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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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篇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新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

2、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

3、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篇二: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1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保障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贵阳市、清镇市和本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

4、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监委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二、组织形式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期进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设委员35人,其中设主任1名。监委会建立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由村民代表会议委托村监委会履行。(一)候选人条件。监委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本村常住人口;3.年龄65周岁以下,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有一

5、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和议事能力;5.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没有违法违纪记录;6.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候选人:1.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受过刑事处理的;2.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3.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4.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长期外出务工的;7、未评为诚信的。(二)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乡党委加强对村级监委会推选产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指导组,驻村现场指导。2. 村级党组织通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党小组长和村民组长、“两代表一委员”

6、参加)推选产生监委会候选人人选(比应当选委员多1人),候选人应为村民代表,可优先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人员中提名。候选人中最好有2人懂得基本财会知识,至少有2人为党员。推选候选人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提名为候选人。3.村级党组织及时将候选人人选推选产生工作情况及名单书面报乡纪委审核、乡党委批准。4.村级党组织将监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7天。(三)选举产生。候选人向村民公示并确定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监委会委员。主任委员由村级党组织从当选委员中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主任委员必须为党

7、员。村级党组织应在选举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选举结果报乡纪委备案。三、职责、权利和义务(一)监督职责1.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2.监督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情况,对重大事项全程监督。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对未按要求公开的事项,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公布。对群众关注的村级事务,监委会可建议村“两委”进行公开。4.监督“三资”管理情况。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防止克扣、截留、贪污、挪用等问题

8、发生;监督村级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防止出现账外账、“小金库”和不合理支出报销入账;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台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5.监督村干部勤廉情况。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和作风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纠正建议,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直接报告乡纪委或市纪委监察局,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6.监督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办理由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二)权利1. 监委会主任委员列席村党支部(总支)会议,监委会委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2.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

9、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3.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建议。4.监督村及村民组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对村级财务支出凭据、村及村民组集体固定资产处置、项目资源发包进行审核,监委会签署意见确认后方可入账报销、处置和发包。参与乡农村财务管理机构对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年度审计和对村“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5.对村“两委”上报的民政事务、基本建设、计划生育指标审批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监委会签署意见确认后,村级方可上报。6.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向乡党委或纪委报告并

10、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或废止。7.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级党支部(总支)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三)义务1.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内容,增强监督能力。2.正确履行职责,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作用。4.广泛联系村民,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村民配合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四、工作制度(一)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制度。由监委会主任委员召集,每季度集体办公不少于三次,集中学习有关法规、文件,研究确定监督事项,组织开展监

11、督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村级监委会与村“两委”视各村实际商定,搞好工作衔接。主任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集监委会会议。监委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监委会会议到会成员不得少于2人。监委会应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并与误工补贴挂钩。(二)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监委会在乡纪委指导下,在村党组织直接领导下,以集体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听取村两委述职述廉、村级事务听证、质询。监委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坚持集体研究制度,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工作报告(工作运行)制度。监委会成员通过列席村级有关会议、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收集村情民意建议、监督财务运

12、行、审核资金支出等,每季度向乡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向乡纪委和村党组织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每年底或下年初,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四)信任度测评(考核奖惩)制度。监委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每年底或下年初,根据监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委员进行信任度(考核奖惩)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参加会议人数一半的,终止其委员资格,另行选举新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委员进行信任度投票测评:1.监委会委员违法违纪被查处的;2.监委会委员滥用职权,不履行义务,监督不力

13、的;3.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取消监委会委员资格的。(五)特殊情形工作制度。监委会主任委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监委会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监委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长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村级党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监委会成员,以保证监委会工作正常运行。五、保障措施1.要重视对监委会工作的保障。监委会成员具有“依规产生、受托履职,乐于奉献、适当补贴,群众身份、代表群众”的特点,不脱离生产。村委会每年给予监委会委员人均不低于120元的误工补贴。并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履职状况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委员

14、给予一定的奖励。村“两委”为监委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一间办公室、一人一桌椅)和办公用品。2.监委会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按章监督、规范运作。3.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提高监委会成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4.当村“两委”不接受监委会监督或在办理、答复村民合理的意见、建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拒不答复等问题时,监委会可直接向乡纪委反映,乡纪委应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六、工作要求(一)广泛宣传发动。建立监委会是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并利用广播、简报、墙报、标语等

15、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农村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强化组织领导。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此项工作列入“三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实行村党组织负责人负总责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确保完成监委会的组建工作。并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严格检查考核。把监委会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评定和基层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中共王庄布依族苗族乡委员会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篇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目录01、村务监督委员会“六有”标准0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0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0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05、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和程序06、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07、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08、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9、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10、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11、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洁自律工作制度12、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管理制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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