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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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TDHQ2018041采 购 人(章)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发 放 时 间 2018年7月 13日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第一章 前附表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 33号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4-8971608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采购服务资质要求主要资格标准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

2、面声明;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2018.7.16,上午10:00,集中报名并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 ,过时不候;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联系人:李老师0514-89716083,届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踏勘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本项目只接受参加勘察现场的供应商投标, 投标人须以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表”回执为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体现。(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有此表原件)。“现场勘察确认表”请找李老师领取。注: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承包方式/项目类别服务采购定额工期 /合同期限具体时间按照甲方要求为准本套标书售价 100 元投标保证金 2000 元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中标人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4-8971608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南京邮电大学

4、通达学院行政中心9楼0911办公室 接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4-89716083。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 09: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上午 11:00开 标地点: 南邮通达学院行政楼9楼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经营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TDHQ2018041。3.项目地点: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即日起,网上自行下载,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时以现金形式一并缴纳。6.投标文件递送地点:南京邮电

5、大学通达学院行政楼9楼0911室;7.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上午11:00。8.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且标书不予退还。9.本套标书售价:100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本项目收取中标人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1.服务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12.服务期限:本轮合同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须在本年度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管申请,经甲方考核合格,方可在本轮合同期内续签下一年度合同。13.付款方式: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场地使用费 万元/

6、年(每年使用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一次缴清);水费、电费按照通达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收取,中标人自理。1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或“诚信江苏”()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2018.7

7、.16,上午10:00集中踏勘现场,过时不候;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联系人:李老师0514-89716083,届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踏勘现场和周围环境,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只接受参加勘察现场的供应商投标, 投标人须以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确认表”回执为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体现。(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有此表原件)。“现场勘察确认表”请找李老师领取。注:以上所有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视为有效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后提交1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8、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地响应,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6.投标人自行承担勘查现场的费用及各种风险。17.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8.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19.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交贰仟元整(2000元)人民币作为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提交,并且必须在投标人送交标书时递交给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财务处(递交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投标单位字样),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五天内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遭受损失时,可根据相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10、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B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C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规定签订合同。20.关于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采购人缴清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每标段应交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经营期满,并做好资产清点和交接工作后,根据考核结果全部或部分无息返还至中标人账户。21.关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内有效。第三章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一、简要说明南邮通达学院在校师生约10000人,为方便学院师生学习生活,学院拟对后勤楼经营性房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包含12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只能获

11、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不能兼得。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标段批次所在位置(详见附件示意图)经营期限建筑面积最低限价(元/每平方米年)A1水果店12(1+1)20m2500B水果店235m2500C快递142m2500D快递242m2500E2面包奶茶店140m2600F面包奶茶店240m2600G图书影音、数码店42m2400H文印店1127m2400I文印店2127m2400J眼镜店142m2200K眼镜店242m2200L美发店42m2200批次1(A标段至D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 20 日上午11:00批次2(E标段至L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 上午11:00二、承

12、包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合法经营;同时必须确保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所列要求和承诺经营。只能在本次中标之门面房内合法经营,不得超区域或店外摆摊设点。2.负责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环境卫生、消防等。3.接受学院对经营范围、卫生、质量、价格、广告、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服从学院管理,并按学院书面整改通知按时整改。4.负责安装和维护承租房屋的水电表以后的管线及设施。需要水电增容的,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5.按时向学院交纳管理费及水电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交。6.不得改变承租房的结构,不得在承租房周边私搭乱建;承租房门面装饰装修方案必须

13、书面报学院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承租房门面装饰装修如需要报市政有关部门批准的,自行负责;合同终止时自行处置已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家具等一切物品;中标人投资装饰装修的一切费用,学院不予任何补偿,且中标人对承租房屋墙面、地面、门窗的装修在承租结束后,不得破坏或拆除,无条件移交学院,学院不予补偿。7.负责并保证承租房屋内、外部卫生清洁,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承租房及其设施损坏的,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租赁到期后(含租期内非正常退出承租房的情况),必须保证用房及设施完好。8.承租期满次日,必须将承租房屋及学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完好(以房屋出租时条件状态为准,

14、如因正常折旧损坏,双方协商解决)移交给学院;延期的交付的费用按原承租租金标准的2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取消中标人下一轮招租竞标资格。9.经营过程中一切政策性收费、办证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由中标人负责,与学院无关。在经营过程中中标人须规范用工,聘用的所有员工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10.经营服务标准必须符合行业规范,经营服务人员经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言行文明,符合学院校园文化和服务育人要求。11.明码标价,价格不高于扬州市区同规格平均水平,违者按违约处理。12.中标人不得将承租经营权转租(或转包、分包、部分分租)给第三方,不得在承租房上设定担保物权,不得以南邮通达学院的名义进行经营和广告宣传活动。未经学院后勤管理处书面批准备案,不得在承租房外墙和户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13.经营期间一旦出现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学院将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附: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考核办法(试行)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后勤楼商铺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项目名称项目分值扣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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