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 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 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753-89-02-92470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910526****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16 号地理坐标119 度 26 分 37.428 秒, 34 度 38 分 21.81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62 专项化学用 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4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区 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连云经济开发区行 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连区开审备〔2022〕43 号总投资(万元)14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7.14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 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 )(本次不新增用地)项目依 托现有场地, 占地面积 72m2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于 2021 年 5 月取得《连云区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上合物流园与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四至范围 的批复》(连区政发〔2021〕61 号),融合后的园区规划面积为 68.79km2 ,包含板桥工业园一期、二期和上合物流园原规划范 围。
2021 年, 连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编制了《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16 号,属于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也属于板桥工业园二期范围板桥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10 年 8 月 25 日经连 云港市政府批准(连政复[2010]22 号),批复面积: 22.95km2,1东至海堤路,南至刘圩河,西至驳盐河,北至烧香河产业类 型主要有:临港中性产业、现代物流基地、现代都市工业 因 板桥工业园二期位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控规编制单元划分” 范围内,未单独实施规划环评,由原徐圩新区统一实施规划环 评,板桥工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于 2010 年 8 月 25 日取得 连云港市政府批准, 并于 2011 年 6 月 7 日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 护厅《关于连云港徐圩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苏环审〔2011〕91 号)。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以 下简称“上合物流园”)于 2015 年 4 月由连云港市政府正式批 准成立(连发〔2015〕24 号),园区总占地面积约 44.89km2,其中有 9.3km2 与板桥工业园二期重合, 上合物流园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取得原连云港市环保局《关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 际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要素,提升产业承载集聚功能,江 苏连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板桥工业园和上合物流园作为一个 整体开展产业发展规划研究,以实现两园区优势互补、融合发 展, 并于 2021 年 5 月取得《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合物流 园与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四至范围的批复》(连区政发〔2021〕61 号)融合后的园区命名为“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融合发展后的规划面积为 68.79km2,融合后的园区包含板桥工 业园一期、二期和上合物流园原规划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 云宿路—宿徐路—海滨大道,北至仁润路—烧香河—康缘路, 南至刘圩港河—祥和路—安和路,西至杨圩路—S242 —烧香河 支流《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 号)。
根据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园区规划 主导产业为: 现代物流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海洋生物产业 其中化工新材料:以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为基 础,鼓励企业在不新增供地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情况下, 实施产业政策鼓励类、允许类的技术改造项目,但不得新扩建《环保综合名录》等文件明确的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为酰氯类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对月桂酰氯(1299 酰氯)、新癸酰氯、异壬酰氯、异辛酰氯进行精馏提纯, 不新增2产能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 公司现有厂区内, 不新增供地, 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 有限公司已经通过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 (连政办发〔2020〕56 号)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均在丰益 油脂科技(连云港)产业园内部削减平衡,不新增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版)》中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 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定位和用地等相关要求2)规划环评相符性①与《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 境局审查意见(连环发〔2023〕21 号),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相 符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 1-1 项目与连环发〔2023〕21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二)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 落实《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 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 相关管理要求,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文 件要求的建设项目 ……严格执行《核动 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 及《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江苏田湾核 电站相容性分析专题报告》相关规定 … … 涉危储罐应尽量远离核电布置, 建议禁止 在田湾核电厂址周边 10km 范围内新建生 产剧毒类气体及闪点低于28℃的剧毒液体 (甲类)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准入, 并控 制有毒及易挥发液体的项目规模和储罐容 量,控制仓储危险化学品、液态有毒的化 学品、油品等易燃易爆货种;对该区域内 的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应加以引导或限制, 以考虑事故应急状态下采取适当防护措施的可能性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要求本项目位于距离田湾核电站5km 规划限制区外,为烟羽应急计划区。
本项目不新增储罐,涉及负面清单物质为氯化氢,不属于新建生产剧毒类气体及闪点低于 28℃的剧毒液体(甲类)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本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后,能够有效预防和发现并及时处理突 发的环境事故相符2(三)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推动园区产业结本项目属于产业政相符3构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 策、环保政策、环保准入条件要求, 从改 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的角 度,统筹优化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 充分 发挥《报告书》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 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附件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 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严格控制与主导 产业不相符的项目入园区,禁止引入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策允许类项目,符合规划环评附件 2 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相关要求相符相符3(五)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 术、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 进水平,对生产工艺中产生恶臭气体的项 目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新材料 产业区现有 7 家化工监测点企业按《江苏 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要求 全面实施提升整治, 新改扩建涉及化工工 艺的项目参照执行。
督促园区内相关企业 制定并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 按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全面强化含 VOCs 物料的收集治理,参照连云港石化基地挥 发性有机液体常压储罐呼吸阀和紧急泄压 阀控制指标要求,严格控制罐区无组织废 气排放现有和新增化工项目废水收集、 处理、排放必须符合省市对化工企业规范 化管理要求,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 管或架空敷设, 实现废水 “一企一管、明 管(专管) 输送、实时监测”;雨水收集管 网应采取明沟或暗涵(盖板镂空)方式收集 输送, 并做好防腐防渗, 涉及化工工艺的 项目参照执行加强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保 护,督促规划区内企业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不在地下设置化工原料或废液的输送管线和收集池,有害有毒物质存放场地要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流失措施 … …本项目符合《江苏省 化工产业安全环保 整治提升方案》(苏 办[2019]96 号)相关 要求; 企业已设置自 动监测报警系统、人 工巡视监测制度等, 本项目建成后进一 步完善泄漏检测与 修复(LDAR)体系 本项目废水全部做 到“清污分流、雨污 分流”,采用 “一企 一管、明管(专管) 输送、实时监测”方 式,雨水采取地面明 沟方式收集,并做好 防腐防渗。
厂区已采 用分区防渗设计,未 在地下设置化工原 料或废液的输送管 线和收集池,本项目 新增装置区等区域 为重点防渗区,按要 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4(七)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按规定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备案、修编,定期开展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新材料片区化工企业(含涉及化工工艺企业)建议参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提升整治相关要求,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方案,强化“企业-公共管网(应急池))- 区内水体”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及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