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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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采购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D2008-G-011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2、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

3、理公司(原件)(3)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7月30日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2008年7月24日-2008年7月30日下午3:00整(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汇款银行及帐号:账户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账 号:开户行:中信银行苏州支行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00-1:30接收截止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0整接收地

4、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二楼开标大厅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接收人:辛 伟 李 军六、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辛 伟 李 军联系电话:0512- 传真电话:0512-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邮政编码: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会时间:2008年7月31日上午9:30答疑会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安装竣工时间:2008年9月15前现场踏勘:请与采购方联系人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2-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

5、Http:/、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 苏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2008年7月24日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标 号:SZSD2008-G-011采购单位: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内容: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七月投标须知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30天(日历日)3金额(人民币):6000元。投标时须已到以下银行帐户:账 户 名: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 号:

6、开 户 行:浦发银行三香路支行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招标文件标号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采购方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12-5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08年7月30日下午4: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下午4:30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并在苏州政府采购指定网站上发布该修改或补充文件。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时代招投

7、标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邮编: 电话/传真:0512- 联系人:辛伟 李军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正、副本均为投标文件的全套,内容须一致)。7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30整8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开标厅(三香路389号)9答疑会召开时间:2008年7月31日上午9:30 地点: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10开标时间:2008年8月18日下午13:30整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开标厅(三香路389号)11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2

8、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25%13评标方法:详见第六章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5第四章 招标要求29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六章 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33第七章 合同附件34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市级机关事

9、务管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SZSD2008-G-0112、招标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体育场路4号办公区、道前街170号大院、五卅路148号办公区物业管理具体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4、服务期限:一年(2008年9月1日至 2009年8月31日)5、投标截止时间:2008 年8月18日 13:30 时 投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6、开标时间:2008 年8月18日13:30时整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

10、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7、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电 话:(0512) 传 真:(0512)邮政编码:联 系 人: 辛伟 李军8、采购单位:名 称:苏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说明1.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二、投标人2.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保安、保洁等综合

11、服务管理能力的法人,具有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7在苏州市(包含5县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并具有适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员、工具和设备;2.8.必须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的经验和成功案例。2.9.(在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质材料):(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

12、(原件)3. 投标委托投标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 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3无论是否递

13、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2 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招标人收到。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的询问通知,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

14、式进行修改。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 投标答疑会9.1投标人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和方式递交书面提疑,迟于该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其提疑。9.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9.3勘察现场:9.3.1 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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