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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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本公 司保证发行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 连带法律责任。 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 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 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重要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发行公告。本公 司保证发行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 连带法律责任。 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 期中

2、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 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发行人发行人 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及 簿记管理人 二一五年八月二一五年八月 1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指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中期票据指发行额为壹拾亿元的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 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的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作的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指本

3、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制作的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其他成员指除主承销商外其他承销团机构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承 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新希望集 团有限公司20132015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承销团各方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中国银行间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2010版) 余额包销指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

4、销期结束 时, 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 销方式 簿记建档指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中期票据价 格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实名记账式债券指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 记和托管的债券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或相应的其他币种) 2 第一部分发行方案第一部分发行方案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条款 1.中期票据名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3.

5、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3】MTN355号 6.品种:5年期中期票据 7.注册金额:人民币伍拾亿元(RMB5,000,000,000.00元) 8.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0,000.00元) 9.中期票据期限:5年期,自2015年【8】月【25】日起至2020年【8】月【25】 日止 10.中期票据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11.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 12.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13.票面利率:本期中期票据采用

6、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 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4.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托管 15.发行方式: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 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17.计息方式: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18.发行日:2015年【8】月【21】日(T日) 19.起息日:2015年【8】月【25】日(T+2日) 3 20.缴款日:2015年【8】月【25】日(T+2日) 21.债权债务登记日:2015年【8】月【25】日(T+2日) 22.上市

7、流通日:2015年【8】月【26】日(T+3日) 23.付息日: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4.兑付日:2020年【8】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 25.兑付方式: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 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 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 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26.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 27.还本付息方式:

8、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兑付。2020年【8】月【25】日一次性支付该年利息以及本金。年度付 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8.认购单位:本期中期票据认购人认购的中期票据面值金额应当是人民币 1,000万元的整数倍。 29.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3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中期票 据信用等级为AA+,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展望为稳定。 31.登记和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 据所应缴纳的税

9、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信用增进情况:无担保。 34.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部分成本较 高金融机构贷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 二、发行方式二、发行方式 4 (一)承销方式(一)承销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二)簿记建档方式(二)簿记建档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发行,发行价格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 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 申购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21】 日 9:0017:00。投资者欲参与本次发行申购配售,请详细阅读本发行公告。 2、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 员购买本期

10、中期票据。 3、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个申购价格单位上的申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整数倍。 4、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 份申购要约。 (三)发行时间安排(三)发行时间安排 1、2015 年【8】月【18】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 新希望 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和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 2、2015 年【8】月【21】日簿记建档,时间为 9:0017:00,接受承销团成员 的申购要约 ,簿记管理人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5 年【8】月

11、【24】日 17:00 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新 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 4、2015 年【8】月【25】日 11:00 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中期票据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获配售额度对应的认购款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指定的缴款账户: 户名: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1104003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支付系统行号:103100000026 5 汇款用途: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5、2015 年【8】月【25】日为中期票据债权债务登记日。 6、2015 年【8】月【25】日本

12、公司向上海清算所提供本期中期票据的中期 票据发行款到账确认书 。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与协会 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7、2015 年【8】月【26】日在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本期中期票 据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价格及利率、期限等发行情况。 8、2015 年【8】月【26】日本期中期票据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 让。 三、分销 (一)分销方式 三、分销 (一)分销方式 承销商在中期票据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中期票据进行分销,所分销的中期票 据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办理托管。 (二)分销对象(二)分销对象 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三)分销条

13、件(三)分销条件 承销商按照协议价格进行中期票据分销。 四、风险提示四、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联席主 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如有)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第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第二部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4段 法定代表人:刘永好 联系人:钟晓雷 电话:028-85925370 传真:028-85953365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余溪 电话:010-8520938 传真:010-85126513 邮政编码: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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