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河道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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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委会河道保洁制度篇一:关于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关于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为了使我村河面整洁,水清岸绿,提高保洁员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规范管理,特制定本保洁制度:1、建立管理队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并签订保洁合同,保证责任落实到人。2、水面养殖承包户必须确保承包水面区域内的沟河清洁、无水生杂物、无漂浮物,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杂草杂物。如不清理将取消承包权。3、涉及沟河的各农田承包户,必须把芦苇、野菱、水花生等水生作物,杂草定期清理,带出水面,不准其他杂物丢入沟河中,如有发现,限期改正。4、村民居住区的各居民户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必须堆放在各自的灰堆上,灰堆必须放在不影响村容

2、村貌的隐蔽处,并按时清理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自行处理,用作肥料。夏秋季节要增加清理次数,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乱丢乱堆。5、村建立长效管理领导组,每个村民小组由保洁员负责监督管理,村民组长为监督管理组长,对本组所有村民实施教育、监督、管理。有村民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验收、汇总。6、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垃圾屋或垃圾箱或是每组在适当位置设立垃圾填埋沟,加强管理。村民违反的,不得参加年终星级文明户的评比。篇二:村卫生保洁制度村卫生保洁制度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防止环境污染,确保村民身体健康,特制定农村保洁制度:1、本村指定一名成员主管卫生工作,同时聘请至少三名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卫生的全

3、村打扫及垃圾的清理工作。2、卫生保洁员每两天进行一次保洁打扫工作,将各垃圾箱内垃圾搬运到垃圾箱进行处理,并对村民进行卫生宣传和监督管理。3、村民自己房屋四周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无污染物。4、村民必须自觉把一切垃圾倒入垃圾箱内,不准把垃圾倒入河中、河道两岸、池塘边、公路边及其他公共场所。5、不准在村庄主干道及河道两岸、公路沿线堆放杂物。6、严禁随意丢弃农药瓶子、残留农药,不准购买和使用国家名令禁用农药。7、严禁将碎玻璃、建筑废弃物倒入垃圾箱内,建筑废弃物统一堆放,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8、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

4、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村20XX年3月5日村垃圾收集制度1、我村统一设置垃圾箱,村民每天生活垃圾一律放进垃圾箱;2、村民应遵守村规民约,落实各户门前包垃圾清扫、包垃圾放进垃圾箱,包无污水溢流的“三包”责任制;3、 各保洁员负责将所辖区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的收集;4、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生活垃圾,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时间进行收集清运;5、垃圾日产日清,有多少清多少,按时将垃圾清运;6、每周至少一次对垃圾箱进行清洗消毒。村20XX年3月5日村保洁员工作制度1、 每天按时清扫路面,清理各类生活垃圾;2、 禁止将清理出的生活垃圾等

5、物堆放到路面上,影响村民出行;3、 日常工作要服从村委会的指导和管理,在工作中遇到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村居委会;4、 工作要认真负责,保证工作质量;5、 有事暂停工作前,要先向村委会请假;6、 爱护配发的劳动用具;村20XX年3月5日督查工作制度1、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小组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检查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2、巡查、检查结果作为村环境卫生的考核奖惩和拔付保洁费用的主要依据。以上各制度解释权萧东村最清洁城乡创建领导小组,本制度经最清洁城乡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立即执行。村20XX年3月5日篇三:南坑村河道

6、管护制度南坑村河道管护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我村河道的管护工作,实现清洁畅通,保障防洪安全,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龙岩市关于加强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村区域内的河道管理。本办法所称的河道是指我村引排河道,包括沟塘。第三条 南坑村委会是本村河道管理的责任单位。第四条 袁荣生担任南坑村河道管理员,负责本村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应及时制止各类侵占、破坏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的行为。第五条 河道管理员应严格履行农村河道管理职责,接受镇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

7、的业务指导,定期汇报管理情况。其管理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所管辖的村级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二)制止侵占、破坏河道及其配套水工程设施的行为。(三)对本辖区内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上报镇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 村委会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河道管理工作。第七条 南坑村河道的管理范围:河道及两侧各3米。第八条 河道管理员应当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总体要求,做好河道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做到河面清洁、水体干净、河坡完整、无侵占河道等现象。第九条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损坏涵闸、排灌站等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备、水

8、文、通讯、供电、观测等设施。第十条 禁止在堤坝、河坡及河道保护范围内取土、扒口、挖坑、建窑、扒翻种植和毁坏护坡、护岸林木及草皮等行为。1第十一条 禁止在行洪、排涝、送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障碍物以及种植高杆植物。第十二条 禁止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废渣、农药,禁止排放油类、酸液、剧毒废液以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第十三条 禁止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圈围墙、堆放物料、开采砂石料、埋设管道和电缆或者兴建吊车、码头及其他建筑物;禁止擅自填塞河道。第十四条 禁止任意平毁和拆除、变卖、转让、出租河道工程设施;禁止擅自转让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第十

9、五条 禁止在区域性河道和村骨干河道内设置鱼罾、鱼簖等阻水捕鱼设施。 第十六条 禁止擅自圈围河滩。河道管理范围一经确定,管理权属河道主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损毁设施,妨碍或危害河道工程安全运行。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由县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在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面、河坡资源,增加收益,用于河道的管理。第十九条 应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以水养河、以树养河、以渔养河等管护新模式。第二十条 农村河道管理经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镇、村两级负担,主要用于河道巡查、保洁人员的报酬、河道工程日常的维修养护以及考核奖励等。村级河道管理经费由村自筹,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待镇组织验收合格后发放到位。第二十一条 村委会应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对农村河道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检查应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具体办法由镇农村河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南坑村民委员会年 月 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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