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失业保险考试

F****n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8.17KB
约6页
文档ID:98910440
失业保险考试_第1页
1/6

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是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一项义务,同时也是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二、为什么事业单位也要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的社会服务组织《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分流富余人员同样是事业单位面临的艰巨任务为给事业单位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必须把所有事业单位都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以保障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并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三、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申领失业金应具备什么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何计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的长短计算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工资标准的70%发放 累计缴费满10年且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基础上增发20%夫妻双方同时失业的,失业保险金在前款标准上每人增发8%六、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七、失业人员享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除享受失业保险金之外,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包括免费的职业介绍补贴;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取暖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八、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效性?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等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九、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如何缴纳?按照乌海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乌人社发〔2012〕2号)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参加全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我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大额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10、 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

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地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注明职工人数、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情况等,由迁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二是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分为两种情况:(1)职工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职工在职期间,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接受,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的手续在转出地工作期间的累计缴费年限应当与转入地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已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划转      (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迁出地经办机构应为其开具转迁证明,将所需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至迁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一、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1、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失业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档案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受理其单位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3、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4、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通过银行网银按月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顶管位置主要位于粉质粘土层,地下水位以下开挖竖井过程中如出现异常地质情况,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协商处理施工前应与铁路供电段、电务段、通信段联系,首先探明铁路两侧施工范围内各种管线位置、埋深、并进行监护和防护。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