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提高对集团客户的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徽商银行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及《徽商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风险预警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风险提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拟定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二)配合开发、维护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系统; (三)负责发布集团客户风险预警提示; (四)负责协调、指导、评估、监督集团客户风险预警执行情况;(五)负责向管理层提交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状况分析报告 第四条 分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落实专人对集团客户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 (二)负责集团客户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 (三)负责发布所辖范围集团客户风险预警提示; (四)负责监督落实集团客户预警的风险化解措施。
第五条 总、分行公司银行部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客户营销方案及授信额度申报工作,对集团客户整体测算授信控制总量 第六条 总、分行授信评审部负责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审批,配合同级风险管理部做好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科技信息部门负责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系统开发和维护,为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保障 第八条 集团客户管理行职责 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实行管辖行、主办行、成员行联动,共同防范集团客户风险 (一)管辖行职责 1、负责组织调查和梳理集团客户成员单位; 2、负责组织对集团客户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 3、负责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撰写集团客户风险分析报告; 4、负责监督落实集团客户预警的风险化解措施; 5、负责对集团客户风险预警事项进行反馈 (二)主办行职责 1、负责建立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管理台账,掌握和监控集团整体额度使用情况; 2、负责对集团客户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向管辖行报送相关信息; 3、负责与管辖行、成员行沟通集团客户授信后管理情况; 4、负责分析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向,找出潜在风险点,定期撰写集团客户贷后检查报告; 5、负责对集体客户总体进行风险预警,将预警信息上报管辖行和相关管理部门; 6、负责落实所辖范围集团客户预警事项的风险化解措施。
(三)成员行职责 1、负责将管户集团客户成员单位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2、负责跟踪了解集团客户成员单位授信后出现的新情况,并向主办行及管辖行报告; 3、负责对集团客户成员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向主办行及管辖行报送相关信息; 4、负责对管户集团客户进行风险预警,将预警信息上报管辖行和相关管理部门; 5、负责落实所辖范围集团客户预警事项的风险化解措施 第三章 风险预警级别 第九条 根据风险程度,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轻度风险预警(黄色预警)、中度风险预警(橙色预警)和高度风险预警(红色预警) 第十条 轻度风险预警(黄色预警)是指对存在各类有可能危及贷款安全因素的集团授信进行预警 第十一条 中度风险预警(橙色预警)是指对存在各类比较严重危及贷款安全因素的集团授信进行预警 第十二条 高度风险预警(红色预警)是指对存在各类严重危及贷款因素的集团授信进行预警 第四章 风险预警方法 第十三条 集团客户风险预警方法主要是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定量分析是采用量化财务指标对集团客户信用风进行定量分析,对于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标准。
(一)财务指标主要从客户的资产负债、盈利能力、流动性和资金流量情况等四个方面考察财务数据的来源为企业财务报表,包括借款主体报表和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可以依据经验和自身判断对报表进行合理调整,并对调整原因加以说明 (二)根据本行公司类信用评级操作说明标准选定集团客户所属行业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客户,按其主要业务收入来源进行选择过度多元化经营以及没有主业的集团客户,可直接对该集团的授信进行黄色预警 第十五条 定性分析是利用定性风险预警信号对集团客户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对定量指标不能反映的风险进行识别、映射(集团客户风险预警信号详见附件) 第五章 风险预警流程 第十六条 风险预警流程主要包括预警信息监测、风险分析和预警、预警信息反馈、预警事项处置与后评价 第十七条 预警信息监测 主办行、成员行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包括信贷管理信息系统、人民银行系统、同业及相关媒体报道等渠道)的方式监测集团客户风险预警信息 第十八条 风险分析和预警 (一)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合理的综合分析,并对照风险预警信号判断是否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预警; (二)预警信息 主办行、成员行对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处置后将风险预警信息上报管辖行和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内容应包括: 1、风险预警对象及所属的集团公司; 2、风险发生事项及原因; 3、预警级别及预警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分析; 4、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5、其他应该反映的情况。
