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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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规定,现发布辽宁省2000年度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状况水环境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0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0.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0.9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7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70.1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COD32.75万吨,生活污水排放COD37.39万吨。石油类排放3142.52吨。水质状况主要河流2000年6条主要河流,枯水期监测结果表明,我省河流水质污染仍很严重,化学需氧量、氨氮是

2、河流水质污染的主要指标,城市河段尤为突出。浑河抚顺段为类水质。沈阳段为劣类水质,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分别超标0.8倍、1.7倍和8.7倍。太子河本溪、辽阳和鞍山三个河段均为劣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三个河段分别超标0.5倍、0.4倍和3.4倍。大辽河盘锦段为劣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分别超标8.1倍、0.7倍和0.2倍。营口段为劣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超标1.4倍,氨氮超标3.0倍。辽河铁岭、沈阳和盘锦三个河段水质均为劣类,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为0.51.2倍,氨氮超标倍数为0.4-4.1倍。大凌河朝阳、锦州两河段为劣类水质,朝阳

3、段化学需氧量超标0.1倍,锦州段化学需氧量超标2.5倍,生化需氧量超标1.3倍,以河段均值计,砷超标0.1倍。鸭绿江丹东段水质为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河段均值达32.2mg/L.2000年,由于降水不足,全省河川径流量严重偏少,一些河流出现断流,枯水期河流水质与上年比较没有明显好转。大中型水库2000年,全省开展监测的13座大中型水库中,大伙房、观音阁、碧流河、汤河、乌金塘、宫山咀等7座水库水质为类。铁甲、石门、桓仁、清河、闹得海等5座水库水质为类。铁甲水库石油类超标0.2倍;石门水库总磷超标0.1倍;桓仁水库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1倍;清河水库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1倍,石油类超标7.2

4、倍;闹得海水库总磷超标0.2倍。柴河水库水质为类,主要污染物指标为石油类。近岸海域全省近岸海域54个监测点位中,水质按功能区标准达标率为48.1%,主要污染因子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其中:丹东海域达标率为40%,大连海域达标率为73.7%,锦州海域达标率为75%,葫芦岛海域达标率为16.7%,营口和盘锦海域近岸水质未达标.大气环境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0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9431亿标立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3.25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70.57万吨,生活排放量为22.68万吨);烟尘排总量为79.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54.7万吨,生活排放量为2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42.

5、92万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200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降尘全省城市环境空气降尘年月均值为19.6t/km2月,超标1.5倍。全省14个城市除葫芦岛市符合省控标准外,其余13个城市年月均值全部超标,其中本溪市最高,超标3.5倍。总悬浮颗粒物(TSP)全省城市环境空气TSP年日均值为0.272mg/m3,超标0.4倍。大连和丹东市日均值符合二级标准,其余12个市均超标,其中本溪市最高,超标1.0倍。二氧化硫(SO2)全省城市环境空气SO2年日均值为0.044mg/m3,符合二级标准。沈阳、鞍山和本溪三市SO2年日均值超二级标准,其余11个城市均符合二级标准。氮氧化物(NOX)全省城市

6、环境空气NOX年日均值为0.039mg/m3,符合二级标准,沈阳、鞍山和锦州NOX年日均值超标,鞍山市最高,超标0.3倍,其余11个城市均符合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全省城市环境空气CO年日均值为1.8mg/m3,符合二级标准。全省14个城市CO年日均值全部符合二级标准。与上年比较,城市环境空气中降尘、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有所下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与上年持平。城市声环境2000年各类功能区噪声全省均值:0类区、1类区和4类区的夜间值超标,其他功能区符合标准。与上年比较,昼间监测值0类区下降1.8dB(A),1类区下降1.9dB(A),2类区下降0.9dB(A),3类区下降0.6dB(A),

7、4类区无变化;夜间监测值1类区下降1.8dB(A),3类区下降1.5dB(A),其他功能区变化不明显。全省各市4类功能区夜间超标现象十分严重,除本溪市外,其他13个市夜间监测值全部超标。工业固体废物200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562.47万吨,排放量为84.05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57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34%,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为110699万吨。生态环境2000年,全省实有耕地面积624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8%;水土流失面积为767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5%;荒漠化土地面积131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6%。全省现有林业用地面积567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8.93%;森

