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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参考资料部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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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参考资料部设计说明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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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设计说明门诊部1 、非住院病人诊疗的处所指开展门诊活动的场所,是医院组成的一部分如住院部、门诊部医生在门诊部对不住院的病人进行诊疗,或经过门诊收住院治疗2、指医院内部的一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门诊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门诊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如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1 门诊用房1.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 :门诊部应设在靠近医院交通入口处,与急诊部、医技部近旁,并应有直通医院内部的联系通路 应处理好门诊部内各部门的相互关系, 使病人尽快到达就诊位置,避免往返迂回,防止交叉感染1.2 用房的组成1 必须配备的用房:公共部分 :门厅、挂号、问讯、病历室、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处、采血室、检验室、输液室、注射室、门诊办公室、厕所、为病人服务的公共设施;各科 :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厕所等各科酌情设置 : 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 ;可单独设置、公用或利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 X 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1.3 候诊处1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的可合科候诊2 利用走道单侧候诊者,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2.40m, 两侧候诊者,净宽不应小于 2.70m 。

3 有条件时,可采用医、患专用通道,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1.4诊查室一般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3m ,进深净尺寸不应小于3.90m ,面积不小于12m 2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小于2.60m ,进深净尺寸不应小于3m ,面积不小于8m 21.5妇产科1 应自成一区有条件时,宜设单独出入口2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手术室、休息室及专用厕所宜采用不多于二诊室合用一个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3 各室应有阻隔外界视线的措施1.6 儿科1 应自成一区,宜设单独出入口2 应增设的用房:预检处、候诊处、儿科专用厕所和隔离诊查室,隔离厕所隔离区应有单独对外出口3 宜单独设置的用房:挂号处、药房、注射、检验、输液4 候诊处面积每病儿不宜小于 1.50m2 1.7 耳鼻喉科 (五官科 )1 应增设的用房:内镜检查室(包括食道镜等) 、治疗室2 可单独设置或共用的用房及设施:手术室、测听室、前庭功能室、内镜检查室(包括气管镜、食道镜等) 11.8 眼科 (五官科 )1 应增设的用房:初检室(视力、眼压、屈光) 、诊查室、治疗室、检查室、暗室2 初检室和诊查室宜具备明暗转换装置。

3 宜设置专用手术室1.9 口腔科 (五官科 )1应增设的用房: X 光室、暗室、镶复室、消毒洗涤、矫形室2诊查单元每椅中距不应小于1.80m ,椅中心距墙不应小于 1.20m 3 镶复室宜考虑有良好的通风4 宜增设资料室2.1 门诊手术1 门诊手术用房由手术室、准备室、更衣室、术后休息和污物室组成;手术室平面尺寸不宜小于2 门诊手术可与手术部合并设置2.2 门诊厕所厕所按日门诊量计算, 男女病人比例一般为 1:1 ,男厕每 100 人设大便器 1 个,小便器 2 个;女厕每 100 人设大便器 3 个设置要求见第2.3 预防保健科1 应增设的用房:宣教室、档案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免疫接种室、更衣室、办公室2 宜设置的用房:社区服务站心理咨询室、优生优育咨询室、3 急诊部用房3.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急诊部应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应便于急救车、轮椅车的停放如设直升机停机坪,应与急诊部有快捷的通道2 急诊部与门诊部、医技部、手术部应有便捷的联系3 急诊、急救应分区设置3.2 用房组成1 应配备的用房:急救部分: 抢救室、抢救监护室;急诊部分: 诊查室、治疗室、清创室、换药室;共用部分: 接诊分诊、护士站、输液室、观察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值班更衣室、厕所。

2 单独设置或利用门诊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 :挂号室、病历室、药房、收费室、化验室、 X 线诊断室、功能检查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3 输液室由治疗间和输液间组成,应配供氧终端3.3 门厅兼作分诊时,其面积不宜小于 24 ㎡3.4 抢救室1 抢救室应直通门厅,有条件时,宜直通急救车停车位,面积不应小于每床 30 ㎡,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1.10m 2 应配置供给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设备管道3.5 抢救监护室内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0m ,有吊帘分隔者不应小于1.40m ,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m 23.6 观察室1 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 1.20m ,有吊帘分隔者不应小于 1.40m ,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 1m 2 根据需要设隔离观察室或单元并应设单独出入口,入口处应设缓冲区及就地消毒设施3 应配置供给氧气、吸引等医疗气体的设备管道4 传染门诊4.1 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病均应自成一区,并单独设置出入口4.2 必须配备的用房:预检分诊、挂号、收费、药房、观察室、检验室、诊查室、治疗室、医护人员更衣换鞋处、专用厕所4.3 设计要求应符合有关的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5 发热(隔离筛查)门诊5.1 发热(隔离筛查)门诊应自成一区,靠近急诊部,并单独设置出入口。