第十九条 预警信息反馈 管辖行应在1-2个工作日内(红色预警须在1日内)做出反馈,管辖行在反馈信息的同时应及时通知主办行和成员行反馈内容包括: (一)是否要求下级机构对风险状况作进一步说明;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 (四)其他应反馈情况 第二十条 预警事项处置 (一)风险事项消除,取消预警; (二)采取更有效措施保护债权使风险降低,直至风险消除,解除预警; (三)风险事项发生不利本行趋势,应重新预警,提高预警级别,确保本行贷款不受损失 第二十一条 后评价 风险管理部门应深入分析风险预警执行情况并进行后评价,发现风险预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集团客户风险预警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对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集团客户风险状况,贻误处置风险时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本行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和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枣庄银行集团客户风险预警信号 枣庄银行集团客户风险预警信号一、集团客户总体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一)集团客户的核心企业或主要控股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或出现支付风险,例如其在银行的贷款已经逾期。
(二)集团客户的核心企业或主要控股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或资产剥离 (三)集团客户的合并或汇总利润出现负值 (四)集团客户的主要经营收入来源于资本运营 (五)集团客户的核心业务所创造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下降 (六)集团客户成员单位以各种形式频繁向核心企业和各级控股公司转移资金 (七)经营现金流量正值的成员单位向经营现金流量负值企业大量注入现金 (八)集团客户的规模过小,未达到同行业集团客户的最低规模 (九)集团客户的主要产品的生产效率、销售利润率等关键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净资产报酬率等关键指标低于同类型集团客户的平均水平 (十)集团客户经营产品单一,或者过分集中在国内外某个地区进行销售 (十一)集团客户财务杠杆比率恶化 (十二)集团客户股票价格持续下降 (十三)中短期借款在集团客户的负债结构中占绝对比率 (十四)集团客户每年投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极小比例 (十五)集团客户过分依赖进口或出口 (十六)成员单位之间进行资金的异常往来如发现为集团某一成员所设定的贷款额度在本行未知的情况下被转移给另一成员单位使用 (十七)发现贷款给在财务上依靠其他成员的集团成员,而贷款条件却不包含其所依靠单位的还款来源。
(十八)集团客户管理层出现重大调整或变动频繁 (十九)集团客户管理层因生产经营决策出现严重的争论和分歧 (二十)集团客户组织的稳定性和集团总部的协调能力急剧下降 (二十一)集团客户目前的债务结构中硬货币的比重过大 (二十二)集团客户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区或主要销售地区经济萧条或出现金融危机 (二十三)集团客户主要生产企业所在国的汇率、利率或税率发生重大变化 (二十四)外部机构降低对集团客户的评级 (二十五)对集团客户总体授信额度或对集团客户成员单位分解授信额度已超出本置信贷风险承受程度 (二十六)本置有关分支机构多口对集团客户的实际授信业务总量超过总行批准的总体授信额度 (二十七)对单个集团客户和十家最大集团客户信贷业务总量占本置核心资本比重超过监管规定 (二十八)集团客户与本置签订的信贷业务合同或银企协议中的限制性或保护性等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违约现象 (二十九)集团客户每年的净利润再投入成员单位业务和发展的比例逐步减小 (三十)集团客户的现金流量与外部融资的总规模严重失衡 (三十一)集团客户的优良资产占比持续下降 (三十二)集团客户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济纠纷 (三十三)购并其他企业只是出于财务动机,而不是与核心业务有密切关系。
(三十四)集团客户的重大购并行动失败 二、集团客户成员单位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一)经营风险预警信号 1、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遭受自然灾害或出现重大事故而未及时获得保险赔偿 2、从本置取得信贷支持相关的特定交易出现风险;3、产品制造成本大幅度上升,尤其是变动成本攀升,高于行业平均成本,主营产品利润率下降 4、产品国内或国外市场份额和销售额持续下降,新产品市场推广失败 5、市场上出现强有力的同业竞争对手或低成本的替代产品 6、主导产品技术老化,已由成熟期转向衰退期,企业进行低价倾销 7、主导产品供大于求,市场规模下降,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 8、企业通过臵换资产等方式改变部分或全部实际经营范围 9、企业对一些供应商和客户过分依赖,依靠单一品种的产品维持市场 10、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存在偏差,或计划执行出现较大的调整 11、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出现下降 12、企业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3、企业生产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企业管理风险预警信号 1、企业管理层出现重大调整或变动频繁 2、集团组织的稳定性和集团总部的协调能力急剧下降 3、集团所采取资产或债务重组行动后业务整合未达到预期效果。
4、由于集团内部调整原因,使承担特定信贷交易还款责任的借款人丧失产生现金流量的自足能力 5、高级管理层因生产经营决策出现严重的争论和分歧 6、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以短期利润为中心,不顾企业所担负的战略职能和企业的长期利益,使财务收益质量受到影响 7、企业兼营不熟悉的业务、新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 (三)财务风险预警信号 1、大量预期计划流入资金没有按时足额流入银行账户 2、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等关键财务指标出现不利变化,甚至劣于行业平均水平 3、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可控利润出现负值 4、企业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5、企业开始拖欠税款或员工工资 6、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