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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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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讨论稿)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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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2.11.8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评选由两部分组成:合格部分+特长部分合格部分为优秀毕业生参评的必要条件若本部分不合格,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生;特长部分则依据总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评选第三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分为三级:省级、校级、院级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其余等级按照比例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第四条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按照当年学校毕业生总数的15%进行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是:本科为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4%,高职为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3%,本科和高职的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各自独立使用,其余比例为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及比例由各学院自行制定第二章 合格部分第五条 基本内容(一)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明礼诚信,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大学毕业时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四)计算机考级要求:1、非计算机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或者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包括AOA办公自动化、C语言、VB、VFP);高职学生通过全国或者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全国或者浙江省计算机三级或者程序员及相当级别的考试;高职学生通过全国或者浙江省计算机二级或者程序员及相当级别的考试五)英语考级要求:1、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CET-4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2、英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3、高职学生:通过CET-3级考试六)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达到:1、获得校级各类荣誉至少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2、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或者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3、无补考课程第三章 特长部分第六条 特长部分由四个部分组成:科技与学科类、艺术与体育类、学习成绩类、学生干部类,各部分均按照不同内容赋分,四个部分分数相加,即为特长部分总分数第七条 科技与学科类赋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一)第八条 艺术与体育类赋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二)第九条 学习成绩类赋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三)第十条 学生干部类赋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四)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海洋学院2012年9月以后入学的本科、高职学生。

第十二条 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提请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科技与学科类赋分内容及标准一、赋分内容(一)竞赛类1、科技类竞赛:国家级:(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4)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5)全国大学生模拟设计网络大赛(6)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7)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8)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9)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10)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11)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12)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13)全国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14)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省级:(1)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3)浙江省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4)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浙江赛区(5)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浙江赛区(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浙江赛区(7)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浙江赛区(8)浙江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9)浙江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10)浙江省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11)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12)浙江省大学生环保创意设计竞赛(13)浙江省大学生生物与环境知识竞赛(14)浙江省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15)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浙江赛区(16)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2、学科类竞赛:国家级:(1)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2)全国英语演讲大赛(3)全国大学生口译大赛(英语)(4)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5)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6)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7)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8)全国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暨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大赛省级:(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2)浙江省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3)全国口译大赛(英语)浙江赛区(4)浙江省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5)浙江省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6)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浙江省赛区(7)浙江省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8)浙江省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9)浙江省大学生医学竞赛(10)浙江省大学生高等数学(微积分)竞赛(11)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浙江赛区(12)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创新竞赛(13)浙江省大学生力学竞赛(14)浙江省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大赛(15)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16)浙江省大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暨浙江省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大赛(二)非竞赛类1、发表论文2、课题研究3、获得专利4、发表文学作品5、获取证书(英语、计算机、第二外语、专业资格证书、普通话)二、赋分标准:(一)竞赛类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全国4030201510省级20151063市级53210.5校级42.51.510.5(二)非竞赛类类别级别分值发表论文一级刊物40二级刊物12一般刊物5课题研究国家级40省级12市级4校级2.5获得专利发明专利40实用新型专利5外观设计专利5发表文学作品国家级40省级10市级2校级(校报)1.5证书类(1)英语类英语六级(外语专业除外)5中级口译5高级口译15中级翻译5高级翻译15剑桥商务英语中级5剑桥商务英语高级15(2)计算机类(属于必备条件的除外)初级程序员3中级程序员10高级程序员15(3)第二外语日语40、15、5、3法语40、15、5、3其他语种40、15、5、3(4)专业资格证书(须和专业相关)会计从业资格证10、3导游资格证书6报关员证书6外贸业务员、外贸单证员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6国家司法考试证书30文秘资格证书15、6教师资格证书10环境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0模具设计工程师10其他专业资格证书6(5)普通话类一级甲等40一级乙等15二级甲等(中文专业师范生除外)3三、赋分说明:(一)科技类、学科类获奖个人或者团体均按照相应等级赋分。

二)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学会、行业协会组织的省级以上比赛加分,由学生处会同教务部门另行认定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的(限第一作者,且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论文级别的鉴定参照学校科研处文件四)课题研究、获得专利的,其负责人按照相应等级计分,参评时所列课题须已结题五)当发表的论文出自学生申请的课题时,论文和课题则取分值高者计分六)发表文学作品须有正式刊号,仅限第一作者根据报刊、杂志的级别,由相关部门或者专业老师审定后予以赋分(七)第二外语类的每个语种按照一、二、三、四级(从高到低)分别赋分附件二、体育与艺术类赋分内容及标准一、赋分内容:(一)体育类竞赛1、国家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全国体育总会,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全国各专项体育协会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中国高等农林水院校大学生体育理事会的各类比赛2、省级:以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体育总会,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省各专项体育协会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华东区高等农林水院校大学生体育理事会的各类比赛3、市级: 以市政府、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各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二)艺术类竞赛:1、国家级:以国家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总会,全国大学生艺术协会,全国各专项艺术单项协会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

2、省级:以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艺术教育总会,省大学生艺术协会,省各专项艺术单项协会组织的各类艺术比赛3、市级: 以市政府、市文化局、市艺术总会、市各单项艺术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二、赋分标准:(一)体育类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全国4030201510省级20151063市级53210.5校级42.51.510.5(二)艺术类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全国4030201510省级20151063市级53210.5校级42.51.510.5三、赋分说明:(一) 体育类比赛破纪录以特等奖分值计分二)同一年度的同一级别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一次;同一年度的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不同年度的获奖得分可累加三)若以名次计分,第1名以一等奖分值计分;第2名、第3名以二等奖分值计分;第4-8名以三等奖分值计分;第9名至设奖名次末位以优胜奖分值计分四)集体项目获奖人均减半计分附件三、学习成绩类赋分内容及标准一、 赋分内容根据大学期间前六个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初次考试成绩,按照每个学期的平均成绩进行计算学习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课时数]÷总课时数二、 赋分标准按照绩点进行计算,百分制。

五级制与绩点的换算办法如下:百分制90-10080-9070-7960-69﹤60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绩点初考4.0-5.03.0-3.92.0-2.91.0-1.90补考3.5-4.52.5-3.41.5-2.40.5-1.40三、 赋分说明(一)参评时需要算出平均学分绩点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考核后所得的绩点,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以学生每学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总数,即为该生该时期内的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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