8、林覆盖率30.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1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6.1平方米。2000年底,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45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8个,市县级28个,总面积223.1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4%。措施与行动一、“一控双达标”到2000年底,国家下达的12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除汞外均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比1995年下降15%左右。省控1106家重点污染企业中,有1071家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为96.7%(其中治理达标833家,自然停产102家,关停136家);全省12943家工业企业,有12697家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为98.1%。大连市于1999年(

9、提前一年)实现工业污染源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双达标”.二、辽河治理辽河流域内的532家重点污染企业已有521家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97.9。流域内地级市全部开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沈阳南、北两座污水处理厂、鞍山西部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三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72万吨/日;沈阳南部凌空、鞍山(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抚顺、本溪、辽阳、营口、盘锦、铁岭市污水处理厂正处在建设期,总处理能力127.1万吨/吨。2000年争取到国债资金1.676亿元,1998年以来我省辽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共争取到国债资金8.056亿元。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开展烟尘专项整治,禁止燃用和销售高硫、高灰份煤炭。取缔城市中心

10、区内1吨以下燃煤锅炉3442台,改用清洁能源锅炉2402台。改造锅炉1597台,查封和强制拆除3393台未实现达标排放的燃烧设备。关停工艺落后、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小水泥厂84家,小玻璃生产线4条,小火电机组17台,小煤矿井1102处,小轧钢厂323家。对8768台燃煤设施进行了限期治理,实际完成治理7907台,完成率90%。2000年,新建烟尘控制区25.54平方公里,累计烟尘控制区面积达1141.86平方公里。推广燃气汽车,全省建成加气站20个,改造5000余台双燃料汽车。大连市加大路检巡检力度,处罚超标车辆9000余台次.四、固体废物管理与噪声防治省环保局会同省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关于

11、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非降解餐饮具和超薄塑料制品的通知,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非降解餐饮具和厚度在0.05毫米以下非降解塑料制品,推广纸板、淀粉类等可降解塑料制品。开展了县级市的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对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2000年,新建噪声达标区27.29平方公里;累计建成噪声达标区668.63平方公里。五、生态环境保护2000年,全省义务植树1.4亿株,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77880公顷,飞播造林66073公顷,新封山育林面积209705公顷。零星四旁植树9464万株.全省“三北

12、”防护林工程营造林面积64517公顷,沿海防护林工程营造林面积14149公顷,治沙工程营造林面积11754公顷,平原绿化工程营造林面积3015公顷。辽河流域防护林工程营造林面积15756公顷。沈阳市东陵区、大连市旅顺口区、海城市和建平县被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新建大连海王九岛、老偏岛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海城九龙川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对高速公路、铁路、省级公路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等地小矿山进行了清理整顿,全省关停小矿山221个;制定了辽宁省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方案,建设有机食品转换基地20万亩。六、海洋环境保护编制完成了辽宁省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我省沿渤海地

13、区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00年7月1日起,沿渤海地区全面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对24家直排海重点污染企业葫芦岛锌厂、渤海造船厂等进行了限期治理。七、环保投入2000年全省治理污染投资68.25亿元,占全省GDP的1.46%。其中:工业污染治理投资19.91亿元,比上年增加53.15%,包括: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12.02亿元,新建工业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7.8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8.34亿元。八、环境执法监督2000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的通知,逐步建立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4、强化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督稽查制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初步建立起对建设项目的宏观管理体系,本年度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224项,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37项,处罚金额316.7万元。全省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处罚14447起。全年省、市环保局共查处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事件近50起。九、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建设辽河上游省界和下游入海口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沈阳市空气质量高空监控系统、丹东、营口、盘锦、铁岭、葫芦岛市城市空气监测子站建设开始实施;鞍山、抚顺

15、、本溪、锦州、辽阳市争取到美国进出口银行贷款250万美元,用于城市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十、环境宣传与教育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辽宁活动”,共组织了11家新闻单位20余名记者,赴全省8个市对“一控双达标”、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中的正反典型进行全面采访报导,对达标存在问题的企业给予曝光批评;与辽宁电视台合办了绿色家园专题栏目,播出的22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全省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发展迅速。丹东市举行市级“绿色学校”评比活动,有13所小学达到市级验收标准,100名同学被授予“绿色小卫士”称号,本溪市立信小学、鞍山市红拖小学、盘山县喜彬希望小学获得国家表彰。十一、国际交流与合作欧盟中国辽宁综合环境项目进展顺利。建立了辽河流域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和水质预测模型;完成了辽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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