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物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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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类物合同法篇一:合同法简答1、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规则1基本规则:交付转移风险142条2买受人违约时标的物的风险转移143、146条3出卖人瑕疵履行,以致根本违约,买受人解除合同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148条4在途货物的买卖,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144条5交付地点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145条6出卖人未按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风险转移147条 买卖合同解释11-14 第十一条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

2、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赠与合同撤销权、法定解除权撤销权任意撤销权

3、条件: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例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实施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撤销期限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解除条件: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3、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义务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租金支付时间以承租人通知

4、收到标的物标的物存在瑕疵,不影响支付租金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租金的风险承租人享有价值请求权。第248、249条、妥善保管及维修租赁物的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4、承揽合同的特点、分类特点(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二)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三)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四)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种类(一)加工合同(二)定作合同(三)修理合同(四)复制合同(五)测试合同(六)检验合同5、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分类、当事人义务特点1、合同的标的一般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2、合同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条件3、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

5、式性分类1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1)工程勘察合同(2)工程设计合同(3)工程施工合同(4)工程监理合同2根据合同联系结构不同总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分项目承包分包合同当事人义务发包人(一)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二)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必要条件:(1)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应按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三)及时验收的义务(四)支付价款的义务(五)增付费用的义务承包人(一)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 分包:1、工程分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 2、建设工程主体结构

6、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3、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建设资质条件,且只能分包一次(二)接受检查的义务(三)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四)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义务6、保管、仓储合同特点保管合同(一)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二)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无偿合同(三)保管合同为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四)保管合同转移保管物的占有仓储合同(一)保管人是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二)仓储物为动产(三)诺成合同(四)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7、技术合同风险负担、成果归属成果归属职务技术成果:执行任务或主要利用职务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使用权、转让权法人完成人取得奖励、报酬、优先受让权非职务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完成人 最

7、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一)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其交付的其他技术开发任务;(二)离职后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岗位职责或者交付的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技术开发合同:风险承担1、约定承担2、当事人合理分担3、通知义务的履行和扩大损失的承担成果归属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另有约定除外 。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3 委托开发或者合

8、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二)技术转让合同 后续技术改进成果归属当事人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应归后续改进的一方享有,其他各方无权分享。(三)技术咨询合同风险承担因实施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可免于承担责任(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技术成果 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 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8、委托、居间、行纪合同的区别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参与并可决

9、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达到目的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行纪人负担。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服务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的事务一般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但不限于法律行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活动达到目的时才能请求支付报酬,并且在为媒介居间时,居间人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篇二:合同法史上最全的

10、填空填空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2.广义的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分为要物合同和不要物合同。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10、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12、我

11、国合同法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到达主义。14、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15、合同义务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18、意思表示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助义务和保密义务。20、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21、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主要有合同承受与企业兼并。22、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

12、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2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因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25、混合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原则。27.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28、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附加特定义务的捐赠和为特定目的的捐赠三类。32、借款合同的担保可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

13、、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33、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34、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对第三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38.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合同。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4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4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分为独占实

14、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三种。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物定化了的种类物。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4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47.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 承诺期限 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48.根据某一事实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影响的不同,可以将附条件的合同分为 附生效条件 的合同和 附解除条件 的合同。49.长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在 5 年以上的借款合同。50.合同的条款可分为 主要条款 合同的和 普通条款 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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