'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7.7规定:"获准认可的试验室或检查机构在非认可范围内的全部活动中,包括分包活动,不得在相关的来往函件中含有认可状态声明的描述,其他相关的材料也不能提及或示意获CNAS认可'。
该试验室在出具带有认可状态声明的校准证书中包含了部分未获认可的项目,且未作出说明,易使客户误认为证书涉及的全部项目均为已获认可项目,或误认为CNAS对获准认可的机构出具的结果或其看法或解释负责,违反了CNAS关于认可状态声明的使用规定 1.4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 1)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9.2规定 "CNAS将依据获准认可的机构误用或滥用徽标、标识、认可证书以及误导宣扬认可状态的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撤销或提起法律诉讼' 2)CNAS-RL01:2021《试验室认可规章》中10.1.1规定"获准认可试验室不能持续地符合CNAS的认可条件和要求,CNAS可以暂停试验室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例如:......g)获准认可试验室存在其他违反认可规定的状况' 处理结果:暂停试验室认可资格 典型案例2 2.1案例基本状况 上海某校准试验室始建于1988年,是由原区级计量站经改制成立的民营股份制公司,有2个工作场所2021年8月,专项监督评审共发觉12个不符合项,包括:校准证书与原始记录中填写的信息不全都;设备的使用掌握不到位;个别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不正确;个别校准项目的方法选择错误;超认可范围、超认可项目、超认可方法违规使用认可标识;原始记录缺少基础测试数据等。
其中涉及违反认可规章的严峻不符合项6个,据此CNAS暂停了该试验室的认可资格 2.2不符合描述 通过现场抽样核实,该试验室存在的严峻不符合有: 2.2.1 原始记录缺少基础测试数据 登记号为0000039的压力表校准原始记录中(对应校准证书编号为X140327EEJXXX),只记录了最大示值误差和回程误差,该最大示值误差和回程误差的数据需要依据基础测试数据经过比较计算得出,但原始记录中缺少最基础的测试数据现场评审发觉,自2021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存在类似问题的原始记录有4份 2.2.2 超认可方法、项目使用认可标识 问题1: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氧气表校准证书(对应校准证书编号为X140225DDJXXX号)中,校准依据为JJG52-2021《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试验室仅对该标准自行开展了方法确认,但未获得CNAS认可现场评审发觉,2021年1至7月间试验室共出具了类似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标准证书4份 问题2:试验室出具的万能角度尺、钢直尺、测厚仪、影像测量仪和数字钳形表校准证书中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但上述校准项目未获得CNAS认可。
2.2.3 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标识 问题1:试验室2021年12月校准的2台数字多用表中,1台直流电流校准了200A参数点,另外1台直流电流校准了10A参数点,超出CNAS认可的力量范围(直流电流:1mA~20A)1台沟通电流校准了200A参数点,超出认可的力量范围(沟通电流:1mA~20A)试验室出具的证书报告上使用CANS认可标识,且没有作出相关参数点不在认可范围内的任何说明 问题2:试验室出具的使用了CANS认可标识的量块校准证书中,量块的测量范围为(10~291.8)mm,但试验室获得CNAS认可的量块测量范围为(0.5~100)mm,试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中并未对校准结果部分超出认可范围的状况予以说明 2.3问题分析 2.3.1 问题分析 1)不符合事实2.2.1:CNAS-CL01: 2021 《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力量认可准则》中4.13.2.1规定"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并确保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状况下能够复现'该试验室的原始记录中只填写了经过计算得出的数据,却没有记录下最基本的、用于计算用的基础数据,无法证明记录中填写的数据来源于何处,致使该数据的真实性、牢靠性存疑。
2)不符合事实2.2.2: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5.3.3.5要求"试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不允许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该试验室消失超认可项目、超认可方法使用认可标识的问题,缘由之一是对认可标识的使用规章不了解、不熟识,授权签字人遵守规章的意识不强、把关不严 3)不符合事实2.2.3: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5.3.3.6要求"试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楚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除了测量仪器名称、校准参量和规范不能超范围之外,当校准证书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时,相关项目的测量范围也不应超出CNAS认可的测量范围否则,也属于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标识 2.4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处理依据:CNAS-R01: 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9.2规定"CNAS将依据获准认可的机构误用或滥用徽标、标识、认可证书以及误导宣扬认可状态的情节轻重做出处理,包括:警告、暂停、撤销或提起法律诉讼'。