5.2 必须配备的用房:预诊分诊、挂号、收费、取药处、小化验室、诊查室、治疗室、移动X 光机室、医护人员更衣换鞋处、缓冲间、专用厕所6 放射科6.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宜在底层设置,自成一区,宜与门急诊部、住院部邻近布置,有便捷联系2 有条件时,宜采用病人通道与医护工作人员通道分开的布置方式6.2 用房组成1 由放射设备机房( CT 扫描室、透视室、摄片室)控制室、 暗室、观片室、登记存片室组成;2 应设候诊处;3 肠胃检查室,应设调钡处和专用厕所;4 根据需要设置诊室、办公室等6.3 基本设施1 必须满足机房的医疗设备条件,如地沟深度、地面标高、层高、出入口、室内环境、机电设施等的要求2拍片室最小净尺寸为 4.5M × 5.4M ( 24m2),透视室最小净尺寸为 5.4M × 6.0M 3放射设备机房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净高不应小于 2.80m , CT 扫描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 1.20m ,控制室门净宽宜为0.90m 4透视室与 CT 扫描室的观察窗的净宽不应小于0.80m ,净高不应小于 0.60m ,摄片室的观察窗的净宽不应小于 0.60m ,净高不应小于0.40m 。

7 理疗科7.1 理疗科设计应按《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 JGJ40-87 )有关规定设计8 药剂8.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门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应分别设置2 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房间3 门诊、急诊药房部份的中、西药房宜分开设置34 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8.2 用房组成1 必须配备的用房:门诊药房:发药处、调剂室、药库、办公、值班、更衣;住院药房:摆药室、药库、发药厅、办公、值班、更衣;中药房:中成药库、中草药库、煎药室2 可根据需要或合用的用房:办公、值班、厕所8.3 基本设施1 发药窗口中距不应小于 1.20m 2 贵重药、限量药的库房,以及易燃、易爆药物的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3 门的宽度应适应运输车的出入9 中心(消毒)供应室9.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应自成一区,设置在医疗区,宜靠近手术部,并有直接联系2 严格按“三区制——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设置,并应按单向流程布置工作人员辅助用房,自成一区3 进入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的人员应卫生通过9.2 用房组成污染区:收件、分类、清洗、消毒、推车清洗清洁区:敷料制备、器械制备、灭菌、质检、一次性用品库、卫生材料库、器械库等。

无菌区:无菌品储存辅助用房:办公、值班、更衣、浴厕等9.3 基本设施满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安装、室内环境要求10 洗衣房10.1 设置位置与平面布置1 如洗衣房设施社会化,应设收集、分拣、储存、发放2 自成一区,应按照工艺流程来进行平面布置3 污衣入口和洁衣出口处应分别设置4 宜单独设置更衣休息和浴厕5 设置在病房楼底层或地下层的洗衣房应避免噪声对病区的干扰6 工作人员与病人的洗涤物应分别处理10.2 用房组成收件、分类、浸泡消毒、洗衣、烘干、烫平、缝纫、贮存、分发、休息、更衣等室停尸间、告别室、解剖室、标本室及值班、更衣厕所、器械、洗涤、消毒间等11 楼梯1 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2 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的疏散楼梯间,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式楼梯间高层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11.1 安全出口1 在一般情况下,每个护理单元应有二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42 尽端式护理单元,或“自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内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 如均未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时, 可设一个安全出口11.2 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图表;疏散走道及楼梯间均应设事故照明。

11.3 供氧房宜布置在主体建筑的墙外,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12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具体要求如下: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公共卫生间的大便器;2 产房、手术刷手池室、护士站室、治疗室、洁净无菌室、供应中心、 ICU 、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3 诊室、检验科和配方室等房间的洗手盆;4 其他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需要防止交叉感染的场所的卫生器具13 采用非接触性或非手动开关的用水点宜符合下列要求: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小便斗应采用自动冲洗阀, ,蹲式大便器宜采用脚踏式自闭冲洗阀或感应冲洗阀;2 产房、手术刷手池、护士站、治疗室、洁净室和消毒供应中心、 ICU 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应采用感应自动水龙头、膝动或肘动开关水龙头;3 其他有无菌要求或防止交叉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应按照上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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