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惯例一、贸易术语的含义贸易术语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二、贸易术语的作用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3、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中的争议贸易术语的发展历程1812年,在英国利物浦出现了FOB贸易术语1862年,在英国出现了CIF贸易术语1936年,国际商会《 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分别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2011年对通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三、国际贸易惯例三种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IF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北美地区使用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年9月27日公布,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 注意:惯例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如果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四、国际贸易术语 2010版1、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与DAP(Delivered At Place)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6、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7、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 8、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 (1)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 DAP – Delivered At Place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EXW – Ex WorksFCA – Free Carrier (2)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 Cost and Freight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FOB – Free On Board (一)EXW1、含义:Ex Works(…named place)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交货:货物灭失与损坏的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的点。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买卖双方的义务:(1)交货: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且有几个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选择最适合其交货的点;买方必须收取货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2)风险转移:风险转移以交货为界,即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3)通知对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其收取货物所需的任何通知;当有权决定交货时间和地点时,买方必须向卖方发出充分的通知如果买方未能给予卖方通知,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的货物者为限4)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出口手续和进口手续都由买方办理,如买方要求卖方代办出口手续,风险仍由买方承担3、EXW买卖双方交货责任图示(二)FCA1、含义:Free Carrier(…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承运人:签约承担运输责任的当事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买卖双方的义务:(1)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交货地点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2)交货: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买方必须收取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交货地点的选择:a.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卸货、装货b.在其他地点:卖方不负责卸货、装货,在自己提供的运输工具上即可完成交货义务(3)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为界4)费用划分:卖方必须支付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买方必须支付交货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5)通知对方:买方必须将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的情况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将其交货情况通知买方6)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出口手续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买方办理3、FCA买卖双方交货责任图示 案例:我某公司按照FCA条件进口一批急需的生产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出口商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因此,我进口公司向国内用户支付了10万元延期违约金请问:对我公司的这10万元损失,可否向国外出口商索赔?分析:我公司对这10万元损失不能向国外出口商索赔因为根据《2000通则》, FCA术语下,安排运输应该是买方的责任当买方委托由出口商代办运输时,应当由买方承担运费,但租洽不到适宜的运输工具所产生的风险和后果仍然由买方承担因此,本案例中,我方某公司委托由出口商代办运输事项,结果出口方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进一步导致我进口公司无法按期向国内用户交货,而支付10万元延期违约金。
这些损失应当由进口商即本案中的我公司承担三)FAS1、含义: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边(例如,置于码头或驳船上)时,即为交货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2、买卖双方的义务:(1)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装运港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2)交货: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内的装船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船舶旁边,或以取得已经在船边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买方必须收取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如果买方没有指定特定的装货地点,卖方则可在指定装运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装货点如果双方同意交货应当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买方则有权在该期限内选择日期3)风险转移:以装运港船边为界4)费用划分:卖方必须支付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买方必须支付交货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5)通知对方:买方必须将船舶情况等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将其交货情况通知买方6)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出口手续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买方办理注意:《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AS的不同解释:Free Along Side 交到运输工具的旁边。
在同北美国家的交易中应在FAS后面加上Vessel字样3、FAS买卖双方交货责任图示(四)FOB1、含义: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2、买卖双方的义务:与FAS相比(1)交货: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内的装船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船舶之上,或以取得已经在船上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如果买方没有指定特定的装货点,卖方则可在指定装运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装货点2)风险转移:以装运港船上为界注意:《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a.交货地点不同:应在FOB和港口之间加上“Vessel”字样b.费用负担不同:出口手续买方办理3、FOB变形(为解决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买方负担(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注意:变形只涉及装船费用的负担,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及风险划分的界限4、FOB买卖双方交货责任图示F组小结1、运输合同由买方订立,并支付运费2、费用和风险在交货时同时转移3、船货衔接至关重要4、出口手续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买方办理(五)CFR1、含义: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以在船上交货或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2、买卖双方的义务:(1)运输合同:卖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装运港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正常运费卖方租船订舱的问题:卖方只负责按惯常航线租用通常类型的轮船,对于买方提出的关于限制船等要求,卖方可拒绝接受在有能力办到又不至于增加我方额外负担和费用的情况下可考虑接受(2)交货:卖方必须以将货物装上船,或者以取得已装船货物的方式交货;买方必须在指定目的港收取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价款3)风险转移:以装运港船上为界4)费用划分:卖方必须支付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买方必须支付交货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5)通知对方:卖方必须将其交货情况通知买方;买方必须将收取货物点通知卖方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的重要性卖方在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否则,运输途中的风险和损失由卖方承担6)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出口手续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买方办理和FOB相比,卖方要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3、CFR变形:(为解决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1)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买方不承担卸货费用 (2)CFR Landed(CFR 卸到岸上)由买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3)CFR Ex Tackle (CFR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驳船及货物从驳船到岸上的费用由买方负担4)CFR Ex Ship’s Hold(CFR舱底交货)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卸到码头的费用注意:变形只涉及卸货费用的负担,不改变CFR的交货地点及风险划分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