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对接项目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对接项目询价采购需求询价采购需求一、项目依据一、项目依据1、根据我省《2017 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需要根据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在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系统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对接和数据交互2、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基本功能(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5﹞26 号)文件要求,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需要纵向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联通通过与医院 HIS 系统对接,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入库数据直接上传至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避免了医院以人工方式将采购计划录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从而提升医院药品采购工作效率、优化医院工作流程并减少医院管理成本二、项目建设内容二、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不同系统对接,一是根据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系统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实现对接和数据交互;二是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安徽省立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入库数据直接上传至省医2 / 6药集中采购平台。
三、项目需求三、项目需求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已经建立药品招标、交易、监管系统,耗材及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交易、监管系统及医用设备管理系统本项目以下需求供投标人参考,具体需求以实施阶段需求为准1 1、、 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接根据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每天将药品集中采购产生的采购数据写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前置数据库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根据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前置数据库中上传数据完成的状态,及时完成数据交换数据对接方式如下图所示:2 2、、 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技术方面采取成熟的前置机对接模式,具体包括:(1)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提供的数据数据交换流程如下: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从省立医院HIS 中提取采购计划及入库数据分 2 批次写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前置数据库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共需写入 3 张表3 / 6(订单表、订单明细表、配送入库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前置数据库提供 2 张表(药品目录表、配送企业目录表)供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或医院)查询及比对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每月新增的药品目录及配送企业更名信息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每天轮询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写入前置数据库的订单及入库数据,校验相关规则后,写入药品正式交易数据库。
具体对接数据表单如下所示:序号序号表名表名表说明表说明备注备注 1TB_GOODSTOHOS供医院比对药品流水号药品目录表 2TB_COMPANYPSINFOTOHOS供医院查看配送企业信息配送企业表 3TB_PURCHASEORDER供医院上传订单信息订单表 4TB_PURCHASEORDERDETAIL供医院上传订单明细信息订单明细表 5TB_DISTRIBUTION供医院上传配送、入库信息配送入库表药品目录表主要包括:流水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字段;配送企业表主要包括:配送企业编号、配送企业名称字段;订单表主要包括:订单名称、医院编号、订单总金额、订单状态、订单提交时间、审核状态、订单同步读取状态等字段;订单明细表主要包括:采购单编号、配送企业编号、药品流水号、采购量、采购价、订单明细状态、已配送数量、已入库数量、是否遴选目录、订单明细同步读取状态等字段; 配送入库表主要包括:采购单明细编号、配送数量、配送时间、已入库数量、入库时间、配送同步读取状态等字段2)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提供的数据4 / 6根据《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联通规范化方案》要求,提供相同数据供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抓取。
四、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要求四、项目实施与技术服务要求 1、建设周期及要求在正式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安装部署和试运行,并保证功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对上述建设进度计划工期要求做实质性响应,要求提供时间安排计划,并应详细描述系统开发的里程碑事件系统开发及维护阶段的项目经理不能更换, 如需更换,则必须经买方同意2、组织计划要求整个项目的实施分为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阶段,须完成下述过程:用户调研、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详细设计、系统集成及试运行、测试与验收、交付及合同期内的维护在项目实施中供应商必须做到: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能的项目组进行全过程的实施工作;提供完整的业务系统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供详细、全面的人员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供应商需指派固定的项目小组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提供项目小组关键技术人员名单;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供可靠的后期维护工作,软件维护期内必须提供驻点服务;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计划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供应商须同意让买方有关技术人员参与实施、集成、调试等工作,并接受5 / 6监督3、项目实施及维护期要求项目正式实施,必须有驻点服务人员,如果在项目建设或执行中需要更换,则必须经买方同意。
供应商在项目正式验收后,必须保证提供 3 年软件的免费维护服务供应商有责任在免费维护期内根据买方的需求,对应用软件进行及时更新和故障排除能够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对有关软件不涉及到软件架构的问题免费及时调整、更新、升级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支持服务、软件维护服务、性能评估与调优等在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必须按买方指定的方式提供7×24 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现场服务、邮件、、远程维护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并保证 2 小时响应、24 小时之内解决问题五、对投标人资质要求五、对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其投标行为无效;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3、投标人若不是本地公司,项目实施及维护期内必须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提供至少 1 名全年技术人员驻场服务六、专利及版权要求六、专利及版权要求供应商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系统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6 / 6软件开发版权和知识产权在安徽省内归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所有,省外属于供应商所有,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本项目软件具有无限期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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