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审查合同(示范文本)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建 设 单 位:审 查 机 构:审查类别及范围:签 订 时 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1(签章)(签章)( 《(建设单位:审查机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 1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 46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93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人大公告第 33 号)等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3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渝建发[2006]75 号)和《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 号)等。
1.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 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86 号)等第二条工程概况2.12.2工程名称:子项目名称:2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备注一、勘察报告一、勘察报告1勘察文字报告12岩、土、水试验测试成果(含物探、原位测试、抽水试验等)13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含井槽探展示图)14工程场地内或其影响区边坡、基坑、填方勘察资料1如有需提供2.32.4工程规模:审查范围:第三条审查内容乙方应按照住建部和重庆市有关施工图审查管理文件规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3.23.33.43.53.63.73.8送审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满足国家和本市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是否满足勘察合同和设计使用需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勘察文件签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勘察范围、勘察阶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须审查的内容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勘察文件资料:35光盘(含以上第 1、3、4 项)1二、附件二、附件1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12勘察纲要13测量成果、数据表14勘察外业见证报告及岩芯照片15勘察外业原始记录1视审查情况提供6勘察单位资质(包括市外勘察单位入渝备案登记证)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7勘察合同(含边坡、基坑、填方勘察合同以及钻探劳务合同)和勘察任务委托书18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合同19勘察费结算书1第五条审查工期及提交的审查成果5.1审查工期在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要求的资料后,乙方不少于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个工作日(不包括勘察文件的修改复核、复审时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文件审查工作。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乙方有权顺延审查工期5.2乙方提交的审查成果如下:5.2.1 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4份;5.2.2 按规定在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及扉页、勘探点平面布置图、见证报告扉页上加盖审查专用章第六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6.1本项目审查收费按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算的勘察费总额元的% 计取,审查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实计取审查费元整)或以审查通过后的勘察收费结算书总金额按6.2在乙方打印、提交审查合格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审查费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7.17.1.1甲方责任甲方对报送乙方的审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或降低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7.1.27.1.3甲方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文件审查费甲方同乙方签订合同且合同未终止的及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变更委托其他审查机构审查7.27.2.1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审查职责7.2.2乙方应当在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及类别范围内进行施工图审查。
57.2.3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勘察文件及经济技术资料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审查费,若超期延误支付,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总额的 0.5‰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8.2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审查合格书,按逾期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 0.5‰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8.3 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与工程直接损失部分审查费相等的赔偿金(赔偿金总额不超过该项目的审查费)第九条 其它事项9.1 乙方提交合格书后,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条款:(一)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需要乙方进行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二)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等设计方案变化需重新进行勘察,甲方将重新勘察的勘察文件及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乙方重新审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审查合同9.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3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采用第一种方式即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也可采用第二种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 6种方式处理9.4其它约定事项: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提供审查合格书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审查费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即终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并报重庆市工程勘察市场自律委员会备案,具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盖章): 审查机构(勘察类)(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合同代表(签字): 签合同代表(签字):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