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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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5 年度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告发行公告 发行人名称:发行人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一五五年年十十月月 2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发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MTN 593 号文件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 融资工具的投资价

2、值作出任何评价, 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 出任何判断。 2、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发行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并对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规模为 7 亿元人民币, 本期发行规模为 7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 4、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本期发行主承销商仅接受承销商的申购要约,非承销团 成员可以委托承销商进行投标。 5、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6、本公告仅对本期发行的有

3、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发行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 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 3 二、释义二、释义 在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投资 集团/常州投资 : 指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本部/本部/母公司 : 指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中期票据 :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 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 指发行额度为 7 亿元人民币,期

4、限为 3 年 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期发行 : 指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行为 发行公告 : 指公司为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制作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公 告 募集说明书 : 指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制作的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 书 人民银行 :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北金所 : :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 指

5、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 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 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 指主承销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规定,在 4 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 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协商确定利率(价格) 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 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 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 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 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

6、一种实现形式,通 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 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 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 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 管理办法 :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实名记账式中期票据 : 指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 方式登记和托管的中期票据 工作日 :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节假日 :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 指人民币元 5 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中期票据名称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

7、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 据 企业全称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券 余额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 额为 40 亿元(¥4,000,000,000) ,其中超短期融资券 12 亿元,短期融资券 12 亿元,中期票据 16 亿元。 主承销商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书文号 : 中市协注2015MTN 593 号 本次注册金额 : RMB 700,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 : RMB 700,000,000.00 中期票据期限 : 3 年 年度计息天数 : 平年 365 天,闰年 366 天 中期票据面值 : 本期中期票

8、据面值为 100 元 发行价格 :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发行 发行对象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 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协商一致 确定,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本期中期票据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托管方式 :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发行方式 :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承销方式 : 组建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簿记管理人 集中簿记建档胸 技术支持机构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发行日期 : 2015 年 11 月

9、 2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 分销期 :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 起息日期 : 2015 年 11 月 25 日 缴款日期 : 2015 年 11 月 25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 2015 年 11 月 25 日 上市流通日 付息日 : : 2015 年 11 月 26 日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的 11 月 25 日 (如遇法定节 6 假日或休息, 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兑付日期 : 2018 年 11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10、 :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兑付。 兑付日的五个工作日前, 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 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 兑付,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 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机构及 信用评级结果 :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中期票据债项等级为 AA 担保情况 :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 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登记和托管机构 :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上海 清算所为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11、7 四、发行时间安排四、发行时间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 团成员须在 2015 年 11 月 23 日 9:00 至 17: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 理人提交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 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 申购要约 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申购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

12、部门 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 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持 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12:00 前。 2、 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5 年 11 月 24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 江苏宏 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 通知 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

13、账 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2:00 前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 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的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信银行管理总部 资金账号:7110010115101809101 户名:中信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000 8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 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 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 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 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

14、定债权登记人, 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的中期票据进行 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5 年 11 月 26 日) ,即可以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 行。 (六)其他 无。 9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怀珍 联系人:魏宏刚 联系电话:025-83274721 传真:025-83274791 邮政编码 :210061 二、主承销商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方文化大厦 11 层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盖正宗 联系电话:010-89937969 传真:010-85230122 邮政编码:1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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