处理结果:暂停试验室认可资格 典型案例3 3.1 案例基本状况 广东xx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始建于1986年,是政府设置的法定计量机构,有多个工作场所2021年8月,专项监督评审共发觉16个不符合项,包括: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状态声明和认可标识;力量验证不满足整改期间出具带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没有相应的检测和校准经受;没有根据检测方法要求进行检测;大型检测仪器搬迁后未安装调试及检测用设备配备不全;检测用仪器未校准或校准点不全;检测环境条件不满意要求;体系文件没有准时更新;新版检测标准没有准时更新;检测原始记录信息不全;出具的校准证书不规范、不精确等其中涉及违反认可规章的严峻不符合项4个,据此CNAS暂停了该试验室的认可资格 3.2 不符合描述 经现场抽样核实,该试验室存在的严峻不符合有: 3.2.1 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状态声明 该试验室出具的2份洛氏硬度计校准证书和记录中,校准依据均为未获认可的JJG112-2021《金属洛氏硬度计》,该2份校准证书上有"本院(站)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文字。
另外2份扭矩扳子检定仪校准证书也存在相同问题 3.2.2 变更标准未获得认可使用认可标识 试验室校准一般压力表、精密压力表的依据文件为JJG52-2021《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和JJG49-2021《弹性元件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试验室在已经向CNAS申报变更但还未获得CNAS认可之前,在8份编号为144300XXX、144300XXX、144300XXX、144300XXX、144300XXX、144300XXX、144305XXX、144306XXX的校准证书上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 3.2.3 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标识 试验室出具的5份电子秤校准证书中,校准结果数据的起始点和该点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在认可范围内,证书中未作任何说明,该5份电子秤校准证书均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 3.2.4 力量验证结果不满足整改期间出具带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 试验室参与某次压电加速度计力量验证活动,于5月份接到CNAS发出的"关于CNAS XXXX力量验证方案结果处理的通知',要求试验室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或报告自行暂停使用CNAS的认可标识,开展整改活动。
订正措施和验证活动应在180天内完成,并将整改结果于XXXX年11月XX日前通报CNAS认可五处试验室启动了整改工作,于当年9月份完成了不符合项关闭但6月至8月整改期间,试验室依据JJG233-2021《压电加速度计》出具了2份编号为126801XXX和126801XXX加速度计校准证书,证书上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 3.3 问题分析 1)不符合事实3.2.1:依据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7.7的要求,"获准认可的试验室或检查机构在非认可范围内的全部活动中,包括分包活动,不得在相关的来往函件中含有认可状态声明的描述,其他相关的材料也不能提及或示意获CNAS认可'该试验室2份校准报告上有"本院(站)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文字说明,属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状态声明,问题性质等同于超范围使用CNAS认可标识 2)不符合事实3.2.2:依据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5.3.3.5的要求,"试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报告或证书结果全部不在认可范围内或全部由分包方完成,不允许在其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
该试验室在已经向CNAS申报变更但还未获得CNAS认可之前,在8份校准报告上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属于超认可范围使用认可标识 3)不符合事实3.2.3:依据CNAS-R01:2021《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章》中5.3.3.6的要求,"试验室或检查机构签发的带认可标识的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时,应清楚标明此项目不在认可范围内'该试验室出具的5份产品名称为电子秤的校准证书中,校准结果数据的起始点和该点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在认可范围内,在证书中未做任何说明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超认可范围使用了认可标识 4)不符合事实3.2.4:依据CNAS-RL02:2021《力量验证规章》中4.2.7的要求,"合格评定机构在参与力量验证中消失不满足结果时,应根据认可准则要求实施订正措施,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当不满足结果已不能符合专业标准或规范时,除实施订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外,合格评定机构还应自行暂停在相应项目的证书/报告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在验证订正措施有效后,合格评定机构可自行恢复使用认可标识合格评定机构的订正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