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工程概况 2二、编制依据 3三、施工方案 33.1工程部署 33.2土方开挖 43.3土方回填 6四、土方工程质量控制 94.1土方开挖质量标准 94.2土方回填质量标准 94.3成品保护 104.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0五、土方工程的季节性施工 13六、 安全文明施工 146.1安全施工措施 146.2文明施工措施 15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1、本项目XXXXX2、本工程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厂内乙类建筑抗震措施按7度3、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47.30M 二、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8)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1SG814》-建筑基坑支护结构构造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11)《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12)《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_T104-201113)施工图纸三、施工方案3.1工程部署1) 土方工程的质量目标:合格2) 土方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土方工程实行技术总工牵头、技术负责人主抓、施工长具体负责的管理体系,做到务实管理、交底到位、监督有力、协调一致。
3.2土方开挖3.2.1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图纸,确定轴线、标高,会同监理及业主组织验收,并做好基准点保护措施 2)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熟悉工程图纸和工程地质资料3) 施工前应做好设备安装、调试检查工作;做好供水、供电、夜间照明、原材料的检验与试验等工作4) 在施工区域内排水沟方向应做成不小于0.1﹪的坡度,并采取分段排水措施,使场地不积水;在基坑支护顶面按要求设置截水沟,阻止雨水流入开挖基坑区域内5) 开挖施工机械主要选择反铲挖掘机,自卸式汽车运至制定地点,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人工配合清除基底预留土层6) 基坑深度超过4米的可采用分层开挖的方式开挖3.2.2作业条件1) 土方开挖前,应详细查明施工区域地下、地上障碍物对位于基坑、管沟内的管线和相距较近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按拆、改或加固方案处理完毕 2)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挖错或超挖 3) 在施工现场内修筑供汽车走的坡道,坡度应小于1:6当坡道路面强度偏低时,路面土层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渣土;挖土机械所占土层当处于饱和状态时,应当填筑适用厚度的碎石或渣土,以免施工机械出现塌陷。
4)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重物距边坡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3.2.3施工工艺1、 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均匀开挖→排降水→修坡和清底→坡道收尾2、 操作工艺1)开挖坡度的确定: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深度,按放线分块(段)分层挖土2)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3)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测量的校核4)控制网应该避开建筑物、构筑物、土方机械操作及运输线路,并有保护标志;场地整平应设10×10m或20×20m方格网,在各方格点上做好控制桩,并测出各标桩处的自然地形、标高,作为计算挖土方量和施工控制的依据5)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软弱土、流砂土层时,或地表面出现裂缝时,应停止开挖,并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防止土体崩塌与下滑 6)采用反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以采用端头挖土法,即挖土机从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也可以采用侧向挖土法进行施工,即挖土机沿着坑(槽)边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土。
7)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必须按照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要求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8)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100mm一层土不挖,以便经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 9)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应配以人工跟随挖掘,并用手推车将土运到机械能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10)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实际标高500m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线),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理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11)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应留足回填的好土;多余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3.3土方回填 3.3.1技术准备1)基础施工验收完毕后进行土方回填2)回填土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进行组织施工 3)根据分层回填厚度测放出回填标高控制线,以控制回填土的标高或厚度4)填料优先利用基坑中挖出的土,但不得含有机杂质使用前应过筛,其粒径不大于50mm,其最大料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使用振动碾时为3/4,含水率应符合规定要求。
5)回填方法主要采用压路机碾压和电动打夯机夯实,基础密集区采用手推车运土、人工分层铺填的办法,每层虚铺土厚度应满足规范要求,离基础较近边角处用人工夯实6)土方回填机械采用挖机、装载机、压路机配合,部分边角区域采用打夯机人工打夯 7)确定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并事先检查,必要时对经过的道路、桥梁进行加固加宽处理3.3.2作业条件1) 土方回填前应验收基底标高;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滞水流入填方区,浸泡地基,造成基土下陷 2) 填方和压实前,对基底标高、基础墙或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的设置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橛,或在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 4) 在基坑或边沟上每10m钉上水平桩或在临近的固定建筑物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每隔10m左右应钉水平控制桩3.3.3施工工艺1、 工艺流程 基底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2、 操作工艺1)基底清理:填土前要清除基底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 2)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各种土料的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如含水率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等措施;如含水率偏低,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分层铺摊填土:在压实过程中,土的密度也是表层大,而随深度加深逐渐减小,超过一定深度后,虽经反复碾压,土的密度仍与未压实前一样各种压实机械的压实影响深度与土的性质、含水量有关所以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压实的密实要求和压实要求和压实机械性能确定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漏夯4)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碾压机械开行速度不宜过快,否则影响压实效果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在地质起伏之处,应做好接槎,修筑1:2阶梯形边坡,每步台阶高可取500mm,宽1000mm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大于1:1.5的斜坡,碾迹重叠0.50m~1.0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接缝部位不应在基础、墙角、柱墩等重要部位5)在机械施工碾压不到的填土,应配合人工推土,用蛙式打夯机打夯密实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土的最大干密度,达到要求后再铺上一层土6)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高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7)压实排水要求:填方区如有地下水或滞水时,应在四周设置排水沟的集水井,将水位降低。
已填好的土如遭水浸,应把稀泥铲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填土区应保持一定横坡,或中间稍高,两边稍低,以利排水当天填土,应在当天压实四、土方工程质量控制4.1土方开挖质量标准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按发包人指定区域弃土场进行腐殖土单独开挖、集中堆放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4.2土方回填质量标准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3)填方施工过程中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3成品保护 4.3.1土方开挖的成品保护 1)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2)施工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3)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4)挖土时应对边坡支护结构做好保护,以防碰撞损坏 4.3.2土方回填的成品保护 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设有足够的照明措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 2)基础或管沟、挡土墙的现浇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害时,方可进行回填土作业 3)已完成的填土应将表面压实,路基应做成一定的坡向排水4.4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4.4.1土方开挖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防止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0mm地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先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防止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0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下挖土,以防机械自身下沉5)控制开挖尺寸,防止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