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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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ISUNTEK INC (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RISUNTEK INC (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

2、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3、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400 万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 本的 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6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 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健溢投资承诺: “1、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

4、股股东,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 应调整。 ”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庆凯、郭丽勤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5、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

6、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终止。 ” (3)发行人股东珠海健阳承诺: “1、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 (4)发行人除沈庆凯、郭丽勤及独立董事外的董

7、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2、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3、上述减持价 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

8、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 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

9、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健溢投资承诺: “1、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庆凯、郭丽勤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

10、共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担任公 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1、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4、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 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5 (3)发行人股东珠海健阳承诺: “1、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12、;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 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 (4)发行人除沈庆凯、郭丽勤及独立董事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2、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13、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发行人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2、发行人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健溢投资声明: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票;2、 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 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 锁定

14、期顺延; (2)如发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 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 本公司将在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 ;3、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6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15、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4、本公司减持 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5、本公司减持股份在股 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公司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 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 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沈庆凯、郭丽勤声明: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

16、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 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 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人减持股份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 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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