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独立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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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学考试经济学毕业论文论独立性在内部审计中的地位与作用姓 名: 王姝一专 业:经济学准考证号:010511101463指导教师:论文成绩:完成时间:2011年6月12日联系方式:18237585551摘要: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其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客观公正的检查和评价来实现的。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是审计工作质量的保证。保持独立性是实现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是内部审计的本质要求。本文通过讨论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含义,说明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其各项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

2、独立性,表明了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地位与重要性。同时,通过列举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现,阐述了审计独立性的基本作用以及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并提出了一些可以改进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方法和措施。关键词:内部审计;独立性;地位;作用一、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科学内涵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统统表明: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独立性这个概念,是反映内部审计的本质特征,其内涵随着内部审计职能的拓展而丰富。自内部审计制度创建至今,国内审计理论界一般将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概念区分为传统和现代的两种不同范畴。(一)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涵义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审计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依据审计法的规定,一方面,在行政上它作为本

3、单位的一个职能部门,受经理层领导,对本单位的其他职能部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价和监督;另一方面,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代表国家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被称之为监督导向型的传统内部审计。与之相适应,审计理论界一般将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表述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活动时相对于管理层所持的独立立场,即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活动之外、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管理层和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其目的是试图体现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但是,这种对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个人独立性的强调,无疑是将内审机构及其人员置于本单位领导层的对立面

4、,使其处境十分尴尬。人所共知,我国内部审计从一开始建立就受到政府审计的行政干预,本来就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内部审计人员是作为本单位的职工在本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与本单位的利益休戚与共,这从客观上使得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大打折扣,甚或等于纸上谈兵。(二)现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涵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显而易见,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

5、以及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不同于监督导向型,而被审计理论界称之为服务导向型。 我国内部审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加入WTO的新情势下,应当借鉴国际行业的先进经验,顺应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尽快将我国内部审计转变为服务导向型。即不再代表国家审计机关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首先要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维护企业法人的自身利益,突出对内监督和服务职能,也就是说,其职责在于以整个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对象,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以防范各种风险,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和业务经

6、营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帮助组织实现其经营目标。与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相适应,在重新修订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实务标准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条款中,要求内部审计活动是独立的,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时是客观的。该新标准给内部审计下的新定义,反映出内部审计人员不再固执保持个人独立性这一现实,而更为强调的是组织上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个人的客观性。在这里,所谓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充分的组织地位以使其完成审计职责;内部审计负责人向组织中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自由地不受外部干涉地决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工作和交流审计结果。而所谓客观性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他们所审计的活动之外,在执行审

7、计中保持一种独立的精神状态,不把对所审计事项的判断从属于他人的意愿。只有当他们能自由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时,内部审计人员才是独立的,他们才有可能做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 (三)两者之间的区别与作用联系综上所述,可见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现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1)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产生于监督导向型内部审计,而现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则源于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2)传统内部审计强调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员工个人的独立性,而现代内部审计则是强调内部审计机构组织上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个人的客观性。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科学内涵,本文已

8、做出比较系统的论述。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指出,绝对的和纯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因为按照经济人假设理论,任何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都是经济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利益,也必然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事实上,内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都是由同一企业负责人领导,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以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之间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利害关系。显然,在这种周围环境下,内部审计和机构及其人员很难具有超然独立的地位。所以,所谓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更贴切的表述是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其作用的重要性明显加强并继续突显。二、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主要内容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它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

9、行的必要条件。其在内部审计中的主要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独立性 为了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审机构的设置不能隶属于或平行企业财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而应当隶属于企业最高领导人,这样才会使最高领导能够直接及时获得内部审计部门所提供的情报和咨询。其作用才可能更加权威,更加公正。 (二)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必须有专职的审计人员,不能由其他业务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人员兼任。只有这样,才能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职权,完成规定的任务。同时,内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去分析问题,独立观察、判断各种问题,并且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忠于职守,以自己的

10、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取得单位和他人的信任,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三)内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不负责制定内审工作以外的计划方案,不办理经济业务,不编制会计报表,不直接参与企业各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应以独立的第三者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企业的各项经济工作。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的关键是要独立于被审计部门,其独立性也要能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承认和支持。这样在业务方面也可以尽可能最大化的发挥独立性的基本作用。三、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内部审计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较之外部审计有更大的难度。它的独立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有着天生的缺陷。与外部审计相比,我国

1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受到较为严重的制约,缺少完整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没有专门、具体的法律规范,没有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目前,我国已颁发了针对国家审计的审计法,针对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法,而针对内部审计的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2月10日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的新条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5年7月14日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同时废止),并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而酝酿很久的内部审计法迟迟未能出台。这导致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地位上的巨大差异,在根本上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

12、性。产生了两种后果:(1)内部审计人员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2)由于没有具体可操作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缺乏相关配套指导措施,内部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可操作性较差。(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独立一般来说,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主要有三种类型: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效性来讲,领导层次越高,其独立性就越有保障。1.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是在国家干预和推动下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很不规范,缺少完整的独立性。当前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内部审计机

13、构不是单独设置而是由其他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例如:(1)附属于办公室;(2)附属于会计部门或与会计部门合署办公;(3)附属于纪委;(4)附属于监察部门或监事会;(5)临时由某一部门领导。这种状况导致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受各方利益牵制,难以开展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所以有些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甚至名存实亡。另外,有些单位甚至没有设置内部审计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事业单位都设置了专职的纪律监察部门,且都直接对本单位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党委或董事会)负责。进行内部审计时,往往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监察、计财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展开审计。由于内部审计机构的临时

14、性和非正规性,被审计部门往往不予重视,或者通过各种渠道对工作组施加影响,甚至处处抵制,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此种模式下,内审部门成为临时机构,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致使内部审计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评价职能。2.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 在目前状况下,片面强调企业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国家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是不切实际的,它过高的估计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过高的估计了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三)内部审计人员缺少完整的独立性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当前的实际状况,内部审计部门一般由本单位的

15、主要负责人或副职领导,内部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内部审计人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即内部审计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使得内部审计人员执纪执法的程度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影响,工作质量直接受单位领导的制约。这就导致了以下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1)由于被审部门是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的组成部分,客观上造成了内部审计工作为本单位利益服务的依附性,这样就产生了片面理解内部审计的职责和作用,认为内部审计机构应该维护本单位利益。当本单位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内部审计往往过多考虑本单位局部利益。甚至有些内部审计机构查出或明知本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2)内部审计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受本单位利导控制。有些单位领导为了本单位、小集体或个人利益而不信任或限制使用坚持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对依法办事的内部审计人员实施高压制,迫使内部审计人员听其指挥或与其同流合污。(3)内部审计人员安排的随意性。其表现为:人员由财会部门调任,实际审计经验差;离退休人员或临时调聘人员充任;有关人员兼任。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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