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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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报告制度篇一: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总则 1 财务会计报告内容 1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时间 2 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2 财务会计报告的考核办法 3 附则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会计信息的反馈速度,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管理,以及便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分析基层企业的财务数据,根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管理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对日常财务会计报告管理进行监控并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及所属各子集团、独立核算单位。第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第四条 第五条财务会计报

2、告的内容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管理报表及财务分析两大类。 会计报表及附表包括:1. 资产负债表(月报) 2. 利润表(月报) 3. 现金流量表(月报) 4. 利润分配表(年报)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年报) 6. 投资及内部往来明细表(月报) 7. 主要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月报) 8.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月报) 9. 销售收入明细表(月报)10.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情况表(月报) 11. 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季报) 12.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季报) 第六条管理报表及财务分析包括:1. 资金日报(日报) 2. 销售日报(日报)3. 主要产品采销存报表(月

3、报) 4. 成本分析报表(月报) 5. 财务分析报告(月报)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时间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各单位会计报表必须于每月5日前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各单位附表必须于每月10日前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各单位的管理报表日报必须于次日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各单位管理报表及财务分析月报必须于每月10日前报送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遇有追溯调整,应加以说明。 第十二条 基本会计报表各数据的填写,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填写,往来科

4、目应重分类的按要求进行重分类,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出现红字的,应对应调整,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借款如有一年内到期的,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工程用物资和生产用物资要进行正确分类等。第十三条 会计报表表样由集团统一制定,各子集团按下发的表样格式顺序填写,各子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的明细项目,可在统一序号后增加填写。 第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表统一用A4纸型上报。第十五条 财务报表封面要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制表人要签名或盖章。第十六条 各子集团的会计报表主要由各子集团的财务管理部经理负责,集团会计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把关签发。第五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考核办法第十七条 每月上报的财务

5、会计报告必须完整,对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每少一份,对报表编制人罚款()元,对子集团的财务经理处罚()元。第十八条 每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按时上报,每迟报一天,处罚子集团财务经理()元。第十九条 会计报告附注明显不完整,敷衍了事,处罚子集团财务经理()元。 第二十条 财务分析不完整,不透彻,没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上来,处罚子集团财务经理()元。 第二十一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时,发现表间数据关系,表内数据关系不衔接,表内数据错填,漏填,每发现一处处罚填写人员()元,子集团财务经理()元。(包括会计报表封面)。 第二十二条各基本会计报表、附表内的数据要和总账、明细账相符,如集团

6、审计人员发现基层企业瞒报,虚报财务数据,影响集团财务数据分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子集团财务经理()元。给集团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子集团财务经理降级、降职使用。 第二十三条励。对财务会计报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年底集团进行评比,给予奖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考核人员由子集团财务管理部报表审核人员,子集团财务经理,集团报表审核人员,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组成。篇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

7、告,是指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 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总体要求第四条 公司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当重

8、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应当报董事会审批。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第六条 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应当真实可靠。 各项资产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减值,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各项负债应当反映公司的现时义务,不得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严禁虚增或虚减负债。所有者权益应当反映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 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公司应当做好所

9、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严禁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资本不实。第七条 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各项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规定的标准,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第八条 公司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 量构成,应当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第九条 附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反映公司财务

10、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的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晰的说明。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第十条 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 如实反映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第十一条 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或避免编制差错和人为调整因素。第三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至少包括以下3 个方面内容:1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2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调整政策、披露政策。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时间要求。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提交财务总监核准,财务总监确认无

11、误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第十三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具体包括:1各项结算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银行借款等)、有价证券是否存在,与债权、债务单位的相应金额是否核对一致。2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3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4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5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是否进行减值测试,测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6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7其他方面。第十四条 财产清查包括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编制季报、半年

12、报及年报之前应进行全面清查,编制月度报告一般只需要进行局部清查。局部清查的范围包括库存现金、各种贵重物资及具有流动性或容易短缺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第十五条 开展全面清查时,应成立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财产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局部清查工作时,一般由财务总监负责,制定清查计划,确定相关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第十六条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或毁损,需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经理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等相关资料提交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初审后向董事会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第十七条 财务部

13、应指派准人通过人工分析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校验以下项目。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平衡及勾稽关系。第十八条 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应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进行逐级复核后,报董事会批准。第四章 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签名并盖章。第二十一条 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及时整理归档,由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分别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第五章 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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