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类申请表讲解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1043586 上传时间:2019-06-21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5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二类申请表讲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二类申请表讲解(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一、二类汽车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企业全称 经营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请准备二份申报材料,一份属地交通分局,一份企业留存,市审批企业一式三份。)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制申 办 指 南一、递交本申请书时,需注意如下事项:1、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正本,并交二份复印件备存,市审批企业一式三份);2、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验正本,并各交二份复印件备存,市审批企业一式三份);3、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名;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清单;需提供原件的由交通部门校核原件后收取

2、复印件;4、现场审查时,要求核实经营场地、技术人员、机具设备以及有关制度、措施等条件是否符合有关条件;5、如有法人代表、地址(名称)、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等变动,请及时报所属交通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企业迁址和变更经营范围按新开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6、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按照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014)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应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等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

3、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GB/T 16739.2-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 18344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3术语和定义GB/T 562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the enterprise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有能力对所维修车

4、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使汽车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到原车的技术要求,并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汽车维修企业。按规模大小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3.2 小型车 small vehicle车身总长不超过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载货车辆。3.3 大中型客车 large and medium passenger vehicle车身总长超过6m的载客车辆。3.4 大型货车 heavy-duty goods vehicle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的载货车辆、挂车及专用汽车的车辆部分。

5、4人员条件4.1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 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2 维修质量检验员数量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应配备2名维修质量检验员。4.3 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人员和涂漆人员,一类企业至少应各配备2人;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4.4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4.5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

6、熟悉燃料供给系统专业技术的专职作业、检验人员,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5组织管理条件5.1 基本要求5.1.1 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经营、技术、业务、质量、配件、检验、档案、设备、生产和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并落实责任人。5.1.2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5.1.3 应有现行有效的与汽车维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文件资料。5.2 经营管理5.2.1 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经营许可证、标志牌、配件价格、工时定额和价格标准等。5.2.2 应建立并执行价格备案及公示、汽车维修合同、汽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汽车维修记录、统计信息报

7、送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5.2.3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和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5.3 质量管理5.3.1 应建立并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汽车维修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文件资料有效控制和人员培训等制度。5.3.2 汽车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维修结算清单,材料清单等。5.3.3 配件管理制度应规定配件采购、检查验收、库房管理、信息追溯、配件登记及台账、索赔等要求。5.3.4 应具有所维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6安全生产条件6.1 应建立并实施

8、与其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6.2 应制定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6.3 使用与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有明显的警示、禁令标志。6.4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要求,安全、消防设施的设置地点应明示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6.5 应具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7环境保护条件7.1 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水(以下简称“四废”)、废蓄电池、废轮胎、含石棉废料及有害垃圾等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有害物质

9、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7.2 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7.3 涂漆车间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并应设有通风设备。7.4 调试车间或调试工位应设置汽车尾气收集净化装置。8设施条件8.1 接待室(含客户休息室)8.1.1 应设有接待室。一类企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小于80 m2,二类企业的接待室面积不小于20 m2。8.1.2 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等,并应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8.2 停车场8.2.1

10、 应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并保证车辆行驶通畅。一类企业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0 m2,二类企业的停车场面积不小于150 m2。不得占用公共用地。8.2.2 租赁的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8.2.3 停车场地面应平整坚实,区域界定标志明显。8.3 生产厂房及场地8.3.1 生产厂房面积应能满足表1表4所列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一类企业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800 m2,二类企业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小于200 m2。8.3.2 生产厂房内应设有总成维修间。一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积不小于30 m2,二类企业总成维修间面积

11、不小于20 m2,并设置总成维修所需的工作台、拆装工具、计量器具等。8.3.3 生产厂房内应设有预检工位,预检工位应有相应的故障诊断、检测设备。8.3.4 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8.3.5 生产厂房地面应平整坚实。8.3.6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应有专用维修厂房,厂房应为永久性建筑,不得使用易燃建筑材料,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厂房内通风良好,不得堆放可能危及安全的物品。厂房周围5 m内不得有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设施。8.3.7 从事燃气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有密封性检查、卸压操作的专用场地,可以设在室外。应远离火源,应明示防明火、防静电的标志。9设备条

12、件9.1 应配备表1表4要求的仪表工具、专用设备、检测设备和通用设备,其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9.2 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企业,应配置满足GB/T 18344规定的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检测设备。9.3 各种设备应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计量器具及表3所列检测设备应按规定检定合格。9.4 汽车举升机、喷烤漆房及设备等涉及安全的产品应通过交通产品认证。9.5 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合同书,并能证明其技术状况符合9.3和9.4的要求。 表1 仪表工具序号设 备 名 称1万用表2气缸压力表3燃油压力表4液压油压力表5真空表6

13、空调检漏设备7轮胎气压表8外径千分尺9内径千分尺10量缸表11游标卡尺12扭力扳手13气体压力及流量检测仪(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14便携式气体检漏仪(针对燃气汽车维修企业)表2 专用设备序号设 备 名 称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附加说明1废油收集设备2齿轮油加注设备3液压油加注设备4制动液更换加注器5脂类加注器6轮胎轮辋拆装设备7轮胎螺母拆装机-8车轮动平衡机9四轮定位仪-二类允许外协10四轮定位仪或转向轮定位仪-二类允许外协11制动鼓和制动盘维修设备-12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大货车允许外协13总成吊装设备或变速箱等总成顶举设备14汽车举升设备一类应不少于5个,二类应不少于2个。汽车举升机或具有安全逃生通道的地沟15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16冷媒鉴别仪17蓄电池检查、充电设备18无损探伤设备-19车身清洗设备20打磨抛光设备-21除尘除垢设备-22车身整形设备23车身校正设备-二类允许外协24车架校正设备-二类允许外协25悬架试验台-允许外协26喷烤漆房及设备-大中型客车允许外协27喷油泵试验设备(针对柴油车)允许外协28喷油器试验设备29调漆设备-允许外协30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见GB/T16739.2-2014中5.5.4)允许外协3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